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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知识培训

263 2023-06-28 11:45 admin

一、安全生产宣传知识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历来强调“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之一是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二、安全生产宣传内容教育

交通安全警示超速教育片是交警部门根据以往经验教训,交通事故所编辑的宣传教育片,内容是首先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规,提高机动车驾驶员自身素质文明驾驶,其次就是以往由于超载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音像资料,最后机动车驾驶员学习过后的心得体会

三、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详细描述受训人员及培训内容、培训机构、培训地点、培训学时、培训日期和培训教师等信息。

此外,还应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方法以及受训者的准备情况和参与情况,以及考核成绩和相关情况。

四、安全生产培训宣传语

1、安全不离口,规章不离手,安不可忘危,治不可忘乱。

2、安全法规血写成,违章害己害亲人。

3、事故出于麻痹,安全来于警惕。

4、消防通道,切勿充电。

5、电动车充电,切莫带入卧室内。

6、用电安全,人人有责。

7、杜绝飞线充电,安全从我做起。

8、消防连着你我他,杜绝飞线充电,平安幸福靠大家。诸如此类,希望能有帮助

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记录内容

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必须要有存档,纸制与电子备案,以防以后出现安全事故,有备可查。要一直保存,直到安全生产培训更新。

1、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