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区别?
1、作用不同
绩效考核本质上是一种过程管理,而不是仅仅对结果的考核。它是将中长期的目标分解成年度、季度、月度指标,不断督促员工实现、完成的过程,有效的绩效考核能帮助企业达成目标。
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制订计划、执行、改正的PDCA循环过程,整个绩效管理环节,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要求达成、绩效实施修正、绩效面谈、绩效改进、再制定目标的循环,是一个不断的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的过程。
而奖金的激励是最强的,这种激励功能来自依据个人劳动贡献所形成的收入差别。利用这些差别,使雇员的收入与劳动贡献联系在一起,起到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2、征收的税额不同
任职受雇的单位对职工发放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奖金,是个人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政策规定,不同形式的奖金,其计税方法不一样,产生的税负也不一样,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
而绩效需要缴纳10%的个人所得税。
3、影响因素不同
绩效受工作者本身的态度、工作技能、掌握的知识、IQ、EQ等所影响;
而奖金受工作本身的目标、计划、资源需求、过程控制、包括流程、协调、组织内部的工作方法;工作环境,包括文化氛围、自然环境以及工作环境等影响。
4、发放时间不同
绩效在每个月的工资中结算,而奖金在年末结算。
二、贵州省提高25%奖励性绩效发放方案?
1.
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提高的25%,专门用于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设立的校长津贴、中层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等项目,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2.
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提高的25%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申报核定,采用按月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发放。
3.
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提高的25%管理发放办法,结合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提高的25%预算,科学合理制定校长津贴、中层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等项目标准。明确考核内容,实施分级考核。
4.
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提高的25%作为专款,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发放校长津贴、中层干部津贴、班主任津贴、超课
三、奖励性绩效是什么?
奖励性绩效是用于对员工进行专项奖励的绩效值,一般基础性绩效占70%,而奖励性绩效占30%
四、奖励性绩效扣税标准?
1、于当月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2、如果绩效某一次发放金额过大,可以按年终奖单独计税,但每人每年只能使用一次年终奖的计税方法。
五、奖励性绩效分配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为了兼顾公平又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实现绩效工资的平稳过渡,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试行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初次分配:
从个人档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人 每月统筹 150 元作为学校奖励性绩效的再分配。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再分配:
学校统筹出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做如下再分配:
1、班主任津贴:以每班 45 个学生为基础,每月班主任津贴 200 元,班级人数每增加(减少)5 人的,每月增加(减少)津贴 10 元, 以此类推,班主任的量化考核由学生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考核。
2、职务津贴:每月的职务津贴以班主任津贴作为参照,按以下 标准执行:教研室主任 100 元、副科长(团委书记)210 元、科长(负 责人)240 元、校长助理 270 元、副校长 300 元、校长 330 元。
3、实行工作定量办法,以专任教师每周上 8 节课作为制定基本 工作量参考,每位教职工每月基本工作量为 32 节,每月超出 32 个课 时的即为超课时,每月不足 32 个课时的需从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中 再扣除一定的金额。基本工作量按以下标准执行: (1)专任教师按教务科统计的实际授课课时计算; (2)由于副科以上干部享受了职务津贴就不再计算基本工作量, 其他行政后勤人员每月按 32 个课时计算基本工作量; (3)实验室管理员原则上按每个实验室 5 课时基本工作量计算, 具体由设备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各实验室的工作量确定,但总课时量不得超出学校核定的实验室管理员工作量。
4、行政后勤人员兼课的,作为超课时计算,但每节课按 0.84 节 的系数折算【1-(1 天÷6 节=0.84)】。
5、为了规范管理,需加班的必须事前填报加班申请书并按程序 报批,原则上加班采用补休的办法,确实不能补休的,经学校主要领 导审批,可以作为绩效考评的课时量,加班课时的计算不论职别统一 按每天 6 课时来计算,以此类推。
6、职工迟到一次扣减 0.2 个课时;早退一次扣减 0.5 个课时; 每月累计请事假(婚丧假规定假期除外)超过 2 天的,超过的从第三 天开始每天扣减 5 课时;请病假需要有医院证明,每月累计病假超过 5 天的,超过的从第六天开始每天扣减 5 个课时,病假住院的,每月 累计不超过 10 天,超过的从第 11 天开始每天扣减 5 个课时;旷工的 每旷工一天扣减 8 个课时,连续旷工 10 天或一年累计旷工 15 天以上 的属于不称职,取消当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可以扣除吗?
不可以扣除的。
教师的绩效工资都是分为两部分: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长期以来,大部分地方的基础性绩效工资,都是按照教师的个人职称、级别、职务等因素,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而奖励性绩效工资,则主要是参考一些教学工作指标,比如,课时量、教学业绩、业务任务完成情况等等,经过这些指标的考核考评,然后得出老师应得部分,这方面主要是学校来具体操作,老师们所在意的也正是指的奖励性绩效部分,如果在分配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工资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七、30%奖励性绩效发放规定?
是由当地财政统一以半年发放一次,但是那个钱是由学校校务会成员经过对学校教师本学期工作考核后计算并公示后上报教育局予以发放的。
所有教师的30%中的10%要抽出来发放班主任津贴,其余的应该会按三个等级进行分配。
八、什么是教师奖励性绩效?
教师奖励性绩效绩效工资,顾名思义是用来对教师的日常工作的付出的一种肯定和奖励,一般是当地财政拨付的。
绩效工资怎么发的?
很多地方,由于财政并不富裕或者其他原因,绩效工资并不能完全拨付,所以教师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70%的基础绩效工资,剩下的30%为奖励性的用来奖励工作突出的老师。就是学校绩效工资特别是一线教师,每天都是满工作量,但却拿不回自己所扣的30%的奖励性绩效,而那些后勤、行政管理的却能拿到。有的学校领导拿的绩效远超普通一线老师,并且校领导明确说所扣的30%的奖励性绩效不是教师个人的,是整个学校的,至于如何分配,学校说了算。
九、教师奖励性绩效怎么计算?
教师奖励性绩效的计算方法应该是因校而异,各学校有不同的校情。通常情况下一般包括基本数、工作量补贴、加班补贴和其他奖励等。教师绩效奖励是在各学校根据绩效奖励考核办法计算的。
十、国家奖励性绩效如何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21〕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人[2021]24号)及《射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