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采取调整、置换和安排购买住房等办法逐步迁出。公寓区内已有的自有住房,应当采取置换的方式,逐步调整为公寓住房。
但是在公寓区内居住的军队在职人员,转业、复员、退休、因工作调动家庭迁至异地的或者购买自有住房后,应当搬出公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