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有哪些?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的要求,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是实现教育公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一种必然选择.对于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更加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满足群众对教育的期望,推动义务教育在更高的起点上以及更大的发展空间上取得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我国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什么意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提出的要求,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是实现教育公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一种必然选择。
对于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更加公平的受教育机会,满足群众对教育的期望,推动义务教育在更高的起点上以及更大的发展空间上取得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
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一、资源配置包括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二、政府保障程度包括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以上15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三、教育质量包括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8、无过重课业负担。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四、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内容包括
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社会认可度调查的对象包括: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认定
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包括哪些内容?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也就是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师资调配、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大
体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与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相适应。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包括的内容:
①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②区域内部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③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目前应当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其最终目标,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实现教育公平。
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特点?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切实缩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择校问题。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进入公办学校的前提下,发展民办教育,提供选择机会。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六、上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内容?
就是要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学校之间加强老师交流
七、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也就是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办学经费投入、硬件设施、师资调配、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大体处于一个相对均衡的状态,与义务教育的公平性、普及性和基础性相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包括的内容:
①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
②区域内部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
③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目前应当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其最终目标,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实现教育公平。
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为基本方向,以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任务,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全面落实“双减”任务,大力深化综合改革,加快缩小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差距,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保障适龄儿童享有公平而优质的义务教育。
2.基本原则。坚持优先保障,切实把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发展;坚持政府主责,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主体责任,补齐短板、兜住底线,着力提升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和困难群体教育水平;坚持内涵发展,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培养,改进育人方式,发展素质教育,整体提高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坚持改革创新,巩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鼓励大胆探索实践,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制约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制度障碍,全面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3.工作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在各省(区、市)创建一批率先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县(市、区),探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现路径和有效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各地加快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到203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遴选要求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和县(市、区)数量,每省份首批可遴选推荐3—5个县(市、区),作为率先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先行创建县(市、区)。先行创建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政策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工作领导协调和部门联动机制,能够统筹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困难问题。
2.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较好,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3年以上,有效解决了基本均衡认定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体办学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3.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生态良好,有敢于探索攻坚、深化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在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招生秩序、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满意度较高。
三、创建任务
对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有关标准和要求,明确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攻坚清单。基本任务是开展创建工作应普遍做到的基本要求,攻坚清单着力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探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效支撑基本任务的实现。
(一)基本任务
——树立更加科学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公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合理。
——实现更加全面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科学合理布局城乡学校,全面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校校达标,显著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和应用水平,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文化、生活环境。
——建设更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全面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配齐配足各学科教师。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和教研制度,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素质提升。全面深化“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科学有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现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整体提升。依法保障教师待遇权益,促进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落实学校“双减”任务,各学校作业管理水平、课后服务水平、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升,着力提高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办学质量,切实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名学生。有效破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二)攻坚清单
1.科学规划建设学校
——建立合理布局农村学校的有效模式。
——探索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的有效途径。
——出台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城镇义务教育学位配置标准和教育用地保障措施。
——探索学生上学路径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改造的经验。
2.健全均衡发展工作机制
——建立并实施义务教育年度巩固情况监测制度。
——健全县域内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机制。
——探索以学区率先实现优质均衡、助推县域优质均衡的发展机制。
——健全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的机制。
3.推进师资均衡配置
——建立编制统筹调配、周转使用、保障供给的办法。
——完善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招聘办法,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出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师资均衡配置的实施办法。
4.强化教育教学管理
——制订课堂教学基本规程。
——探索“五育”并举、全面育人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探索均衡编班背景下因材施教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完善科学调控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水平的有效办法。
——探索统筹校内外资源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及模式。
——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完善县域和学校质量自评实施办法。
5.加强学生教育关爱
——制订加强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教育关爱的制度措施。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定期筛查评估、早期识别与干预的机制。
四、组织实施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中之重,积极争取各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整体提高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充分征求有关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的遴选推荐工作,加大对先行创建县(市、区)政策支持力度,认真做好常态化工作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3.先行创建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切实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创建经验,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积极深入做好宣传动员,统一各相关部门、校长教师及社会各界思想认识,大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4.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12月10日之前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推荐表》报送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我部组织审核认定后,公布先行创建县(市、区)名单。
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硬性指标?
根据《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指标标准如下:
第六条 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具体包括:
(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每所学校至少6项指标达到上述要求,余项不能低于要求的85%;所有指标校际差异系数,小学均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
第八条 教育质量评估通过以下9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
(一)全县初中3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二)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三)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四)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五)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六)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七)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八)无过重课业负担;
(九)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以上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十、义务教育法均衡发展法规?
《义务教育法》中对均衡发展的规定:1、明确规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2、提出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并特别强调了政府在保障农村、贫困和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方面的责任。要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列入教育督导的内容之中。
3、还提出了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等政策措施,等等。这一法律还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特别关注和扶持。比如规定对流动人口子女要求地方政府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活费补助;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条件等。
这些政策措施将有助于实现更加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