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用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
2016年1月1日开始,青岛市比较早规定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做好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青岛市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缴费基数计算、社保、特殊情况处理、核定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
在《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申报2016年的缴费基数,暂用2013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688元(月均3557元)进行封顶保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统一使用2016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重新封顶保底核定缴费基数,并对缴费差额统一进行补收,重新计发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补发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