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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合并会产生商誉吗?

215 2024-01-01 05:07 admin

一、全资子公司合并会产生商誉吗?

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才会产生商誉,吸收合并下商誉反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控制合并下商誉反映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中,合并成本大于购买日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那么上述差额在个别报表中确认为商誉。

二、全资子公司合并是利好还是利空?

利好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是利好,这是一个集团公司为了集中资金分化亏损业务,把一些优质的资产给纳入到总公司的管理范围之内,一般而言,吸收了之后,这个母公司的净利润还有市场,但是盈利等诸多方面都会有相当明显的上涨,对于一个相当长的阶段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有利于公司价值的不断上涨。

三、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什么意思?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又叫兼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合并后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都归购买方所有。上市公司吸收合并其他公司或子公司有一定的利好,但利好并不等于股价上涨。

四、[求助]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的处理?

1对子公司个别报表进行调整使其资产负债反映为合并日(购买日)开始的公允价值持续往下计算 2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将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3编制合并抵消分录抵消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母子公司之间和子公司之间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抵消母子公司之间应收应付项目、抵消内部销售商品未实现利润、抵消内部销售固定资产无行资产 4填写合并报表 OVER

五、全资子公司需要合并财务报表吗?

全资子公司是母公司100%持股所有,按照要求应该进行财务合并报表。

六、全资子公司什么时候合并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十七条规定,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首先,需要确定购买日。确定购买日的基本原则是控制权转移的时点。

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应当结合合并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及其他有关的影响因素,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

同时满足了以下条件时,一般可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形成购买日。

七、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的净资产已是负数,合并时?

是子公司的超额亏损,按照股权比例计算,少数股东应当承担的累计亏损额。 比如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母公司持股比例80%,少数股东持股20%。当子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比如未分配利润累计达到-1200万,净资产为-200万),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母公司承担-200*80%=-160万,少数股东需要承担其余40万的超额亏损。

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

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

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八、100%的全资子公司合并报表怎么做?

1.消除母公司的投资和子公司股东权益

2.根据资产评估的公允价值,调整子公司有关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并确定商誉

3.消除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

九、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如何合并报表?

100%实际控制,肯定是成本法核算.在进行合并时,首先要对子公司的成本法核算调整为权益法核算.

然后对内部交易进调整,编制调整分录.非同一控制下还要对子公司的账面与公允之间进行调整.

调整之后进行抵销分录的编制,将母公司与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所有者权益相抵销.将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往来相抵销.内部交易相抵销.本年利润分配相抵销.

都抵销之后就可以将两张报表的数字简单相加之后就是合并报表了.

十、国企全资的子公司下全资的子公司还算国企么?

属于

1.

国企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国企。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联营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狭义的国有企业指纯国有企业。

2.

国企的下属单位有三种:一种是全资子公司;第二种是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或是控股最大的一方,叫控股国有企业或是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第三种是有一部分股份,有的甚至低于百分之十,这样的叫国有参股企业。国有全资子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综上,国企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国企。其它的只属于广义上的国企。

3.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九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二、国企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是否承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企母公司债务子公司不承担,母子公司为相互独立的两个企业法人,各自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