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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年假折算工资

55 2024-09-08 08:48 回车巷人才网

一、离职年假折算工资

职场是一个不断变动的地方,人们会经历各种各样的职业发展和变化。其中,离职是一个常见的情况,当员工决定辞去工作时,通常会面临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问题。

离职年假是什么?

离职年假指的是员工在离开公司之前已经累计的尚未休假的年假。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在工作一年后可以享有带薪年假。工作满一年但不满十年的员工每年有五天年假;工作满十年的员工每年有十天年假。当员工决定离职时,他们有权将未休的年假折算为现金。

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计算方法

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计算方法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但通常都基于员工工资和未休年假的天数。以下是一种常见的计算方法:

离职年假折算工资 = (月工资 / 当月天数)x 未休年假天数

例如,如果员工每月工资为10000元,当月有30天,未休年假有5天,那么离职年假折算工资为(10000 / 30)x 5 = 1666.67元。

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注意事项

在计算离职年假折算工资时,有几个注意事项需要注意:

  1. 计算时要排除法定节假日和员工病假、事假等情况,只考虑未休的年假。
  2. 离职年假折算工资通常需要在离职结算时一并支付给员工,但也有些公司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必须休完所有年假,所以员工需要提前了解公司的政策。
  3. 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有些地方可能对离职年假折算工资有最高限额,如每日工资的三倍。这也需要员工在离职前了解相关法规。
  4. 离职年假折算工资在税务方面也有一定规定,可能会有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员工需要咨询相关税务机构或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得准确信息。

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影响

离职年假折算工资对员工和公司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员工来说,离职年假折算工资可以作为在离职后的一笔额外收入,有助于减轻经济压力。特别是对于那些未休假一直在工作的员工来说,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金额可能不小,可以用于购买必要的物品或用于投资理财。

对于公司来说,离职年假折算工资意味着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这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可能产生一定的冲击。公司需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支付员工的离职年假折算工资。

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建议

对于员工来说,以下是一些建议:

  • 提前了解公司的离职政策,包括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相关规定。
  • 在离职前尽量合理安排休假,以避免出现大量未休年假需要折算的情况。
  • 咨询专业人士或人力资源部门,了解相关法规和税务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 合理规划离职后的财务安排,将离职年假折算工资合理利用。

对于公司来说,以下是一些建议:

  • 制定明确的离职政策,包括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等。
  • 提醒员工尽早休假,以减少未休年假的折算金额。
  • 合理规划财务,确保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支付离职年假折算工资。
  • 在员工离职前,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帮助,确保员工理解离职年假折算工资的相关规定。

总而言之,离职年假折算工资是一项重要的权益,员工在离职前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公司也需要制定明确的政策,并做好财务准备,以避免因离职年假折算工资而造成的财务冲击。

二、年假折算方法?

年假的计算方法式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而计算的,每个公司都有年假的福利,是专门为本公司员工制定的一个福利,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享有5天年假,不满一年有六个月左右的了只能享受两天半的年假,这个是根据员工参加工作的时间而计算的

三、年假工资

年假工资:你需要了解的一切

年假是每个员工在工作中期待的重要时刻,这是让我们放松、休息和追求个人兴趣爱好的绝佳机会。然而,当涉及到年假工资时,许多人感到困惑和不确定。

在本篇博客文章中,我们将为您解答所有关于年假工资的问题,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益,并确保您获得应得的报酬。

年假工资是什么?

年假工资是根据员工合同中的条款,在员工休假期间继续支付的工资。

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在满一年工作后有权获得带薪年假。年假的天数可能因公司政策而异,但通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而增加。

如何计算年假工资?

年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因公司和地区而异,但通常是基于员工的平均收入。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帮助您了解如何计算年假工资:

  • 员工A的月工资为5000元。
  • 员工A的年假天数为10天。
  • 员工A的年假工资计算公式:(5000元 / 21.75)* 10 = 2298元。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实际的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公司政策和地区而有所不同。最好的方式是与您的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核实计算方法。

是否有资格获得年假工资?

是否有资格获得年假工资取决于您的雇佣关系和公司政策。

根据中国劳动法,员工必须在满一年的工作期满后才有资格享受带薪年假。这意味着,您必须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满一年才能获得年假工资。

然而,如果您在一年内提前离职或被解雇,您可能无权享受年假工资。要确定您是否有资格获得年假工资,请查阅您的员工合同或与雇主直接沟通。

年假工资的税务影响

年假工资与其他工资一样,可能受到税务影响。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年度收入超过一定额度的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您的年假工资超过免税额度,您可能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个人所得税收率和免税额度因工作地区和年度收入而异,请与您的税务顾问核实您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如何索取年假工资?

索取年假工资的过程可能因公司政策而异,但通常您需要向您的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请求。

以下是一些有助于您索取年假工资的步骤:

  1. 仔细阅读员工手册和合同中关于年假工资的条款。
  2. 如果您符合条件,确保您的年假申请已经得到批准。
  3. 以书面形式向您的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索取年假工资的请求。
  4. 如果需要,提供相关的工资单和其他文件作为证明。
  5. 在收到支付通知后,核对您收到的年假工资。

请记住,每个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可能不同。确保您与您的雇主沟通,并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

总结

年假工资是员工在享受年假期间继续获得的带薪工资。了解年假工资的计算方法、资格要求和税务影响对于每个员工来说都很重要。

如果您对自己的年假工资有任何疑问,最好的方式是与您的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他们将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并提供具体的指导。

希望本篇博客文章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年假工资,并确保您获得应得的报酬。祝您度过愉快的年假!

四、年假工资补偿标准

近年来,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和劳动者权益的日益保障,年假工资补偿标准成为了众多雇员关注的焦点话题。在中国,劳动法规定了每年休假的天数,以及在享受年假期间的工资补偿标准。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年假工资补偿标准的相关知识,以帮助雇员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

什么是年假工资补偿标准?

年假工资补偿标准指的是劳动者在享受年休假期间,所应获得的工资补偿金额。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年假的权利。年假的天数根据劳动者的工龄而定,一般为5天至15天不等。在享受年假期间,劳动者应当获得与其正常工作日的工资相等的补偿。

年假工资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年假工资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如下:

  1. 首先,确定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每个工作日按时获得的固定工资金额。
  2. 然后,计算劳动者的平均日工资。平均日工资等于劳动者的基本工资除以劳动者每月实际工作日数。
  3. 最后,根据劳动者享受年假的天数,计算年假工资的总额。年假工资总额等于劳动者的平均日工资乘以年假的天数。

举例来说,如果某位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100元,每个月实际工作日数为22天,而他享受的年假为10天。那么他的平均日工资为100元/22天=4.55元,年假工资总额为4.55元/天 * 10天=45.5元。

特殊情况下的年假工资补偿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者无法按照正常工作日享受年假,或者年假无法连续休假。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年假工资的补偿:

  • 如果劳动者无法连续休假,雇主应当将劳动者未休假的天数的工资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 如果劳动者在享受年假期间因病等原因无法工作,雇主应当支付劳动者因病期间的工资,同时将相应的年假天数补偿给劳动者。
  • 如果劳动者在享受年假期间发生了工伤,雇主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并将相应的年假天数补偿给劳动者。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享受年假期间如果发生了非因工伤、非病假的情况而无法工作,雇主不需要支付工资或年假补偿。

年假工资补偿标准的调整与争议

尽管《劳动法》已经明确了年假工资补偿的计算方法和补偿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争议和调整的情况。

首先,关于如何确定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有些企业会对基本工资进行分段计算,即根据劳动者的工龄水平划分为不同的基本工资水平,这样可能会影响到年假工资的计算。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雇主可能会存在意愿不强的情况,不愿意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给予劳动者应有的年假工资补偿。这些雇主可能会以各种理由为由,拖欠或减少劳动者的年假工资,从而导致劳动纠纷的发生。

在面对年假工资补偿标准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享有的年假权益以及相应的工资补偿标准。
  2. 与雇主保持沟通,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
  3.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寻求法律保护。

总结

年假工资补偿标准作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键内容之一,在劳动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清楚年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并在实际操作中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雇主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应有的年假工资补偿。

希望本文对广大劳动者们对于年假工资补偿标准的了解有所帮助,也希望能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五、关于年假折算成工资,到底是按照3倍还是2倍给付?

3倍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六、年假双倍工资怎么算?

年假双倍工资计算:

(一)双倍工资只能是差额。

鉴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金,决定了在用人单位已经支付日常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即双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该基数应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按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计算,不包括年终奖等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如果无法核实工资标准,也可以按双方认可的实发工资数额作为依据。

(三)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用工但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为继续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而拒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须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七、年假过长没有工资吗?

这个答案很明显,你没有在公司干活,公司当然不会发你一分钱。 俗话说得好,无功不受禄 。道理就在这里。所以说放假期间是没有任何一分钱的 。没有帮老板那一期间干活,老板那一期间也没有收入(或者说老板那一期间另做其他的事,有收入 )所以说放假的那两个月,是老板不会发工资 。

八、休年假会扣工资吗?

不会扣的。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即:职工在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不含中夜班津贴、保健津贴)、效益工资按正常出勤发放。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九、年假上班工资如何计?

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一,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年休假使用不掉,既是单位的决定,也要得到员工的同意;

2)未休年休假需要支付三倍工资报酬。

所以,在征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单位可以将未休年休假通过折钱的方式给员工。不过要注意,折钱的标准是给3倍的工资。考虑到正常的一倍工资已经发放了,所以在具体操作时,补发2倍工资即可。

不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所以有些单位也希望和员工达成谅解,由员工出具自愿不休年休假的证明,给予1倍的工资。

二,离职时有年假未休完

首先要纠正员工容易产生的一个观念,以为离职时可以把全年的年假作为计算基础,来判断未休年假,其实这样是错误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可见,员工离职时只有权利得到自己已工作月份对应的年休假。

具体的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例来说,2012年6月30日离职的员工,只做了半年,原本年休假有10天的,那计算时只能拿5天来计算。

至于离职时确实有未休年休假的话是按照1倍还是3倍工资来补偿,这点法律没有明确。

如果离职时已把全年年假休完了,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

(二),(三),(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拓展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

一,政策规定

1,休假时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六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满二十一年以上者休假十五天。

2,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3,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不含节假日)的人员(如享有寒暑假的教师等),不再享受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本休假规定的,可以补足。

4,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未休假为由向工作人员发放或变相发放钱物。

单位在规划年度工作的同时,应对工作人员休假做出统筹安排,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人员在岗状况予以适时调整。工作人员休假应遵循相对集中和适当分散的原则进行,可视工作情况安排分批次休假或分段休假。

二,建立报告统计制度

1,对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次年的休假安排,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报备表》备案,其中:各县(区,市,管委会)党政一把手,市直部,委,办,局主要领导休假要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市级党政一把手和其他厅级领导休假要由市委组织部分另汇总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备案。

2,各县(区,市,管会会),市直各主管部门每年1月份应将本地区,本系统上年休假执行情况汇总,向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情况统计表》和《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情况统计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责令支付;属于其他事业单位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或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公务员申诉控告和人事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驻外非外交人员的年休假,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年假不休怎么算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带薪年休假,那么除了正常发放的一倍工资之外,还应该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的加班费。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