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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管理责任清单?

71 2024-06-19 15:00 admin

一、三化管理责任清单?

任务“清单”化。每周一召开干部例会时,各工作主抓领导将本周即将要完成的工作内容和目标进行量化,列入本周全镇工作“清单”,每周三再由主抓领导按照完成情况,在工作群内进行督促,周五以工作小结形式对本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本周任务按时按点保质保量完成,促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责任明确化。每周形成的工作“清单”,除列明工作内容和完成目标外,最主要是明确列出分管领导、主抓领导和责任人,将工作细化,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管理精细化。党政办每月将“周清单”进行梳理汇总,每月底在例会和工作群里公布通报,未完成相关任务目标的责任人在次月初例会上进行表态发言。

二、清单化管理包括哪些?

清单式管理是指针对某项职能范围内的管理活动,优化流程,建立台账,对工作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形成清晰明确的清单,严格按照清单执行、考核、督查的管理制度。通俗讲,就是把要做的事情或不准做的事情一一罗列出来,系统筹划,列示目标、任务节点、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并监督考核。

清单式管理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台账式、检查表式、总结式和可追溯式。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实现可追溯,可以从中分析出管理过程的蛛丝马迹,为工作持续改进提供信息和线索。二是可以使管理井井有条。

三、事项清单化管理的好处?

首先,将工作清单化,手中任务就一目了然,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紧急的,很容易做到心中有数,必然不会出现延期不办的事情。

其次,将工作清单化,重复性的工作必然不会缺漏,因为有前例可依,不需要别人通知,自己也会主动开展。

再次,将工作清单化,有利于未来备查,也是工作总结的重要来源。写好工作清单,写工作总结时定然是信手拈来,何须搜肠刮肚。

最后,将工作清单化,其实也是将细化工作,工作如果能细化分解,自然是将难事化成一个个易事,然后可以轻易个个突破。

四、工作清单化管理办法?

无论是具体的单位还是具体的部门,都要推行工作清单管理办法。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的推进和落实。

工作清单化是指要把各项工作逐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条块儿,具体的部门和具体的单位,然后列出清单,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逐条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标考核。调动工作积极性。杜绝干多干少一个样,完不完成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五、危化品管理十六项清单?

1.化学品及企业标示

2.成份/组成信息

3.危险性概述

4.急救措施

5.消防措施

6.泄露应急处理

7.操作处置与储运 8基础控制/个人防护 9.理化特性 10.稳定性与反应活性 11.毒理学资料 12.生态学资料 13.废弃处置 14.运输信息 15.法规信息 16.其他信息

六、森林资源管理五化清单?

管理制度健全化

森林经营科学化

巡查管护网格化

事前预防一体化

打击处理精准化。

七、清单管理指的是哪些清单?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检清单管理的意见》明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四个清单”,即: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 “四个清单”是贯穿检查全过程的主要工作见证,也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八、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的根本目标三化?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基本三大目标是:

1、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生产

2、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于2002年的11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综合性法律。

三大目标

《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如下三大基本目标: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四种监督方式

《安全生产法》是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

第二是社会舆论监督;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

四个责任对象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现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府责任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

安监部门三大职权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有以下三项职权:第一是现场调查取证权,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第二是现场处理权,即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第三是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等,须在15天日内作出决定。

十三种处罚方式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有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令改正、责令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的处罚;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九、清单管理要求?

1.“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力,可以减少政府对企业不必要的干预。”王昌代表说,政府该管的一定要管到位,管不到位就是失职,不该管的不要管,该放的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为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2.“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就像把政府该干与不该干,以及怎么干和干到什么程度的事情,全都‘晒’到了墙上,让百姓清楚明白、检查监督。”董志军说,这样既可以进一步有效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市场成本,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还可以减小自由裁量空间,杜绝以权谋私滋生腐败问题的发生。

十、三化建设清单?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绥德县纪委监委以落实省纪委监委“三化”建设提升年要求为抓手,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增实效、三年常态化”的总体思路,制定了《2021年绥德县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确保“三化”建设这一重要举措在绥德提质增效。

《清单》主要围绕“二年增实效”主要目标,分别按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镇级纪委和派驻机构三个层级,把涉及“三化”建设提升年三大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成49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夯实到相应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帮抓单位和督导单位加以落实。

《清单》突出了政治引领。强化不断提高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判断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政治领悟力、推进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的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把提升“三化”建设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绥德实践。

《清单》明确了工作目标。坚持有效整合资源,高效运行使用,有效发挥信息化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打基础。进一步规范从谈话函询到案卷归档等程序,切实增强工作运行规范化程度,为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履职担当能力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强保障。

《清单》强化了工作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开展智慧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程度。严把“学习培训提升关”等“九个”关口,不断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等“五种”素养,打造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斗争、乐于奉献的纪检监察铁军。

《清单》夯实了工作责任。建立委机关主要领导总抓,其他班子成员牵头帮抓,责任室部日常主抓,督导室部监督促抓常态化工作机制。细化了每一个责任单位的各个工作环节要求,规范了每个环节工作流程,夯实了六个办案协作区和委机关审理室对镇案进行联合会审责任。

《清单》注重了工作实效。坚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紧紧围绕“三化”建设提升年目标任务,具体提出49项工作要求和要达到的任务效果。切实把“三化”建设提升成效体现到每一个案子、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中。

《清单》坚持了制度保障。编制《三化建设工作指南》,建立了《绥德县纪委监委学习培训制度》、《绥德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规定》、《绥德县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回访监督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样板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