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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计提会计准则?

154 2023-09-25 20:40 admin

一、福利费计提会计准则?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资金是根据职工工资总额14%计提的职工福利。2018年后被取消了。根据新的规定。企业依法为职工支付的医疗保险费,明确可以计入企业成本费用中。还有其他福利性费用,企业可以决定自主提取福利费或据实列支。

二、离职期员工是否享受工会福利?

根据会员章程规定:第七条 会员离休、退休和待业,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和待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因此离退休人员可以得到工会会员的福利,但是不是法定的,毕竟不要缴纳会费

三、离职了还有过节福利吗?

离职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单位了 ,已经不是原单位的职工了 ,原单位也就不会再给你发放过节福利了 。

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福利费了吗?

1、本单位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

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

3、本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

4、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

5、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

6、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项目:

1、请客送礼

2、变相发放奖金、津贴

3、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五、东方福利网离职了之后怎么用?

可以在离职之后登录东方福利网使用就行了

六、准备离职的员工可以不给当月福利?

不可以的。在他提交离职报告之前,就还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就不能不给福利。

员工准备离职,还没有正式提出离职申请报告,那他在单位一天都算单位的正式员工,福利发放就有他一份。

如果已经提出离职申请了,在办理离职手续当中也要给福利的,真的到解除合同了,才不算单位员工可以不发福利。

七、单位福利离职单位有权要回吗?

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福利,用人单位是不能要回的,如果用人单位坚决要求劳动者退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归还其福利。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八、短期薪酬包括…、离职后福利包括…、辞退福利包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包括?

1.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3.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九、好福利离职多久就不可以办了?

一般离职三个月到六个月以后就没有了

十、00后离职理由?

00后离职的可能理由包括:

1. 学习和职业发展:他们可能会因为想要学习新的技能或追求更好的职业发展而选择离职。

2. 工作压力:如果工作给他们带来了过多的压力或加班,他们可能会选择离职。

3. 工作内容:如果他们认为工作与他们的兴趣或技能不符,或者工作过于单调,他们可能会选择离职。

4. 公司文化:如果公司文化与他们的价值观或期望不符,他们可能会选择离职。

5. 薪资和福利:如果他们认为薪资和福利不够好,他们可能会选择离职。

6. 个人原因:例如需要照顾家人或追求个人兴趣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可能的原因,并不是所有00后员工都会对这些原因产生相同的反应。每个人的离职决定都是基于他们个人的需求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