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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企业的退税怎么退?

155 2025-01-10 01:33 回车巷人才网

一、福利企业的退税怎么退?

请看以下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税[2006]135号

辽宁、大连、上海、浙江、宁波、湖北、广东、深圳、重庆、陕西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下发后,试点地区财税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组织落实试点工作。

为了确保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施行时间由2006年7月1日改为2006年10月1日。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第一条规定的试点地区包括辽宁省大连市、浙江省宁波市和广东省深圳市。

  三、将增值税减征方式调整为由税务机关实行即征即退方式。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当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当年已交增值税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当年以后月份退还。当月应退增值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月应退增值税额=企业当月实际残疾人员人数×试点省(直辖市)确定的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的具体限额÷12

  营业税仍实行减征方式。

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当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不得结转当年以后月份减征。当月应减征营业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月应减征营业税额=企业当月实际残疾人员人数×试点省(直辖市)确定的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减征营业税的具体限额÷12

  企业新安置残疾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次月起计算,其他职工从录用的次月起计算。

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和其他职工减少的,从次月起计算。

  四、经认定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员占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逐月计算,当月比例未达到25%的,不得退还当月的增值税和减征当月的营业税。

  年度终了,应平均计算企业全年实际安置残疾人员占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年度平均比例未达到25%的,应自次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增值税退税、营业税减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财税[2006]111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指本省(直辖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试点的计划单列市按照所在省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

  兼营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劳务和其他税目劳务的企业,只能减征“服务业”税目劳务的应纳税额:“服务业”税目劳务的应纳税额不足扣减的,不得用其他税目劳务的应纳税额扣减。

  六、享受财税[2006]111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扣除;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亏损企业不适用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取消“企业生产销售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不适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

  七、财税[2006]111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企业在职职工”定义调整为“企业在职职工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员”。

  八、企业安置的持有外省(直辖市)有关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件的残疾人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的劳动年龄的残疾人,不列入财税[2006]111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安置比例及本通知有关退税或减税限额的计算。但个别管理基础好的试点地区,经商当地民政或残疾人联合会同意,也可将企业安置的持有外省(直辖市)有关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件的残疾人,列入财税[2006]111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安置比例及本通知有关退税或减税限额的计算。

相应的管理办法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试点省(直辖市)内跨地区安置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由各省(直辖市)财税部门规定。

  九、对2006年10月1日前已享受原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但不符合财税[2006]111号文件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条件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暂予认定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

2007年1月1日起对仍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企业,应停止执行增值税退税、营业税减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十、财税[2006]111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关于企业通过银行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员支付工资中的银行包括信用社等开办代发工资业务的金融机构。

  十一、财税[2006]111号文件第三条中所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盲、聋、哑、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八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十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7款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如果满足财税[2006]111号文件第三条第(二)、(三)、(四)款规定的,可以享受财税[2006]11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三、税务机关应与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措施防止出现残疾人证书重复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

  试点地区财政部门要根据财税[2006]11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2号)及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尽快将试点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落实到位,保证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二、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怎么计算退税?

现行规定 公司安置残疾人员10人以上 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才有资格退税,增值税退税额以安置的残疾人一年35000元/人的标准退税,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支付的残疾人工资100%加计扣除。

三、企业福利政策具体包括什么?

一、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

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二、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三、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四、培训 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设入。目前跨国公司的培训投入费用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0.5%-2%,并且这个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历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视培训的投入和产出。除这些外,我们公司还为每位入职的员工提供两百元的读书基金,你可以想买你任何所需的本行业书籍,所以前后积累了上百本,对于一个公司图书馆来讲这些书已经足够了,并且办公室还有几个书柜,硬件的问题基本解决。书多了,自然就需要科学管理,日事清的计划功能则可以比较好的胜任。日事清的计划系统主要由三级目录构成,分别是看板、卡片和任务。其中看板可以理解为整个图书室,并且还可以建多级看板,建立不同类别的图书室。卡片则可以当成图书架,可以根据不同种类或部门的书籍建立书架。任务则是每个具体的书目,标签功能可以为书籍标记借书状态,日期可以标记借书时间,成员可以标记借书人。先根据书籍的分类建立起看板和卡片,书籍较多的情况可以每个部门建立一块看板,书籍较少的时候可以只用卡片分类即可。完成之后,将书籍分门别类的输入到各个看板或卡片中去,形成图书馆的基本框架。如果找到书之后看看是否有其他同事借阅,有同事借阅可以找同事商量,没有同事借阅可以直接操作或者找公司的图书馆管理人员。书籍在借阅出去之后,要在书目下重点标注出三个信息:借阅人、借出状态、借阅和归还时间。图书归还以后,要将书籍条目中还存着的相关信息去除,或找管理员进行去除。如果没有在应还的日期读完,则需要申请续借,更改借阅的到期日期。这样科学的管理让借书还书管理科学、高效,员工借书还书操作也简单方便,最大程度的发挥图书馆在企业内部的作用。

四、一般企业都有什么福利政策?

物质福利主要是给予员工的经济福利。经济福利是提高员工作效率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当时制定物质员工福利方案的时候也有技巧。

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安康险及企业年金等。公司福利制度。住房福利:公司每月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带薪休假福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可享受以下带薪休假福利: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与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工龄休假等。

其他经济性福利:公司在工作期间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冬季取暖费、保健津贴、交通补贴、医疗卫生费、回族补贴、独子费、妇女卫生费和节日慰问物品,并提供生日福利、体检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等。

五、购房退税的政策?

1、能够符合这条规定的客户必须已拥有1套“售后公房 / 房改售房 / 动迁安置房”,而且在1年内那套房子已经出售了;

2、必须提供那套售后公房买进的白皮《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专用票据、契税完税单等及出售那套房子时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出售发票、完税证明等,反正关于这套房子买进和卖出的全部资料都要,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退了;动迁安置房的话要把动迁协议等一整套动迁的材料带过来。

3、这次购买的房屋过户时,契税应怎么交,就怎么交,等本次交易结束后(产证出来后),带上这次买进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单,还有上面第2条提到的全部材料,到这套房屋缴纳契税的窗口申请办理退税。

周期大概是2周左右,相关税务部门就会把契税退还到客户提供的卡上了。如果缴契税时的所有材料到场,不缺任何资料的话,当天就可以抵扣契税的。

六、福利分房政策?

答:福利分房政策的问题回答:

福利分房具体实行中每个单位都有区别的。

福利分房的法律依据及过程:

1、福利分房政策从1956年开始,按照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对城市私人房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国家经租、公私合营等方式,逐步改变其制。改造工作一直延续到1964年。

2、1963年9、10月,和国务院召开了第二次城市工作会议,决定对房屋实行统一经营管理。“城市的公有住宅、中校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应当逐步由市人民委员会统一经营管理。……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租金标准,统一调剂和分配,统一组织维修,统一建设。”

3、福利分房政策改革开放前的住房制度是与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这种住房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建房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和企业福利基金,是一种纯粹的财政支出,职工不承担住房建设投入的责任。

4、住房分配采用无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分房标准主要以工龄、厂龄、家庭人员的结构等非经济性因素为依据,同职工的劳动贡献脱离;分配给职工的住房采用低租金制,实际上所缴房租不能抵偿住房维修和管理成本,亏损部分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补贴。

七、民政福利企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智残”和“弱视”人员也属于安置“四残”人员的范围,但这些人员必须具有劳动能力,能上岗。(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 ②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 ③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宜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④每个残疾职工都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⑤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⑥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八、买房退税有什么政策?

买房退税,如果你是本科以上的人才,相应的个个是有相应的政策会给你退税的

九、广州购房退税政策?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等地暂不实行)。对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个人购房,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税率征收契税,法定税率为3%;

3、对符合上述条件但未享受契税优惠的纳税人,已按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并取得了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的,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房产退税政策2021不管是哪一个城市,都有相关规定,大家可根据自身实际判断是否符合当地房产退税相关政策。

十、上海买房退税政策?

一、在上海个人住房房产税退税

1、房产税退税条件:

(1)本地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

(2)本地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

(3)对于本地人,您的首套房是不征收房产税的。您购置的二套房,如果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也是不征收房产税的,但若超过,则需要按标准交纳房产税;

(4)对于非沪籍人士,您的住房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但只要您在沪居住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已缴纳的根据规定房产税是可以退还的。

2、个人住房房产税退税是针对居民拥有的房屋征收的一种特殊税种,在一定的条件下就可以进行减免免征。

(1)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急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

(2)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

(3)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

(4)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据统计,上海成交套均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过去3年上海别墅及高档公寓在全市销售面积中的占比仅为15%,按照这个比例计算,再减去免征家庭,实际能征税比重不到1%。

二、个人住房房产税退税流程

1、持本市居住证满三年房产税退税资料

(1)房产证

(2)缴纳房产税税单

(3)所有产权人身份证,未成年人需要出生证明和户口本

(4)本地居住证

(5)原来的余现在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买房的时候交易中心给过我们)

(6)重新认定查询结果(交易中心办理)

(7)本地居住证有效情况满三年核查结果(交易中心帮我们核实的)

(8)一张本地农业银行卡(必须知道开户银行)

(9)结婚证 备注:上面所有证件查原件留复印件,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结婚证,居住证(一个人的就可以)宝宝的出生证明最好复印四份肯定够用了。房产税税单复印一份,农业银行卡复印二份。

2、办理退税流程

(1)纳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

(2)窗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库印鉴;

(3)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询当时纳税的缴款书(该缴款书需要提交复印件给人民银行);

(4)到市地税局办公室加盖公章;

(5)到退税所涉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6)到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7)到人民银行国库科审批;

(8)人民银行审批通过,通知地税局窗口,其后由地税局窗口专人电话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