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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预提的费用怎么处理?

246 2023-10-26 08:55 admin

一、已经预提的费用怎么处理?

多出来的部分红字冲回即可,不足部分补提即可。预提费用是指企业预先提取、实际也已经发生或肯定会发生,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均取消了预提费用会计科目,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在使用该科目,如果使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出现确实需要预提的费用,则应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预计负债”等科目核算。

预提费用一般是以企业某一具体或偶发性业务为多,其特点是收益和预提先同期发生,费用支付在后,支付期一般较明确且期限不长(如与对方有约定),一事一提。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也就是说只要在汇缴之前提供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就不用调整育德会计提供。

因此,对于预提费用多计提了的情况,可以这样做:多出来的部分红字冲回即可,不足部分补提即可。扩展资料《企业会计制度》第102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其它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

凡应当由本期负担而尚末支付的费用,做为预提费用记入本期费用、成本”。

因此,预提费用就是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报刊费、租金、保险费、短期借款利息等。

1、按规定预提时,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贷:预提费用2、凭票据实际支出时,借:预提费用贷:银行存款等如果 实际发生的支出大于已经预提的数额,计入当期费用。 如果小于预提费用时, 冲销预提费用。需要明确的是:预提费用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年度内尚末支付,但让受益对象已受益的费用。

因此,费用是在受益的年度内发生。预提费用是一种专项费用,按提取的内容使用在所受益的对象上。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预提费用如何核算?

预提费用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计算本期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正确反映这些预提费用在各期的计提数及实际支付的情况。 

企业为了核算和监督预提费用的计提与支付情况,应设置“预提费用”科目,该科目属于负债类帐户,其贷方登记企业预提的各项费用;借方登记预提费用的实际支出数;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已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费用。

如果该账户期末出现借方余额,表示实际支出数大于已预提数额,应视同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或当期损益。“预提费用”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预提各项应付未付的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实际支付或结转大修理成本时,借记“预提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三、预提费用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但是现在的会计准则已经不用这个科目了。“预提费用”可以通过“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

预提费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预提XX费用

四、年底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

1、成本组成因素不需要经过入库出库环节的做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

2、成本组成因素需要经过入库出库环节的又分为两种情况:

(1)使用原有库存材料(或产成品)的做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或产成品等)

(2)使用新采购(或新出产)未办理入库手续的材料(或产成品)的做如下分录: 首先做预估入库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然后做出库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或产成品)

当能确定实际成本的时候可以将该笔业务红冲后,根据实际金额填制分录,也可以根据差额填制相关分录。

借:管理费用 ( 制造费用) ( 营业费用)

贷:预提费用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

(3)待费用实际发时:

借:其他应发付款-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

贷:预提费用(或应付工资)

五、新会计准则取消了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应该怎么调账?

06年以前的老报表上有两个科目,一个叫做待摊费用,一个叫做预提费用。06年以后取消了这两个科目,相关会计合算待摊费用合进预收,预提费用计入了应付账款。取消的原因就是这两个科目更多的是用来调节利润。

以前做审计的时候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大型制造企业为客户生产设备,工期很长超过一年。客户每个月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这个确认的成本和实际支付的成本之间的差额月底就做预提补齐。期末在应付账款体现。

实际上预提费用核算的都是实际全责已经转移,但是尚未实际支付的成本费用。这部分成本费用没有书面发票,全是内部证据,所以特别好作假,一般审计都会对他做重点关注。

六、新会计准则下是不是取消了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财政部于2000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原制度”)中规定的“两费”分别属于资产类和负债类科目,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项列示。“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也没有任何一处地方明确表示允许待摊、预提。   这样,就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困惑。在权威部门没有作出说明、学术界又各抒己见的情况下,许多企业便自行设法处理,其会计处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   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但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呢?“两费”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在此,我们就自己的理解,浅析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及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   一、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的原因   (一)遵循资产负债观   新准则强化资产负债观,淡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更符合信息有用性,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剔除出资产负债表。比如,“待摊费用”本质上是一种费用,属于无价值资产,是企业一经发生就已消耗的一项“沉没成本”,它没有使用价值,没有流通性,假如企业破产,是不可能用它来偿还债务的,如果将它归类于资产,会虚增企业的资产总额,虚夸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严重影响企业财务指标的公允性,不利于投资者对企业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   上述有些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或者采用“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替代科目,其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没有遵循资产负债观,不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二)符合新准则中会计要素的定义   从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看,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发生,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直接表现为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企业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预期不会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因此不能被划入资产范畴。新准则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预提费用是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虽然这些费用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但它们并不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同样不符合新准则对负债的定义。   再看新准则对费用的定义,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这一定义能很好地包容“两费”的定义,因为每一个“两费”明细项目的设置都是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而且每个项目经济利益的流出额都能可靠地计量。因此,“两费”应隶属于新准则中的费用要素而不是资产或负债要素。   (三)对权责发生制不构成障碍   新准则将权责发生制提升为会计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作为权责发生制主要账户的“两费”不能被取消。虽然在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权责发生制较收付实现制具有较大的优越性,但由于其存在一些固有缺陷,也往往带来巨大危害。   例如,权责发生制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相关性和重要性等相矛盾,会使企业虚列资产和虚增当期利润。近年来,“两费”的设置等许多核算方法对资产和负债准确披露产生的负面影响,随着安然等丑闻爆发而遭到了重点批判,改良权责发生制的呼声很高,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如现金流动制)也对权责发生制提出了挑战。以前曾有学者提出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重要性来衡量,可以不设置“两费”科目,以保证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得到更合理的披露,这个观点恰恰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四)有利于解决实务中的问题   在实务中,有些企业对“两费”业务进行核算时,故意作账户游戏,利用“两费”作为调节利润的“蓄水池”或“变压器”,成为企业粉饰会计报表的惯用手段。   概括起来,利用“两费”做假账主要有随意改变“两费”的摊销、预提期和摊销、预提额:“挂而不摊”掩盖亏损;将不属于“两费”的内容列入“两费”;将属于“两费”的内容未列入“两费”:“两费”摊入和预提对象不正确:“两费”在会计报表上披露不准确等几种情况。   另外,预提费用还增加了纳税调整的工作量。所以,新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这些过渡性科目,限制了企业调节各期利润的操纵空间,将发生的受益期在一年以内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样既简化了会计核算,又比较容易理解,也减轻了审计人员对该类业务审计的工作量。   二、新准则下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   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以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   对于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新准则应用指南指出,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其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科目;摊销时按应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   (二)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   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属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预付上述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   新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   对于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的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五)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新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三、新准则下原制度规定的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原制度规定的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借款利息、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和固定资产修理费等。   (一)借款利息   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通过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租金和保险费   根据对待摊费用中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分析可以得知,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不再对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进行预提,而是在实际发生时根据支出能否资本化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不能资本化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对于当期应负担的租金和保险费,也可以不进行预提,等到实际支付租金和保险费时,按支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

七、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过程?

预提费用是指企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列支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但是现在的会计准则已经不用这个科目了。“预提费用”可以通过“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

一、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

1.预提短期借款利息

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预付固定资产租金

按照新准则,企业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八、预提费用没有发生时,该怎么处理?

预提费用是负债类科目,增加时应记贷方。

1、预提时:借为管理费用(或其它费用,损益类),贷为预提费用。

2、付款时:借为预提费用,贷为银行存款。

新准则指南规定: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即对于短期借款的利息的预提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进行的。

扩展资料

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可计入首次执行日当期损益或转入预付账款科目处理;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或预计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或预计负债科目,如果不符合负债或预计负债的定义,则只能冲回或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除预提费用以外,企业日常处理时还要计提一部分费用。按照税法要求除坏账准备金以外计提的其他准备金如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短期和长期投资跌价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都不得在税前扣除,只有在实际发生时产生的损失才能据实扣除。

因此多数中小企业对准备金的计提业务平时不予处理,只有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进行账务处理。

实际发生相关损失,企业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供要求的相关证据,经落实后才能给予认可。有些会计不按照要求平时随便计提减值准备或者时常进行存货盘亏、存货丢失等业务的处理,结果在汇算清缴时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全部被检查人员剔除,调增企业利润。

一般来说,工会经费、坏账准备、银行贷款利息等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提,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九、预提费用汇算清缴如何处理?

关于这个问题,预提费用是指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需要在会计期末结转至当期损益或下一会计期。预提费用的汇算清缴,即是指在下一会计期支付预提费用的清算。

预提费用汇算清缴的处理步骤如下:

1. 根据预提费用的种类,确定其对应的会计科目,如预提工资应计入“应付工资”科目。

2. 在新的会计期末,将预提费用的余额进行清算,即将预提费用的借方金额与相应的贷方金额进行抵消。

3. 根据清算结果,对应调整会计科目的余额,如需要将“应付工资”科目中的预提工资余额清零,可以通过记一笔贷方“应付工资”、借方“预提工资”来实现。

4. 在进行预提费用汇算清缴时,需要注意会计期间的时间差异,确保清算时的金额与实际支付的金额相符。

总之,预提费用汇算清缴是企业会计核算中的重要环节,需要仔细分析和处理,确保会计科目的准确性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十、新会计准则下,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应该放在会计报表的哪个科目?

一、新会计准则中取消了 待摊费用 和 预提费用 这两个科目,再在报表一如何列示也没明确规定二、本人认为:

1、待摊费用 原是 资产类科目,不属于主营业务的款项支付,可以挂其他应收款,再设一个二级科目:待摊费用。

2、同样预提费用 原是 负债类科目,也不属于主营业务的应付款项,可以挂在 其他应付款,再设一个二级科目:预提费用。这两个科目设置以后,再参考原会计制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3、按以上方法设置会计科目后,填入会计报表的对应项目: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三、本公司年度审计时,会计师把待摊费用从 其他应收款科目 调入到 预付账款科目(调表不调账),他们认为这样比较合理,因为这一部分不用放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计提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