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考核c证如何考?
个人考安全员c证需要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名,申报材料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一寸同底彩照5张。
报名之后只要参加安全员考试即可,一般都能通过,在考试半个月左右会颁发安全员证书。安全员需要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
安全员c证考试科目包括《安全员专业基础知识》、《安全员专业管理实务》。考核方式根据地区不同,分为“纸质化考核”和“无纸化机考”两种方式,考试合格分数是90分。
安全员c证报名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
2、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一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3、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4、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职称;
5、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6、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安全生产考核包括?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合法分包单位发生责任事故后,总包单位负主要责任。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三、什么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上述证书考取和延期工作。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简称三类A\B\C证书,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安全员证书是岗位上岗证。
四、如何查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名单?
有资格颁发安全生产合格证的部委只有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铁道部和水利部。根据报考人从事的行业不同而分别在不同部委参加考试取证。可到相关部委官方网站直接查询(合格证书上有颁发机关)。
五、什么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
1、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是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促进企业提高和完善安全生产。
2、考核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二)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身份证、任职文件、毕业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相关发票原件等);
(五)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本年度社会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证明(包括缴费花名册、核定单、缴费票据原件);
(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操作资格证和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
(八)企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设置情况;
(九)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人员、设备的配置及救援演练的设置、演练情况;
(十)近三年来安全生产事故记录表。
六、安全生产考核证是哪个部门办理的?
由建设厅办理的。 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资格证)的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 关于安全员考试:安全员为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岗位,按照国家规定必须要持证上岗。 安全员资格证书须参加由市一级的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证书”考试。 建筑工程安全员分三类,称为安全“三类人员”:安全员证书分A本(企业负责人)、B本(项目负责人)、C本(专职安全员)。
此三类安全员是按照安全生产中所负有安全责任分级。 安全员证书为:省(市)级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合格证书”。
七、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内容?
应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危险源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3. 安全培训和教育:企业应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4. 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企业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5. 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6. 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企业应建立事故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处理和救援。7. 安全生产宣传和文化建设: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养。这些标准内容需要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中得到落实和执行,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八、安全生产考核包括什么?
一、安全生产(消防)组织(8分)
1、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及整治工作的领导
1、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整治活动的领导,及时制订整治计划;
2、配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建立义务消防小组;
3、单位主、分管领导工作及职责明确;
单位未专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的扣1分;未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人、财、物、资源的扣1分;安全生产主、分管领导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不及时研究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不及时制订阶段性整治工作计划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8分)
1、明确安全工作目标,落实直接管理责任
2、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3、掌握生产人员的安全行为状况,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及时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不明晰的扣1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知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扣0.5分;安全生产直接管理履职不力的每一人扣0.5分
安全生产(消防)职责未制订的全扣;职责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2分,有一个部门或一类人员安全生产(消防)职责不明确的扣0.5分;未全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分
三、安全防护(10分)
1、安全生产(消防)硬件保障
2、所有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环保等“三同时”制度,手续合法;
生产设备装备安全性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台套扣0.5-1分。
未按标准配置并不会正确使用的及未按要求检测检验的,每一处扣0.2-0.5分
四、安全生产制度(8分)
1、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新要求,对照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完成基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健全制度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0.5-2分;不完善的每一项扣0.2-0.5分
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汇编,做到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每缺少一个工种或岗位的扣0.5-1分;内容不完善的每一项扣0.2-0.5分
五、岗位安全行为评估(6分)
1、安全行为评估。对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行为评估,制订整改措施。未组织安全管理行为评估的全扣;评估不规范、无效果的,扣0.2-0.5分
2、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评估
对每一名职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估,确定等级。未有效开展行为评估的全扣;评估不规范的每一人次扣0.2分
重点人员未排摸的全扣;对未落实有效整改措施的每一人次扣1分。未建立作业行为动态评估档案的扣1分;不完善的扣0.5分
对作业人员劳动能力评估及对特种作业人员未定期体检的扣1分;对不适宜、有禁忌症人员未调整劳动岗位的每一人扣0.5分
六、危险源分级管控(14分)
未开展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的全扣;未确定监控等级的,每一处危险源扣0.2-0.5分 ,对危险源分别建档,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危险源建档不全,未实行动态闭环管理的扣1分;
对A、B级危险源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明确分级管控责任;对A级危险源制定目标管理方案、预案;对危险(临时)作业制定报批手续。
未制订管控措施、落实分级管控责任的,每一处扣0.5-3分;A级危险源管理方案、预案不明确的每一处扣0.5-1分;危险(临时)作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扣0.5-1分。
A级危险源实行现场标识化管理,明确重点危险源、类型、危险因素、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分级检查、督查频次及责任;
未设定吸烟场所的,有一处扣0.5分,发现有一人次违反防火、动火规定的扣0.2分;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措施,设置消防防火、禁火、安全疏散标志的,有一处扣0.5分;不符合安全用电、防爆规定的,有一处扣0.5分;无收工15分钟断电检查记录及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记录的扣1分;
七、隐患整治纠错(10分)
1、按照事故隐患排查的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上报
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每少一次扣0.5分;隐患排查不规范的扣0.5-1分
隐患档案不健全、跟踪不到位的,每一处扣0.2-0.5分;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每一处扣1-2分
八、现场“7S”管理(8分)
1、生产现场实行“7S”标准化管理
落实生产现场 “7S”标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消防标准化;照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消防)要求;通风降温达标;安全通道畅通;
按照“7S”标准化管理要求,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0.5分;生产现场安全通道、照明、通风、降温、消防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0.5分
2、现场标识化管理规范
生产现场安全标志、标识醒目、规范。 生产现场安全标识不按要求设置,每一处扣0.2-0.5分
九、教育培训(10分)
1、全员安全意识教育
定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面100%,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无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消防)教育面达不到要求的全扣
2、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制度、职责
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教育面100%,抽查合格率在95%以上。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未有效组织员工安全教育轮训的,教材、备课记录、培训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安全应知应会培训
员工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安全生产轮训率100%,熟悉管理范围生产工艺,掌握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内容、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基本方法;未有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扣1分;安全生产应知应会不掌握的每一人扣0.2分;未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培训的扣1分
4、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未有效组织“三级”教育和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的全扣;抽查安全操作规程合格率达到95%以下的全扣;抽查有一人次不合格扣0.2分
5、安全技能培训
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开展转、复岗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未有效组织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的全扣;抽查员工应知应会不掌握的每一人次扣0.5分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由专业部门培训并定期审验,持证率100%;特种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一人扣1分
十、安全生产应急(8分)
1、健全生产安全(消防)应急处置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建立的扣1分,消防义务小组未建立的扣1分
2、按要求配置应急装置,建档、定期检查维修(消防器材、安全通道、应急照明、报警等符合规定);针对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制订并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应急装置不完善有一处扣0.2-1分;未按照要求建档及无专人管理无定期检查维修的扣1分;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不规范的扣0.5-1分;未开展应急演练的全扣;抽查一次不合格扣0.5-1分
十一、安全检查考核(6分)
1、完善各级检查考核。建立分级检查考核小组,明确检查责任,开展有效检查,结果与责任挂钩;分级检查考核小组未建立的全扣;未开展有效检查考核的扣1-2分
2、严格事故处理。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苗头,按规定及时处理,对事故及苗头不按要求处理的,每起扣1分。
3、安全行为考核与奖罚。对员工的安全行为、绩效与计分考核、行政奖罚等挂钩,严格考核与奖罚;对员工的安全行为与单位的奖罚制度挂钩,从严考核。
未有效开展安全行为考核与奖罚的全扣。
十二、运行评审(4分)
开展管理评审,实现持续改进。依照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开展管理评审,针对缺陷和问题,落实整改,实现持续改进。
未经常性开展的全扣;未开展对照检查、管理评审的,扣1-2分;对缺陷和问题整改不力的扣1-2分
九、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怎么考?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考试流程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安全监察部门下属的专门培训机构带着你的身份证件报名。
报名后,根据你的管理性质,会安排专门的培训学习。学习后培训机构会统一给你们准备考试事宜,根据他们的安排即可考试。考试后等待成绩出来,合格就能拿证。
十、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实行逐级签订和落实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与奖惩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与其年度工作岗位业绩考核挂钩。
第三条 公司从年终奖金总额中预留2%(特殊情况下酌情预留2%~5%),作为安全生产专用奖金,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直接控制使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明确的奖励制度。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年终给予一次性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或突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者,随时给予特别奖励。
第五条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惩罚制度,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失职、渎职、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批评和绩效,甚至追究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职能部门、物业分部及全体从业人员(含新员工)。
第二章 安全生产考核与评定
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逐级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对年度内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定。
第八条 安全生产考评采取班组、部门自评打分与公司考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事故控制指标、基础管理与生产现场检查为主,重在落实。
第九条 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小结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与评定。可与工作岗位考核同步进行。
第十条 考核与评定方式:
1.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根据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评定表》进行打分(见附件一)。
2.部门/班组负责人及以上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别进行打分(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3.员工的考核,由部门安全生产小组进行打分(见附件五),然后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评定。
4.部门或班组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打分评定(见附件六)。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得分与等级关系为:优秀≥90分; 75分≤良好< 90分;
60分≤合格<75分; 不合格<60分。
(注:被评定为优秀的部门、班组原则上不超过相应总数的10%,优秀个人不超过相应总数的15%。)
第十二条 被评定为优秀部门/班组或个人的基本条件: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标准化规范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经常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整改,成绩显著,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3.依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条款,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持证上岗,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
4.采取先进的生产安全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成绩显著的。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问答、安全竞赛、应急救援与演练等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成绩优异的。
第十三条 凡在安全生产考核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况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年度考核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1.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造成人员重伤的。
2.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主要或重要责任的。
3.在发生生产责任事故时,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的。
4.发生多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
5.未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问题突出的。
6.对公司下发的文件或整改指令执行不力,事故隐患较多,或故意隐瞒的。
7.未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召开例会,无安全检查或活动记录的。
8.其它情况。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对内公布,并在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奖励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奖励分为“年度安全生产奖”和“安全生产特别贡献奖”。
第十六条 年度安全生产奖,是公司根据年度总考核评定结果,每年年终给予安全生产中成绩优异者一次性表彰和奖励。考核评定结果为优秀的部门、班组和个人,酌情给予500~3000元的年度安全生产奖。
(注:公司考核为优秀者:①推荐参加公司先进工作者的评选;②推荐参加中国农机院或朝阳区安全生产奖项的评选。)
第十七条 安全生产特别贡献奖,是公司奖励在应急救援或突发事件中,避免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做出特别贡献或成绩显著者。该奖项可随时确定当即兑现。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部门、班组和个人,酌情给予500~5000元安全生产特别贡献奖:
1.在危急关头,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2.在突发性事件或自然灾害抢险中,果断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了事态扩大,使生命和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应急救援时,奋力抢救,减少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
4.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的。
5.有其它特殊贡献者。
第四章 惩罚
第十八条 惩罚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确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一般责任,又可分为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机械人身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者,对有关责任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并酌情追加扣发全部或部分当年奖金,取消参加年终评优活动的资格。
第二十条 考核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班组或个人,除进行重点整改外,并酌情给予主要责任人、重要责任人和一般责任人200~1000元的绩效,并取消参加年终评优活动的资格。
第二十一条 发生轻伤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意见,或按事故责任划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绩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责任人,除批评教育外,酌情给予100~500元绩效:
1.发生责任性险情事故。
2.对发生的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的。
3.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4.无视危险作业(含有限空间作业)申报管理制度,造成险情或人身伤害。
5.对上级或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文件指令,执行不力,造成事故的。
6.有其他违章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下列行为,除批评教育外,对有关人员处以50~300元绩效:
1.对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的整改内容,未进行整改或未按时逐项反馈,再次检查重复发生的。
2.无视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同类型违章作业重复发生,虽未造成事故,屡教不改的。
3.生产(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现象经常发生的。
4.不正确佩戴或使用个体防护用品,问题突出的。
5.不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和《员工守则》,违反禁烟、禁火、禁酒规定的。
6.未与相关业务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的。
7.有其它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且签订率为100%,并要奖罚兑现。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未尽事项在执行中充实完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