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设董事会的企业组织类型?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较少、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因此,这家公司没有董事会。
二、公司不设董事会职位划分?
总经理下的办公室主任、安全办主任、技术科科长、生产科科长。
三、不设董事会的企业总经理由哪个机构任命?
由执行董事、股东大会或股东任命。
总经理是公司业务执行的最高负责人,总经理所在的层级,会因公司的规模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企业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股东会、股东任命,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四、合营企业设董事会是如何规定的?
广义的中外合资有两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形式比较灵活,但比较少见)。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六条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
,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十二条 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
,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 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Update:写完答案后题目中增加了几个问题,那就补充一下。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的区别主要在于:中外合作形式非常灵活,尤其在收益分配方面,双方可以约定不按照注册资本比例分配利润,而且可以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这都是中外合资不允许的。就我个人的经验看,制造业内绝大部分都是中外合资,而房地产行业有很多是中外合作。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如何修改章程?
修改公司章程应根据公司章程关于修改章程的规定招开股东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方可进行。
六、不设董事会的董事有用吗?
不设董事会,董事没有用,如果是执行董事有用了,执行董事是有权利的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律对此只有规定规模较小的,可以设置执行董事。
七、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你朋友的公司没有设立董事会,应归纳到规模较小的公司中。而五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工商局可能从这方面考虑的。
另你朋友的公司五人,其中一名是执行董事,一名是经理,其他三人是监事,这三个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监事中必须有一定的职工代表。另外,人员确实比较少,没必要搞得那么麻烦。就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就行了
八、不设董事会公司董事和监事怎么选?
不设董事会公司董事和监事由股东会会议任命,具体要看公司章程。
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九、工程企业可以不设仓库吗?
一般都有,如果物料都直发工地,可以不设仓库。
十、设董事会而不设监事会,仅有一名监事,可以吗?
一 可以. 二 法律依据 >第四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公司成立董事会,是否可以不成立监事会,只设监事1人,意味着什么
结论:一般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立一名监事,这是为了给一般中小企业减轻负担、照顾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但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监事会,监事至少需有三人。 参考:《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