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期哪些企业合并重组?
最大的重组是宝钢集团公司和武钢集团公司重组为宝武钢铁集团,还有前几年的河钢集团组建,山东钢铁集团,渤海钢铁集团,华凌钢铁集团,鞍钢兼并攀钢等。
二、银行合并重组实施方案?
以下是银行合并重组的实施方案的建议:
1、合并条件:银行合并重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等指标达到监管要求,同时需要符合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2、重组方案:银行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合理的重组方案,包括合并范围、股权结构、资本重组等方面的内容。
3、人员安排:银行需要进行人员安排,包括高管人员的任命、员工的裁员或转岗等。
4、债务处理:银行需要对债务进行处理,包括债务重组、债务展期等方面的内容。
5、资产处置:银行需要对资产进行处置,包括资产出售、资产剥离等方面的内容。
6、合并完成:银行需要完成合并重组,包括组织架构调整、业务重组等方面的内容。
三、湖南高校合并重组方案?
将长沙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与湖南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湖南大学。
同时,将湖南大学财经学院分离出来与湖南工商大学以及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院合并组建湖南财经大学。
将湖南农业大学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合并组建为中南农林科技大学。
四、企业整合重组实施方案?
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重组方案: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充分研究各种重组方案,选择合适的方案。
二、制定重组步骤:制定重组的步骤,包括具体的实施流程、负责人、实施时间等,使重组过程清晰明了。
三、组建重组项目组:组建重组项目组,开展重组工作,包括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重组方案设计、重组流程实施、组织设计、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等。
四、组织实施: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培训,把握重组步骤,组织实施,全面落实重组实施方案。
五、监督评价:及时监督重组工作进度,对重组效果进行评价,确保重组实施的顺利进行。
五、企业重组方案是什么?
企业重组方案是指对企业的业务、人员、资产等方面进行重新整合的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1、业务重组方案:包括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六、企业债务重组方案及流程?
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 评估债务状况:企业需要评估债务规模、利率、期限等情况,确定债务重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搜集资料:企业需要收集相关财务和法律文件,包括债权人名单、债务合同、财务报表等,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制定重组方案。
3. 制定重组方案:基于债务评估和资料搜集,企业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债务重组方案。重组方案可能包括延期还款、利率下调、债务减免或转换为股权等。
4. 与债权人协商:企业需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和协商,解释债务重组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寻求债权人的同意和支持。
5. 缔结协议:一旦债权人同意重组方案,企业与债权人可以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6. 完成重组交易:企业需要按照协议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如债务转让、付款、股权转让等,以实现债务重组。
7. 监督执行:债务重组完成后,企业需要按照协议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定期向债权人提供财务报告和业务发展情况,以维护债务重组的可持续性和信誉。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时可能需要征求专业机构的意见或进行法律程序,以确保重组方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债务重组方案也需要考虑公司治理、税务等方面因素,以达到最佳效果。
七、企业合并重组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一)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二)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三)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四)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
八、郑州市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方案?
第一,成立改制工作组。拟改制国有企业成立由党委、经营管理人员、工会、职工代表组成的改制工作组,在改制工作组和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企业改制的具体操作工作。
第二,提出改制申请。由企业向发改委提出改制申请,发改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企业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同意企业改制及改制方式的批复意见。
第三,改制预案的制定和初审。首先,选择改制方式,制定改制预案。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改制形式,制定改制预案。
第四,改制方案上报审批。
第五,清产核资及产权界定。
第六,资产评估。
第七,按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
九、企业吸收合并资产重组可享受所得税?
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其中一个公司通过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后继续存续,而其他公司在被吸收合并后丧失独立法人资格。那么,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实践操作经验,就常见的税收优惠整理如下:
1.契税
吸收合并中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的,享受免交契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土地增值税
吸收合并转移变更房地产的享受免交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增值税
吸收合并中实物资产、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4.营业税
吸收合并中实物资产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5.企业所得税
吸收合并中拟注销的一方企业应按清算缴纳所得税。
6.印花税
吸收合并前已贴花的,免征印花税。
7.个人所得税
如被吸收合并方的股东为自然人,在吸收合并中,股权支付额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对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部分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如何申请资质?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继承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