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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确认收入会计分录怎么?

276 2024-12-31 08:47 回车巷人才网

一、直接确认收入会计分录怎么?

一般是开票后才确认收入要好处理一些,先确认收人后开票分两种,一种是开普票,可以在发票的备注栏上注明是补开某年某月某日的;开好后将记账联附在先确认收入的那张凭证后面作附件,在申报时正常申报;

第二种是开专用发票,也要在发票的备注栏上注明是补开某年某月某日的,将发票附在确认收入凭证后面作附件,申报时要异常申报。没有差额最好不作账务处理;有差额的还要调账。

发货时:借:发出商品贷:库存商品开票时:借:应收账款贷:收入贷:应交税金(如果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做这笔处理,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做应交增值税处理)结转成本借:销售成本贷:发出商品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如何确认?

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的确认应遵循如下原则:

1.符合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原则,即确认收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收入的发生时间已确定,收入的金额可靠可衡量,收入与公司的业务活动相关联,相关成本已经被计入。

2.收入来源已经确定,即土地出让合同已经签署,土地转让手续已经完成,土地收益权已经确定。

3.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的计算应根据国家规定的土地增值税税率,税款金额应当计入税务机关的银行账户,确认收入。

4.相关成本应该被计入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如土地增值税、税费(包括代征国有土地使用税的代征税金)、政府性基金、补贴等,确认收入时应减去相关成本。

5.如果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金额不能可靠估计,应当暂时不予确认,待金额可靠后再确认收入。

6.如果存在争议,仍然无法确认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则应当将争议款项列入负债,并进行相应披露。

三、房屋租赁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时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 

- 租赁合同签订后,纳税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 租赁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预收租金,在预收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四、分期收款确认收入会计分录?

会计处理:销售商品分期收款一般收取的总价款比正常现货销售(一般指收款期限在1个会计年度内)的价款高得多。因此,会产生一部分融资收益。该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应该在这5年内平均分摊。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期收款总价款-正常现货销售价。 营业收入按照正常现货销售价来计算.  销售商品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应收款---**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开票金额和价外费用来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在剩余年限内平均分摊未实现的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

五、确认收入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一、小规模纳税人平时取得销售收入正常会计处理如下:

1、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结转销售成本的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月末,计提税金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4、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免征增值税的,不要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通知》规定的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六、只要是确认收入,都要交增值税吗?

增值税是对增值额课税,理论上来说,没有增值额的收入是不缴纳增值税的。但实践分两种情况。

一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进行征收,确认收入后即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交税额

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通过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相当于收入*税率)和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就是需要交纳的增值税

七、发货确认收入还是验收确认收入?

发货确认收入和验收确认收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发货确认收入是指在商品或服务发出后,客户确认收到,并且公司可以开始计入收入的情况。而验收确认收入则是在客户使用或检验商品或服务后,确认符合质量要求并满意后,公司可以开始计入收入。两种确认方式都可以用于计算收入,但验收确认收入更能反映出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水平。因此,在进行收入确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确认方式。

八、会计分录问题,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需要确认收入同时结转成本:   

1)销售产品时需要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成本   销售   借: 银行存款 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增值税略)   同时结转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2)其他业务收入确认的同时,要结转其他业务支出(成本), 如销售原材料。

     只需要结转成本:   没有销售的完工产品, 只结转成本, 不确认收入   借: 库存商品    贷: 生产成本 正德会计。

九、上月预收本月发货确认收入会计分录?

上月预收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本月确认收入是

借:预收账款

贷: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销项税

十、销售后不确认收入怎样做会计分录?

按增值税税额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不确认收入的发票,是必须留到确认的时候,贴在确认收入的记账凭证后面的。

按照通常的做法,销售额那一栏我们填列的数字和报表上的销售额应该是一致的,所以应该是填确认收入的那部分。

销售商品如果提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当天即为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但企业所得税上要求销售商品时需同时满足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一条(一)规定的条件,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因此,公司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先开具发票,虽然商品未发出,但按规定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不需要确认收入。扩展资料:为方便企业填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方式填报:

(1)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该指标,计算公式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同时注意,计算该指标时应包括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

(2)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报该指标。

(3)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减征额”。

(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可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