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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264 2023-07-02 22:23 admin

一、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2020年,有以下9个建设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着力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的体制机制。

二、是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抓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强化对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的精准保障。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是着力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探索政策性租赁住房的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

四、是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城市”。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从解决“城市病”突出问题入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开展“美丽城市”建设试点。加快构建部、省、市三级CIM平台建设框架体系。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6个重点城市要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目标。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构建全国城乡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继续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五、是着力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总结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农房建设试点经验,提升农房品质和农村生活条件。加快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建立县域美丽乡村评估体系。

六、是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改革完善工程标准体系,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继续完善工程担保制度,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七、是着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广各地改革经验和创新做法,进一步推进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完善评估评价机制,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明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八、是着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围绕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继续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使“共同缔造”活动与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有机融合、统筹推进。试点打造一批“完整社区”,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创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体现地方特色的社区文化,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

九、是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用好“致力于绿色发展的城乡建设”系列培训教材,持续加大对城市党政领导干部和全系统干部的培训力度。

  

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

进修班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根据干部培训计划举办进修班,完成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任务,进修班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厅局级和部分县处级正职中青年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县处级和部分乡科级正职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3个月。市(地、州、盟)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培训乡科级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旗)委党校(行政学校)主要培训基层中青年干部,学制一般不少于1个月。

《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2至3年需到党校(行政学院或行政学校,以下简称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至少接受一次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5年内累计不少于2个月。一般每年参加一次一周左右的专业化能力专题培训。要求,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550学时以上培训。科级以下干部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工作

1、党建书屋是各个企事业单位党员职工的活动中心,是党建工作必不可少的载体,有着重要意义。“(闽委组通【2018】83号)文件内要求各个党支部要深化党建读物学习,有效的整合内部资源,确保在每一个有条件、有场所的党支部建设好党建书屋工作。让党建书屋成为党员职工理论学习的大课堂、提升技能的营养库,使小书屋发挥出大作用”。

2、党建书屋作为党员干部的“红色教育阵地”,可利用“两学一做或三会一课”组织开展读书活动,鼓励党员职工积极借阅图书开展自学,提高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各党支部可把党建书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阵地,可举办各类题材的红色图片展览,把现场变为红色教育课堂,把党政、党建等红色经典图书变为教材,现场说教,边说边学等方式,提升党性教育的实效。

二、具体实施方案

1、我们可以根据每家单位提供用于建设党建书屋面积的大小以及经费的多少来设计布置工作,整体解决,一站式服务。

2、书屋内的布置有:党旗党章、入党誓词、红色标语、党员学习用的桌椅、书架书籍、电脑设备等基本设施。

三、实现场所多功能

党员活动场所,同时也可把工会活动场所、单位历史展示馆进行整合,一场所多功能。

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培训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重大任务,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高质量培训公务员、高水平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体现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公务员能力素质需要,着力增强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

第三条公务员培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政治统领,服务大局;

(三)以德为先,从严管理;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五)分类分级,精准科学;

(六)联系实际,改革创新。

第四条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务员培训。

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公务员所在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本机关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务员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和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培训对象

第六条公务员有接受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公务员。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岗位和职业发展需要安排公务员参加相应的培训。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公务员所在机关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有,,教育培训是实施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战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鼓励干部职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知识更新,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建立教育培训的统一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工作,应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避免发生重复培训和浪费等问题;局人事科及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把关、科学安排,对应参加教育培训的同志,要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建立参加教育培训的申报审批制度

1、干部职工参加学历教育的重点是大学专科以上层次的教育,鼓励参加对口专业和更高学历的培训。机关及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职参加高等院校、党校、科研机构举办的学历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大专专业证书班学习,必须由干部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学习申报表》,经单位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2、按计划应参加党校、干部院校进修轮训的对象,要服从组织调训。

六、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的通知

       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培训和教育党员干部的学校。其任务是通过有计划的培训,提高学生观察和处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能力政治思想和科学文化水平,增强党精神,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党校还承担着党建理论研究、党组织和党员状况调查研究等任务。基层党校还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基本上是每个党员必须经历的培训场所。自十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直到十六届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央党校紧密围绕三个重要思想武装党的战略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党校建设教学、科研、行政、物流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