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后房地产发票能用到几号?
“营改增”后地税发票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国税局向同级地税局提供六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五联增值税普通发票。
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16年8月31日.根据税务总局的政策规定,营改增后,在日常生活中收到的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由国税局监制管理继续使用.。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除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营改增后房产公司交税
营改增后房产公司交税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各行各业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对房地产公司来说,涉及到交税的方面更是备受关注。营改增后房产公司交税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如何应对这些挑战,需要深入分析和合理规划。
影响
1. 税负增加:营改增带来了增值税率的变化,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可能会导致税负的增加,需要重新评估税务成本。
2. 税务政策变化: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会涉及到税务政策的变化,房产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并调整自身税务筹划。
3. 税收管理要求提高:营改增后,对于税收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房产公司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税务合规。
应对策略
1. 及时了解政策:房产公司需要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营改增相关的最新规定。
2. 优化税务结构:通过优化税务结构,合理规划税务筹划,降低税负,提高税务效益。
3. 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确保税收合规。
4. 寻求专业帮助:如有必要,房产公司可委托专业律师或会计师团队,为公司提供税务咨询和辅导服务。
结语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房产公司交税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影响,但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机遇。房产公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合理规划,以应对税收政策变化带来的挑战,并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营改增后房产出租如何计算税额?
营改增对房产出租的影响
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税费合并为一种税收方式,适用于各行各业,也包括房产出租。在营改增政策下,房产出租的税收方式和计算方法发生了变化。
税收计算基础
根据营改增政策,房产出租的税收计算基础是房屋出租所得。房屋出租所得是指纳税人出租自有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收入。
计税方法
房产出租的计税方法一般采用按月入账,即每月应纳税额=应纳税收入×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
目前,我国对房产出租实行的适用税率是11%,即按11%的税率计征增值税。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将所得收入乘以11%的税率,即可得出应纳税额。
免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但需注意,免税政策适用条件较为严格,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免税政策。
如何申报纳税
对于房产出租的纳税申报,纳税人需要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在申报时,需要准确填写租金收入等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通过以上的了解,希望对您在营改增后房产出租税收的计算有所帮助。感谢您阅读本文,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
四、营改增后房产出租税如何计算?
背景介绍
营改增是指国家对增值税税制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革,主要是将原来适用于工商企业的营业税转变为适用于所有行业的增值税。这一改革对于房产出租业务也有一定的影响,房产出租税的计算方式也发生了改变。
房产出租税的计算方法
在营改增之前,房产出租业务按照征收的营业税进行计算,即按照房屋租金的一定比列征收税款。然而,营改增后,房产出租业务的纳税方式改为增值税征收。根据《增值税法》的规定,房产出租业务应纳税的增值额计算公式为:
纳税增值额 = (租金收入 - 各项扣除 - 免税额) × 税率
其中,租金收入指的是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金额,各项扣除包括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减免、给予租户的税负补贴等,免税额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免税金额,税率是指增值税的税率,一般为3%。
注意事项
- 房产出租业务的计税期限为每个纳税年度,纳税人需要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 纳税人在计算纳税增值额时,需要保留合理、规范的凭证。例如: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收据等。
- 在办理营业税转增值税登记后,纳税人还需移交房产出租业务相关档案,以备税务机关进行审查。
建议
由于税收政策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经济形势进行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房产出租业务的纳税人应及时关注政策变化,确保按规定缴纳税款,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如果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建议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税收顾问,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纳税风险。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理解营改增后房产出租税的计算方式有所帮助。
五、营改增后房地产经纪公司佣金的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销售佣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六、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建安成本可以抵扣多少?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建安成本,出去下列不能抵扣的,其他都可以抵扣。
一、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基于此规定,票款不一致的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二、“对开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一)对开发票的涉税风险
所谓“对开发票”是指一购货方在发生“销售退回”时,为了规避开红字发票的麻烦,由退货企业再开一份销售专用发票视同购进后又销售给了原生产企业的行为。
部分纳税人认为,用发票对开这种方法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只是等于把这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又“卖回”了销货方,并不造成购销双方的税款流失,因为退货方已将这张发票作了账务处理,也计提了销项税金,不存在少缴或逃缴税款问题;对于供货一方来说,也只是拿这张进项发票抵顶了原来应计提的销项税金,同样也不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
用发票对开解决销货退回问题,其实质是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法律并无禁止,不禁止即视为不违法;二是用发票对开形式解决销货退回问题,从操作目的上看购销双方并不存在偷逃税款的主观故意,从实质上看也不造成税款流失的客观结果。上述纳税人的认识是错误的。
1、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实行对开发票有可能增加税收负担。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所以,企业如果发生销货退回行为,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减,将会被重复计税。
2、“对开发票”将面临税务局的罚款
纳税人如果未能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货物往来的发票对开可能被视为虚开发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法发[1996]30号)明确,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完成总机构分配的销售收入考核指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开,由于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征,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4、要多缴纳印花税使企业增加税收负担和少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遭到税务稽查风险。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的单位和个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发票对开是企业视为自身新增加了一笔销售行为,如果书立合同,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对比销货退回的正常处理,给纳税人增加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如果不按时缴纳,还可能受到处罚。
发票对开是企业通过对开发票,新增加了一笔销售收入,虽然对增值税没有影响,但是影响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多种扣除项目,有许多费用扣除项目以销售收入为基础。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如果企业按虚增后的销售收入计算费用扣除,就会造成多扣除,少计应税所得的结果。
纳税人在将销售退回变更成销售虚增销售收入的同时,也增加了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费用金额。如果因多计收入而增加的扣除金额被税务机关有证据证明是人为造假时,税务机关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二)控制策略:销货退回应开具红字发票
一般纳税人发生退货业务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三、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过渡期间的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营改增前采购的材料已经用于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营改增后才支付采购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营改增之前采购的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并支付款项,但营改增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七种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的开具“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金。
(二)获得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2、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3、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因此,建筑企业购买的沙、石料,如果是从按照简易征收办法的供应商采购的,则建筑企业只能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三)购买职工福利用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发生非正常损失的材料和运输费用中含有的进项税金(例如,工地上被小偷偷窃的钢材、水泥)
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第(三)项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五)建筑施工企业自建工程所采购建筑材料所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开发产品,例如商铺、商场、写字楼自己持有经营,以上开发产品所耗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公司提供的建筑劳务部分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基于此规定,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法定认证期限180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七、营改增感言
营改增感言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营改增政策,对于改革传统营业税制度、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个中国企业家,我在这里想分享一些我对营改增政策的感言。
一、营改增政策的背景
营改增政策的出台源于我国税制改革的需要。过去,我国实行的是营业税制度,这种税制对于企业经营增加了很多负担。而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将原本繁琐的营业税制度转变为现代化的增值税制度,为企业减轻了税务负担,提升了市场活力。
二、营改增政策的优势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优势:
- 简化税制: 营业税制度的繁琐程序给企业带来了很多不便,而增值税制度的实施简化了税务申报和缴纳程序,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率。
- 减轻负担: 营改增政策通过改变税制,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释放了企业资金,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 促进产业升级: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 促进市场活力: 营改增政策减轻了企业的税负,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增加了企业利润,进一步促进了市场活力的提升。
三、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效果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效果逐渐显现:
首先,企业受益良多。营改增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税务负担,增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为企业创造了更好的经营环境。
其次,市场活力持续释放。通过降低企业成本,营改增政策促进了市场活力的提升,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力。
再次,税收改革步入快车道。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为深化税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四、我对营改增政策的建议
在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过程中,我认为还可以进一步完善以下方面:
- 优化税务服务: 加强税务部门的服务意识,更加注重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税务服务。
- 加强宣传解读: 增加营改增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了解政策内容和优势,发挥好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效果。
- 优化配套措施: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和企业,可以适当推出针对性的支持政策,进一步促进其发展,推动产业升级。
- 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营改增政策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的落地生根,防止出现不合理的税收征管行为。
五、结语
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减轻企业税务负担、促进市场活力,营改增政策为我国经济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希望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八、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土地成本取得的进项税金怎么处理?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只要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可以申请认证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你公司取得的合理真实的土地成本进项税金是可以抵扣本企业销售商品房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的。
九、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多少?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税率有两种:
1、选择一般计税法的,增值税税率11%,进项可以抵扣;
2、选择简易计税法的,增值税税率5%,进项税不可抵扣。
十、房地产建安企业营改增 政策解析
房地产建安企业营改增政策解析
房地产行业营改增政策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和调整,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的税务政策也在不断优化和调整。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企业经营有着深远的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对房地产建安企业营改增政策进行深入剖析。
营改增政策背景
营改增是指将营业税逐步替代为增值税的税制改革。此举旨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针对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旨在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竞争力。
房地产建安企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政策的主要特点在于税率调整和税收征管方式的改变。
税率调整
营改增政策调整了企业的税率结构,将原有的营业税税率转换为适用增值税税率。对于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而言,这意味着税率的下调和税负的减轻。企业可以享受到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税收征管方式改变
营改增政策改变了税收征管方式,实行了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这对于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来说,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国家税收征管效率。企业需加强会计核算,合规纳税,确保税收合规。
营改增政策的影响
房地产建筑安装企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 1. 降低企业成本:税率的下调和税负的减轻,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盈利水平。
- 2. 促进产业升级:营改增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 3. 减轻税收负担:企业在纳税方面更加合规,减轻了税收负担,提高了纳税意识和自觉性。
- 4. 提高竞争力:营改增政策优化了税制环境,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应对策略
房地产建安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应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
- 1.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企业要深入了解营改增政策,加强内部宣传,确保全体员工理解政策内容,提高纳税意识。
- 2. 合规纳税: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纳税,加强会计核算,确保纳税合规,避免税收风险。
- 3. 优化财务管理:企业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合理规划财务预算,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 4. 提升创新能力:企业要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结语
总的来说,房地产建安企业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企业应该看到政策带来的机遇,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