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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公务员考试要不要单独考公共基础知识?

195 2023-11-12 21:36 admin

一、江苏省常州市公务员考试要不要单独考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有三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选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是必考的,申论的话是看你选什拿灶腔么类,A类必须考的。

根据《2006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消衫三个科目。其中,A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卷、《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卷和《申论》三科;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卷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卷两科;C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C卷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卷两科。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辩带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江苏公务员考试一般考三个方面:

考试科目:

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野陆兄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个科目;

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个科目;

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个科目。

A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

B类职位主要包括: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中,从事机关内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职位;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C类职位是江苏省录用考试中划分的专门针对乡镇一级的职位。 选调生公共科目颂袭笔试同A类。

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015年全省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5872名,报悉埋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

0;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2014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二、常州地区的享受公务员待遇的事业单位职工如何才能使用公务员医疗补助

各镇人民政府、虞山林场,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江苏常熟招商城,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现将《常熟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斗亩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国家公务伍答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腔销慧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原则:

(一)补助水平要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

(二)确保国家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所提高;

(三)医疗补助办法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

三、常州公务员考试时间

2023年江苏常州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参加江苏公务员考试考生可点击【江苏省考】查看最新公告,及时了解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新动态。根据近些年江苏省考时间拍悉安排推算,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从2022年10月开始(以官方通知为准);考试时间预计在2022年12月(以官方通知为准)。

一、江苏省常州公务员2023考试时间表-公源渣告预约

二、江苏省常州公务员2023考试时间表-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

年份公告发布招录人数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成绩查询

202210月30日8159人11月2-8日12月8-10日12月11日1月9日

202110月30日9536人11月3-9日12月16-18日12月19-20日1月14日

202010月25日袭裂乎7985人10月29日-11月4日12月4-6日12月7-8日1月3日

20191月18日6507人1月22-28日3月20-22日3月23-24日4月16日

20181月26日8559人1月30日-2月5日3月21-23日3月24日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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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苏省常州公务员2023考试时间表-笔试备考

(单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为纳税人。

A. 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

B. 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C. 所有公民

D. 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舍此就不成其为税收,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税种是指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ACD项表述错误,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