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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经费提取标准?

298 2024-07-29 00:02 admin

一、企业安全经费提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 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二、甲醇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三、燃气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提前标准如下:一、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

二、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生产企业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计提依据。

  三、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四、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四、小微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一般企业提取安全费?

规定是专户核算,没有说专户存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2012.2月施行。第二十七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金提取?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   第六条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

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第七条 煤系及与煤共(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局)核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九条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条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二)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三)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一条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第十三条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四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十五条 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条 危险品生产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第二十一条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七、企业安全经费提取比例是多少?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扩展资料:

使用和管理:

一,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

八、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有哪些内容?

安全生产 管理费用;

安全资料的编印、 安全标志牌的购置、安全宣传栏的设置、安全报刊、书籍、标语的购置等费用;

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考察、培训等);

从业人员配备 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

危险源(包括 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包括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包括的费用;

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投入、维护、保养费用; 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费用;

消防设施与 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费用;

新、改、扩建和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评价费用;

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安全科技投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财政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九条 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 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 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财务帐面提取,不需要申请

九、销售企业需提取安全费用吗?

需要提取安全费。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分别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计提;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的0.5%-1.5%为计提依据。

十、浅谈如何做好船舶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人力投入包括:安全机构的建立、专业人员的配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伤保险、宣传、评比奖励等。

  抓好员工的教育培训,使其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操作技能,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因此也是安全投入的重要项目。

灵活多样、形式活泼、寓教于乐、声势浩大的安全宣传活动,对于营造安全生产的氛围,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