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期不交社保合法吗?
公司试用期不给交社保不合法。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管是企业还是劳动者,只要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不交,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补缴,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试用期不给工资合法吗?
说下我的故事,19年11月16号在冀州区宏祥超市仓库打工,干了七天,第八天腰疼的翻身都困难,就打电话辞工,过了两天打电话问工资的事儿,被告知试用期七天,你没工资。我觉得很冤,试用期也干满了,没犯错,一分钱不给也太黑了,直接去仓库找管事儿的,人家振振有词,一分钱工资没有,我把考勤表拍了照,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填表,等了一会儿,工作人员打电话核实,然后跟我说你去领工资吧,这事儿就这么解决了。我想告诉打工的兄弟姐妹们,咱的血汗钱一定得要,黑心老板都是纸老虎,欺负老实人行,他们不敢对抗法律,千万不能认倒霉,这样会更让他们肆无忌惮。
三、培训期与试用期有工资吗?
在参加培训前是否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有关于培训期的说明。培训分两种,一种是岗前培训,意思培训是入职的前提,如果培训不合格公司有权不予录用,那么这种培训是不需要支付工资的。另一种是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属于试用期范围,劳动者在此期间也是有工资的,其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过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话,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四、培训期怎么算工资?
培训期间的工资按照劳动双方约定的正常工资发放,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五、试用期工资为70%合法吗?
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的70%违法,属于未按国家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六、保险没有犹豫期合法吗?
不合法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销。
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销合同并退还已收全部保费。该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即通常所说的“犹豫期”。
犹豫期内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
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再次,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七、试用期给80%的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法上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才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因此只要你现在的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合法的。对于加班费,国家也有标准: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
在工作时延长劳动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八、试用期3天,不给工资,合法吗?
答: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是短期的劳务,是不许约定试用期的。不给工资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九、国企培训期间没有工资,是吗?
在国企只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在实习或培训期间是有工资的,国企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一年的的见习期(包括上个月的试用期) 简单的说,去国企,第一年的工资会比以后低,满一年后就转正定级,按照岗位拿工资。
十、国企培训期间没有工资是吗?
在国企只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在实习或培训期间是有工资的,国企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一年的的见习期(包括上个月的试用期)简单的说,去国企,第一年的工资会比以后低,满一年后就转正定级,按照岗位拿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