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147 2024-03-12 22:07 admin

一、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直接拨打12333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电话。 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二、玉环劳动监察大队?

机构名称: 玉环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机构简称: 玉环市劳动监察大队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执法规范。

(二)负责对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承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承担相关数据信息汇总、报表统计报送等工作。

(四)承担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

(五)承担玉环市清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劳动监察大队全称?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全称就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和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具体负责劳动监察工作。

县级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内的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的情况进行监察,但省级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省级、地(市)级劳动监察机构管辖的劳动监察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四、博罗劳动监察大队?

可以向博罗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五、哈尔滨劳动监察大队?

就是在前进道口那里有个小区,叫前进家园,好像是在7号楼,可以去了打听打听,。

也可以去市里的那个劳动仲裁局,然后他会把江北的劳动仲裁的地址啊,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啊,都告诉你,让你记下来,市里的那个劳动仲裁局好像是在友谊路上,离友谊宫不是很远,具体就记不太清了,看来又一个被老板压榨的人啊,希望能帮上你

六、郧西劳动监察大队?

综合管理郧西县人才资源规划和开发工作;负责农村乡土人才开发工作;负责郧西县智力引进工作。

七、劳动监察大队与执法大队区别?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的工作是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的工作。

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分为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两个单位。劳动分局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

八、劳动监察大队的作用?

其作用是监督单位用工是否合规,社保交纳以及工资发放

九、劳动监察大队罚款标准?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罚款标准要视被投诉的具体事项及其轻重而定。欠薪拒不解决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及保障不力导致事故未妥善解决的、违法用工、违法解雇、裁员、暴力威胁雇员等涉及违法的处罚会重一些,数万至数十万不等。

法律依据:

《劳动监察规定》第十一条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主要受理内容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持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