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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第一次修订版?

219 2024-11-28 16:56 回车巷人才网

一、会计法第一次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二、我国会计法修订了几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通过,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经过两次修改: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计>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行了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为现行的《会计法》)

三、个体会计法由哪部门修订?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正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199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公布 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四、Word修订模式怎么去掉修订时间?

Word修订模式去掉修订时间的具体步骤如下: 我们需要准备的材料分别是:电脑、Word文档。

1、首先我们打开需要编辑的Word文档。

2、然后我们点击打开“审阅”选项。

3、然后我们在弹出来的页面中点击打开修订右侧第一项后面的倒三角形,选择“最终状态”即可。

五、刑法最后修订时间?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6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2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修正)

六、刑法修订时间顺序?

一、自1997年新《刑法》生效后,我国已对其进行了九次修正。分别是:

1、1999年的刑法修正案(一);

2、2001年的刑法修正案(二)(三);

3、2002年的刑法修正案(四);

4、2005年的刑法修正案(五);

5、2006年的刑法修正案(六);

6、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

7、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

8、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

二、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8月29下午三点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应急预案修订时间?

您好,应急预案的修订时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一般建议每年至少修订一次,或者在以下情况下进行修订:

1. 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对应急预案进行及时修订;

2. 组织架构、人员调整或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发生后,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3. 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后,发现需要对其进行修改和完善;

4. 设施、设备或技术条件发生变化,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5. 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八、关于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时间,修订时间,章节,数量及主要内容?

实施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要求是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的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二、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经历了颁布以来最大的一次修订。其中修订5项、新增3项会计准则、新增一项准则解释,并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九、保险法修订时间?

解放前,中国曾进行过一些保险的立法工作,由于政局不稳,没有相应的执行措施,所以大部分没有真正的实施。新中国成立后,保险立法工作很曲折,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保险立法工作才有了很大进展,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些单项的保险法规。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保险法》。

1保险法修改了几次?

保险法共修改了4次,分别是:

第一次:

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次法律的形式对海上保险做了明确规定。  

第二次: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保险法》,这是建国来中国的第一次保险基本法。采用了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集保险业法和保险合同法为一体的立法体例,是一部较为完整、系统的保险法律。

第三次:   

2002年,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保险法》做了首次修改,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次:  

最新的《保险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的。

2保险法修改的必要性有哪些?

近几年,我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对保险法进行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业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深化市场改革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保险业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保险立法有必要与改革决策相衔接。

2.加强保险法治建设,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必然要求。

在国务院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大背景下,保险监管向“放开前端、管住后端”转变,取消了一批事前审批事项,需要相应在保险法中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

3.强化监管,加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权益保护的必然要求。

当前,保险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而现行保险法规定的监管执法手段不够完善,市场主体违法成本过低。

因此,有必要修改完善保险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保险法具体可分为哪些种类?

1、保险业法

保险业法又叫保险业监督法,是调整国家和保险机构的关系的法律规范。凡规范保险机构设立、经营、管理和解散等的有关法律均属于保险业法。

2、保险合同法

保险合同法又叫保险契约法,是调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的法律规范。

保险方积投保方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确定的小凡有关保险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均属保险合同法。

3、保险特别法

保险特别法,是专门规范特定的保险种类的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对某些有特别要求或对国计民生具有特别意义的保险,国家专门为之制定法律实施。

如英国的海上保险法,日本的人身保险法。在这种保险持别法中,往往既调整该险种的保险合同关系,也调整国家对该险种的管理监督关系。 

4、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就社会保障所颁发的法令总称。

十、法律修订适用时间?

看法律最后附则或者开头,一般会写明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