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预缴税款如何计算?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二、请问一个注册资金500万,年营业额2000万的商贸公司,应缴纳哪些国税和地税?年缴纳税赋会超过100万吗?
注册商贸公司,需要在国税局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需要在地税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费。
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一般为17%,小规模纳税人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小微企业为20%,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以下的减按10%征税。城建税税率,城市7%、县城(城镇)5%、农村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三者都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个人所得税属于代扣代缴,月工资超过3500元以上的部分(扣除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后)才需要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