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认证进项发票如何作分录?
借:材料采购 (或库存商品等其他相关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金)
贷:银行存款 认证抵扣的当月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金)
但你当月不想认证,不进行抵扣,那么正常入帐就行了,用“待抵扣税金”科目过渡。
并在当月申报时,纳税申报表上不填写就行了,等认证的那个月份,再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再认证,然后填写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这样不影响你的正常帐务处理。
二、未认证的进项需要结转吗?
如果本期没有认证,就不用结转到未交增值税里,计入待抵扣进项 三级明细里就可以了,实际认证时,由待抵扣进项 三级明细转入 进项 三级明细,期末也不需要转入未交增值税里,也就是 进项三级明细不需要结平,计算出当期应交的增值税,通过 转出未交增值税 三级明细转进未交增值税里 就可以了.
三、进项发票未认证,税多交怎么办?
以后几期税期发票认证时,认证的进项税额要大于销项税额,使本期不用交税(0税负),直到销售收入达到了税所核定的税负率后才进行正常的计税、交税。
四、未认证的进项发票要不要入账?
认证的进项发票也是要入账的,在没有认证之前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
五、进项发票抵扣联丢了未认证怎么办?
遗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点: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六、进项发票未认证销售发票开怎么办?
需要购买方写发票退回重开的证明,原因可以说销售方开票单价错误等等原因,盖上公司的财务专用张或者公章,销售方凭证明和红字发票申请单去主管税务局领取红字发票通知单,把原来的发票红冲后重新开具即可。
七、什么是进项认证?
进项认证的意思:可以是去税局门前扫描认证 也可以在自己的报税系统录入,生成认证文件上传国税网站认证。是指的增值税发票认证,你向其它公司采购产品,付款后对方会开据相应发票给你,如果你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那对方就应该给你开据增值税发票,发票要由会计在税控系统中认证,认证后就可以抵扣你当月应缴税额。望采纳接受谢谢。
八、进项发票认证流程?
在工作时间将进项发票准拿到国税申报大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将发票信息扫入系统,由系统自动进行比对。
对于开展了网上认证的地区,纳税人可以在自己单位将发票通过扫描仪扫入,将数据文件传给税务机关就可以完成认证。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90日内,当月认证的发票必须在当月抵扣。第一种认证办法无需说明,第二种网上认证的步骤详细说明如下:
打开“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点击“进项发票管理”下的“防伪税控进项专用发票管理”,点击左上角的“新增”,再录入相应的票面信息,全部核对正确后点“保存”后,再点“审核”,有多少张新增多少次。
所有待认证发票输入完后,点击“进项发票管理”下的“待认证进项发票导出”,点击左上角“录入日期”,然后点确定,等需认证发票全部显示出后,再点击右上的“写网上认证文件”(如果需要去税局认证,需点击“写XML文件”),选好文件存放路径(一般存放在 A 盘或移动 U 盘中),点击“确定”。弹出写文件成功提示框,继续点“确定”,然后进入广东税局网开始发票认证。
网上认证需要1-2工作日以后得知认证结果,待结果出来后,在“认证查询”栏中查询认证结果,如果全部发票认证成功,点击“认证结果下载”的“进入下载”,“生成文件类型”选择“认证101”,“所属年月”选择本月,点击下载。点击“认证结果通知书下载”, 下载后把通知书打印出来。 如有发票认证未通过需再上传一次。
九、认证后的进项票做会计分录怎么做?
这个问题提得有点问题。
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是伴随着采购和销售的,没有单独说要给抵扣做一笔分录的。抵扣只是增值税的一种算法,在程序上财务人员每个月要在税务系统对进项发票进项认证,认证通过就可以抵扣(不通过,那可能就是假发票了)。抵扣跟会计分录没有什么直接联系。
采购的时候的会计分录
借 成本费用或者存货科目
借 应交税费 增值税 进项税
贷 应付账款等科目
销售的时候的会计分录
借 应收账款等
贷 营业收入等
贷 应交税费 增值税 销项税
月末计算进销项税额之差,转到未交增值税里面,分录
借 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 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
缴纳增值税的时候
借 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以上分录这是增值税一个大概处理流程,实际业务中还涉及到一些其他增值税事项,一时半会难说清楚,就不赘述了。
十、进项已认证后未抵扣怎么做会计分录?
谢邀。
因供应商属于销售方,销售货物给购物方,因此购货方的帐务处理如下:
1、因为红字发票是冲对应上月所开的蓝字发票的,所以收到红字发票时要把对上月已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2、而收到对正确的发票做一笔正确的蓝字发票采购,然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正确的进项税额即可;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至于要不要认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件相关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发现开票有误,且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先开红票,再开蓝票。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需要重开,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不能作废,开票方不需要收回原开具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