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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取消哪些收费项目?

215 2024-07-31 05:43 admin

一、宁夏农村义务教育取消哪些收费项目?

我认为是以下直辖市、省、自治区:

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陕西省、重庆、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四川省、云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附:国务院《通知》

《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等,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是,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仍然存在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九”成果的巩固,不利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深化改革。特别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等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

(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先落实各省(区、市)制订的本省(区、市)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免学杂费资金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由中央适时制定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仍由中央和地方按上述比例共同承担。中央适时对基准定额进行调整。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对中西部地区,中央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区、市)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对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自行承担,中央根据其财力状况以及校舍维修改造成效等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

(一)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

(二)2007年,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中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2008年,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该省(区、市)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四)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省(区、市)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免学杂费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五)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所在地区农村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城市义务教育也应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方式由地方确定,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四、加强领导,确保落实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扎扎实实把各项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特别是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落实分担责任,强化资金管理。省级人民政府要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订本省(区、市)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确保中央和地方各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改革,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确保资金分配使用的及时、规范、安全和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推行城市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四)齐抓共管,强化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二、商标公示收费吗?

商标数字证书

是一批一批受理的,巧的话很快,最慢4个月,网上会公告领取

商标数字证书

通知。不收费,数字证书和key领取到

商标局

计算机处领取,不邮寄,可以委托北京的人领取,需提交委托书。

三、义务教育收费明细?

没有一分钱是可以强行收取的。可以代收的,一是每个学科一套资料,就是所谓的“一教一辅”,即使是这套资料,也是要征求家长意见,经家长同意后征订的。家长如果不同意,学校是不可以代为征订的。

二是在学校就餐的学生的伙食费,这个不用多说,不在学校就餐,自然不用缴纳。

至于校服费、保险费等费用,学校都不可以代收,除非家长因为购买不便,向学校提出要求,提交申请,学校才会代购,否则,学校是不可以代收的。

四、收费标准必须要公示吗?

公示是最好的,不知道价格一般也不会想要冒“万一是高价”风险去看啊。

五、西安2021义务教育收费?

2021年西安2021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1.一类学校收费标准:小学不超过8000元/生·学期,初中不超过 10000元/生·学期,高中不超过11000元/生·学期。

2.三类学校收费标准:小学不超过4000元/生·学期,初中不超过4500元/生·学期,高中不超过5000元/生·学期。

六、义务教育书本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免去的是学费,部分地区免除书本费,一般情况下需要交纳书本费,大多数包括除了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也还有各个学校按照各自需要而印刷的辅导资料所需要的费用。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七、公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

义乌市教育局公布了2019年上学期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免费教育。职业高中,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

义乌高中段学费具体为:省一级重点高中,学费1300元;省二级重点高中,学费1000元;省三级重点高中,学费900元;其他一般高中,学费650元。

高中课本费:一年级300元,二年级420元,三年级105元;作业本费15元。

高中住宿费具体为:义乌中学425元/生·学期(空调房,含水电费),义乌二中、义乌三中、义乌四中、上溪中学350元/生·学期(空调房,含水电费),其他普通高中300元/生·学期(空调房,含水电费)。普通高中8人间以上(不含8人)配置或没有空调设备的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在相应标准基础上下调50元/生·学期。城镇职校、国际商贸学校300元/生·学期。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中小学生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对象免收住宿费。在义乌市民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有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住宿费。

这阵子,家里的“熊孩子”是不是已经忙着赶作业了。套用最近热映的电影《流浪地球》里的台词,寒假收心不到位,开学两行泪。家长要帮助孩子实施“收心疗法”,让孩子慢慢适应新学期的生活。

八、农村义务教育的特点?

我们常见的义务教育特点的表述为:义务教育是强迫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

(1)强制性,又称义务性。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二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

(2)免费性,又称公益性。义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学校应积极改善办学条件,为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父母和监护人负有保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

(3)普及性,又称统一性。原则上义务教育覆盖我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也包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盲、聋、哑、弱智和肢残的儿童、少年。

大家可以按照口诀“强免普”去记,“强”是指强制性、“免”指免费性、“普”指普及性。

九、农村大病救助怎样公示?

农村大病救助是县医保中心业务,不属于农村村务公开内容。大病救助是农村居民在住院医保报销之后,剩余合理医疗费用部分,起伏线是7500元,7500元以上部分分段救助。低保户、贫困户起伏线是5500元,5500元–10万元按85%比例救助,10万元以上按95%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最新政策标准。

十、农村确权公示多少天?

按照规定时间,农村确权公示一个礼拜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