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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董事会六项职权?

162 2024-05-23 16:54 admin

一、国有企业董事会六项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随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此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还决定一些其他的重要事项,如指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决定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委派监事会成员等。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除了行使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所有职权外,还可以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其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比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大。另外,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这也是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一大特色。

二、董事会的职权?

语音内容: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董事会职权特点?

我国公司的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公司或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杓。它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董事会成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二,由于董事会决策公司事务得由全体董事按一人一票的表决权决定,因此,公司的董事会其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由三至十三人组成,规模较小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选择不设董事会,但设一人担任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人代表。

四、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职权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定。

董事会的职权至少应当包括负责召集股东(大)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议决议,向股东(大)会议报告工作,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

五、董事会六项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董事会的职权,决议及其效力?

董事会决议及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5、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议从性质上看,属于公司决议之一种,为公司的意思表示,董事会作出决议的行为被拟制为公司的行为。由此,董事会决议一旦有效作出,即被拟制为公司的意思。

七、阿里巴巴董事会职权有哪些?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它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它担保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八、国有企业董事会暂行条例?

《公司法》是规定我国公司一切行为准则的法律,公司包括设立和解散的活动都要在公司法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国有企业董事会也不例外。

董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必备且常设的集体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机构,采取会议体制,有必要设置董事长,在董事会内部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主持等程序事务,协调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九、2021年董事会职权及其主要授权事项清单?

一、董事会的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的人员构成

1.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更换。但是,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不应当由股东会任命或者指定,而应当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3.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受公司股东会的委托或者委任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公司有大有小,但都需要具有经营管理的机构。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应当设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如果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只设1名执行董事即可负责经营管理的,则可以不设董事会

十、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还是董事会职权?

《公司章程》修订是股东会的职权,而不是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注册时是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而这时的股东有义务制定公司的章程,并在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时提供公司章程。制成聊会,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进行章程修改。此时仍然需要公司的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