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企业是小规模核定征收企业,有收入,但无成本,每月月底暂估成本,但暂估成本如何计算?
成本应以实际发生额予以确认,如果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确实可靠地估计并计量的话,也可以在当月按估计值入账,譬如月末,在发票未到,货物已到的情况下,应该暂估相关原材料或物资暂时入帐,待下月初应将此分录按暂估金额红字冲回.待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列明金额处理.
你说没有成本发票,可以在汇算清缴前拿到发票即可。
如果你单位是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有关规定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所以根据企业收入进行纳税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
所以不用预估成本
二、核定征收企业注销?
有企业咨询,核定征收企业,个人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已经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核定缴纳,账面还有未分配利润,企业要注销,怎么处理?目前,各地对核定征收企业按照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比例核定征收利股红个人所得税,一般采取营业收入一定比例附征的形式,对账面反应股利分配也不再补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核定征收企业的股利分配不是按实征收,而是采取平时附征的形式,虽然督促缴纳了一部分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规避了涉税风险,给管理带来了漏洞。 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注销税务登记时,需要进行清算所得的纳税申报,这样对账面非分配利润作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企业清算有关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规定了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都要进行清算所得的申报,将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 《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要求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都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与是否为核定征收没有关系。因此,核定征收企业注销时,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1)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2)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在实际征管中,也出现这种情况,企业因为核定征收,不按规定将成本费用准确入账,经常存在费用未记账情况,收入按照发票准确记账,导致未分配利润虚增,这部分虚增的未分配利润也会导致清算个人所得税的增加。
三、暂估成本可以暂估多久?
暂估成本暂估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如果到了月末暂估入账的发票还没有到手上,那么下一个月的第一天就要赶紧冲回来,如果还没有到,那么下个月就要继续,暂估成本可以在账上挂一段时间,但不可以长期挂账,暂估的跨度比较大,跨年是没有问题的。
四、暂估入库怎么转成本?
暂估入库的材料可以结转成本,按照正常程序结转;当收到发票时,冲减暂估款即可。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结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类商品即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的,或者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的话,则该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包括及其连带影响的其他存货成本),应当调整并转入销售成本。
五、企业核定征收怎么交税?
企业核定征收怎样交税:
核定征收也有好几种,我说两种比较常用的
1、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一般是代表处会用到)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1-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营业税=收入额*营业税税率
2、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营业税=收入额*营业税税率
六、企业如何申请核定征收?
1.
准备材料:申请核定征收需要提交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财务账簿、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相关材料。
2.
填写申请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需要核定的税种、时间、纳税义务等信息。
3.
提交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到当地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地区可以选择现场提交或者邮寄。
4.
审核和比对:税务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比对,核定出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七、核定征收企业怎么申请?
核定征收企业需要进行申报和审核。首先,企业需要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接着,税务机关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派员进行现场核查,最终确定纳税人的税收适用期限、纳税义务和税收优惠政策。 核定征收是指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一种减免税制。由于企业的规模、经济实力、行业等条件差异,存在纳税负担差异化的问题。核定征收是为了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而设立的一项优惠政策。核定征收的申请和审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企业需按时缴纳相关税款,以避免不必要的处罚和问题。
八、核定征收是否需要成本发票?
需要发票
核定征收财务处理:1、既可以发票入账,也可以收据入账。2、税务一般一年要来过问一次,当然关系维护是很重要的。3、公司营业规模达到一定的时候或者税务局认为不适合核定征收时,就会转入查账征收。4、查账征收:财务处理一定要按照会计法和税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九、暂估高低对成本的影响?
成本估高利润减少,成本估低利润增加
十、成本暂估入账的正确做法?
成本暂估入是指存货本月已经验收入库,但岁票还没有收到,月底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把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
成本暂估入账的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次月冲销: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某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