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脱贫攻坚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扶贫干部和三支一扶是不同的概念。
三支一扶指的是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的一项计划,即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服务岗位上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年,主要为基层农村、城市社区和公益性岗位提供人才储备。
而扶贫干部是指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在扶贫工作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可以是由当地政府组织招聘,也可以是由其他相关机构推荐担任。扶贫干部要深入贫困地区,负责带领和指导当地的扶贫工作,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水平
二、脱贫攻坚干部培训计划
关于这个问题,尊敬的领导:
我们公司计划发起一项名为“互联网+扶贫助农”的项目,旨在利用互联网平台和现代化科技手段,为贫困地区的农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农业生产服务,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一、项目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我国最广泛的社会群体之一,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然而,由于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缺乏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信息不对称等多种原因,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相对较差,农产品质量和产量也较低,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计划运用互联网平台和现代化科技手段,为贫困地区的农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农业生产服务,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二、项目目标
1.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现代化科技手段,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生产效率和质量;
2.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开发新的农业产业,增加收入;
3.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
三、项目内容
1.建立互联网农业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在线咨询、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服务;
2.利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农产品市场需求和生产情况,提供精准农业生产指导;
3.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走进贫困地区,帮助农民开发新的农业产业;
4.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四、项目实施计划
1.前期准备阶段(3个月):确定项目目标和内容,筹备项目资金,组建项目团队;
2.项目实施阶段(12个月):建立互联网农业服务平台,开展在线咨询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走进贫困地区,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
3.项目总结和推广阶段(3个月):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制定推广计划,向更多贫困地区推广项目经验和模式。
五、项目预算
1.项目前期准备费用:50万元;
2.项目实施费用:150万元(包括平台建设、技术培训、专业人员和企业走进贫困地区等);
3.项目总结和推广费用:30万元。
总计预算:230万元。
六、项目效益
1.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2.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
3.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以上是我们公司“互联网+扶贫助农”项目的计划书,希望领导能够支持和关注我们的项目,为我国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做出贡献。
三、脱贫攻坚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保障有就业需求无法外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可能致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脱贫攻坚步伐,结合省市人社、财政、扶贫、妇联《关于印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在脱贫攻坚期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发的用于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可能致贫人口就业的服务性、辅助性岗位,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三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妇联负责统筹开发,实行“县定、乡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行政村的大小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经县(市、区)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主要设置爱心理发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保洁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等类别的岗位,从事乡村公共服务工作。具体承担以下工作:
1.爱心理发员。通过建立“爱心发屋”,为本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等免费提供理发服务。
2.乡村道路维护员。负责本村乡村道路日常维护和管理,路面清扫、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线各类堆积物清理等工作,对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损毁路段的情况及时报告并参与紧急抢修工作。
3.乡村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清扫和管理,督促、监督农户对自家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保持院落周边洁净,确保实现村域卫生院门净、路面净、路边净、墙根净、花坛绿化带净的“五净”标准。
4.乡村绿化员。负责本村通村道路两侧、河渠池塘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绿化和管理。协助做好乡镇安排的绿化美化任务。
5.乡村水电保障员。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工程村级、社级管网、入户工程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抢修工作,水务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处置,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搞好河坝、灌溉渠道等其他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用电的服务和保障工作。
6.农村养老服务员。对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即农村敬老院)的乡村,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
7.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协助搞好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拥军优属和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8.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协助掌握辖区治安动态,做好治安信息收集、反馈,搞好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本村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排摸、提醒和上报工作。做好区域内水库、池塘以及河流周边等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提醒、安全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公共卫生防疫工作,协助做好防疫知识宣传、疫情排查统计等工作。
9.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负责村级阵地、文化广场、乡村舞台、体育器械、路灯、公厕、垃圾箱、排水渠等公益设施管理。
以上类别和内容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
第六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和生态护林员上岗人员及其他类似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不能重叠,一个贫困户最多安排一人到乡村公益性岗位及类似岗位工作。
第七条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第三章 岗位对象
第八条 上岗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列入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含历年已脱贫人口)和可能致贫人口(以县扶贫部门备案的为准);
2.非一、二类低保对象(三、四类低保对象可纳入);
3.非村干部家庭成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助人员);
4.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对符合以上条件、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贫困重病家庭成员、贫困家庭妇女、易地扶贫零散搬迁的贫困家庭成员优先安排。爱心理发员优先安排有一定理发基础的农村妇女。
第四章 申报招聘
第九条 公益性岗位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的村组张贴选聘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招聘岗位、工作职责、具体任务、招聘名额、上岗资格条件、岗位报酬等。
(二)申报。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通过村委会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提交相关资料。
(三)审核。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乡镇政府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四)公示。乡镇政府对拟聘人员名单在行政村的醒目位置进行张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市、区)扶贫办审核、人社局审定后,由乡镇政府与其签订聘用协议。
第十条 岗前培训。聘用人员确定后,县(市、区)或乡镇应当按岗位类别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相关要求,并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第五章 岗位待遇及资金保障
第十一条 聘用人员上岗后,按月及时发放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经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到户“一卡通”发放。用人单位初次申请岗位补贴时,须提供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卡通”卡号、聘用协议、考勤表、补贴核定表等材料。以后每次申请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时,提供补贴核定表、考勤表及考核意见等。
第十二条 岗位补贴原则上为每人每月500元,如县(市、区)自行提高标准,提高部分由县(市、区)自行解决。
第十三条 各县(市、区)或乡镇要及时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
第十四条 省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岗位,岗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联合省人社厅按任务数统一下达各县(市、区)。县(市、区)配套开发的岗位,补贴资金由县(市、区)自行解决。
第六章 岗位管理
第十五条 乡镇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协议》。协议中应当明确工作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纪律、工作时间和具体要求等。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十六条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量应当与岗位补贴相适应。补贴标准为500元/月的,原则上每月上岗时间不少于30小时;补贴标准高于500元/月的,要相应延长上岗时间。
第十七条 聘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第十八条 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出勤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具体办法由各乡镇或村根据岗位实际制定。
第十九条 考核结果应当与是否续聘及岗位补贴挂钩。对平时考核不合格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停发补贴等措施进行处理;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应当取消其上岗资格,退出公益岗位。
第二十条 退出。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应退出乡村公益性岗位:
(一)入学、服兵役、转入城镇、户籍迁出或移居本村之外的;
(二)刑事犯罪的;
(三)终止就业需求的;
(四)不按规定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
(五)由他人长期顶替上岗的;
(六)通过其他渠道已实现就业的;
(七)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递补。凡有人员退出时,村委会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并同时报告县(市、区)人社部门,停止发放岗位补贴。空缺岗位由乡镇政府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的,不予发放岗位补贴。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以及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岗位补贴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本办法与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市规定为准。
四、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心得体会2020年
从驮安村逆袭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要抓住自己的现实情况,发挥自己的最大优势,把握时代机遇,努力逆袭成功
百色市右江区泮水乡驮安村是该区最偏远的“十三五”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村。近年来,该村立足生态优势,实现资源转换,重新挖掘传统八角产业优势,结合百香果、蜜薯、电商等新产业,探索出“企业+村民合作社+农户+互联网”的发展模式,坚持“以林富民、以果强村、多业并举”的发展思路,实现了从贫困村到产业兴旺红旗村的“蝶变”。目前,全村贫困发生率降至0.1%。
五、脱贫攻坚干部培训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农发行南阳市分行通过“三合一”专员履职尽责管理,切实促其做到“抓早抓小”,充分发挥其在全行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明晰职责和任务。重点是监督本行岗位自查、履职检查有效开展,配合做好年度综合检查等;
监督本行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
传达和宣导外部监管部门以及总、分行印发的内控合规政策;
督促落实好内控合规专项活动、推进落实内控合规文化建设等,不承当县支行额外安排的其它工作。
要求监督工作要做到“四个围绕”。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围绕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业务经营中心工作做好合规监督工作。
二是围绕运营管理各项流程、各个环节开展监督。
三是围绕履职要点开展监督工作。按照省分行下发的岗位职责和履职要点全方位监督。
四是围绕县级支行“一把手”合规执行情况、勤政廉政等进行监督,这是专员所必须要负起的责任。通过努力,履好职,做到位,做实内控合规工作。
逐项建立监督台账,序时登记监督事项、处理结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落实各项内控制度要求。一是开展案件风险排查。
以内控综合治理为抓手,摸清案件及案件风险底数,查找和弥补案防缺陷。对信贷管理、财务会计等重点领域的业务,要加大排查频率和力度。
将员工行为排查和内控合规综合检查内容纳入部门履职检查。二是切实做好反洗钱工作。
组织财会、营运、信贷管理等条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反洗钱工作,督导各部门指定专人,明确任务,界定责任,形成合力。
三是加强内控监督。
主要做好四项监督检查,即对本行各岗位尽职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业务部门履职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内控制度要求,夯实管理根基。
围绕制度、机制、流程、操作等领域制定检查计划,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或综合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延续性检查与持续跟踪。
加大内控合规突出问题排查力度,持之以恒抓落实,切实摸清问题底数,扩大治理成果。
加大对异常操作频率多、违规概率高的业务检查力度,着力解决问题发现和管控切入不及时、不准确,内控治理不彻底现象,以穿透式检查来强化第一道防线的制度流程执行力和自我纠错能力。
加强员工日常行为管理检查,定期开展岗位尽职自查、业务部门履职检查以及内控合规部门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活动。
自觉加强政治、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向违规违纪行为亮剑斗争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杜绝不敢监督、隐瞒不报现象。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和制度规定,发挥表率作用。
遵守保密规定,未经上级行同意,不得私自泄露有关监督信息。接受监督,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每月向所在县支行公开一次合规履职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每季度向县级支行全员公开征求一次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合规工作。每半年向县级支行领导班子提交一次全行合规工作情况报告,由领导班子作出评价,确保合规工作“接地气”、有成效,经得起“实践检验、基层认可、群众检验”。
六、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
一、一任务:农村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基本任务。
1、聚焦建强组织;
2、聚焦优化队伍;
3、聚焦重点任务;
4、聚焦乡村治理。
二、两要点:
1、要点一:村第一书记履职要点。
(1)宣传党的政策;
(2)建强基层组织;
(3)推动产业发展;
(4)推进精准扶贫。
2、要点二:农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要点。
(1)做信念坚定的明白人;
(2)做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3)做服务群众的贴心人;
(4)做办事公道的正派人;
(5)做知法懂理的当家人。
三、三清单:
1、清单一:市(州)党委在脱贫攻坚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任务清单。
(1)落实领导责任;
(2)强化组织保障。
2、清单二:县(市、区)党委在脱贫攻坚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任务清单。
(1)履行主体责任;
(2)建强战斗堡垒;
(3)落实基础保障;
(4)强化督查考核。
3、清单三:乡(镇)党委在脱贫攻坚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任务清单。
(1)履行直接责任;
(2)夯实基层组织;
(3)建强基本队伍;
(4)推动产业发展;
(5)创新基层治理。
扩展资料
开展“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的具体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抓好教育培训。各级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作出安排部署。市、县党委组织部部长要带头开展学习研讨,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严格督查考核,层层压实责任。把落实“一任务两要点三清单”工作任务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