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缴纳是按照实发工资吗?
违法。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不仅是缴费依据,更是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参数,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越高。职工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据实申报自己的缴费基数,并予以监督。发现不实,可以到社保局举报投诉。
二、公司缴纳社保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可以要求补交吗?
这个从劳动法上来看是可以的,但在进行述求的时候你得先考虑两个方面:
第一:你供职的单位其他同事是否有按工资交纳社保还是按最低工资水平交纳;
第二:你当时面试入职时,人力是否有跟你说明社保交纳情况,你如果想继续在本单位继续工作下去就按原有公司制度执行,如果是有考虑换工作可以直接找人力提出你的述求。
三、单位没有按照实发工资来交社保,按照深圳最低工资来交属违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应该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如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缴纳社保是按照劳动合同所写工资缴纳吗?
职工社保的缴费基数并不是按照约定工资确定,而是依据当事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新入职人员以其第一个月的应发工资结合当地本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这个是有具体要求的。
五、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应如何应对?
随着社保制度的完善和落地,雇员们对于公司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款项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仍有一些公司不按实际工资数额缴纳社保,这给雇员造成了一定的困扰。那么,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你应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当你发现公司未按照你的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时,不要慌张,也不要急于做出决定。理智而冷静地处理这种情况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一些建议:
1. 确认是否存在误差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你应该首先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存在误差。有时候,社保缴纳的问题可能仅仅是一种疏忽或者错误,而不是故意行为。
2. 收集证据
如果你发现公司确实存在恶意故意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行为,那么你应该收集证据。例如,你可以保留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单、社保缴费明细等文件作为证据。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的行动中起到重要的支持作用。
3. 与同事交流
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你可能不是唯一一个受到影响的人。与同事交流,了解公司是否普遍存在社保缴纳问题。如果有其他同事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你们可以共同行动,提高应对的效果。
4. 与劳动监察部门联系
如果公司拒绝改正错误或者一再拖延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与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将会调查并处理这样的劳动纠纷。在主动联系劳动监察部门之前,确保你收集到足够的证据,以便能够提供给他们。
5.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你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请咨询专业的雇佣律师,他们将帮助你评估你的权利和合法的救济措施。
6. 调整个人财务计划
在社保缴纳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你可能需要调整你的个人财务计划。确保你的储蓄足够,以应对突发情况。同时,你也可以考虑购买个人商业保险,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
总结
公司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侵害了雇员的权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你发现自己所在的公司存在这样的问题,不要慌张,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确认是否存在误差,收集证据并与同事交流以加强应对的力量。如果公司拒绝解决问题,你可以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并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在此过程中,调整个人财务计划也是必要的。通过合理的应对和行动,你将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和福利。
六、医社保和公积金是按实发工资缴纳还是基本工资?
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按照你应发工资计算,包括所有的合法收入,不是按照你实发计算。
七、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违法吗?
泻药。首先,西安社保最低基数已经是3121了,不管工资多少,没有超过最低基数的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的,公司申报1800,缴纳基数还是3121,跟工资基本一致,算是合规的。其次,你们企业按照1800申报,目的在于西安公积金最低基数为1800,主要为了降低公积金成本,这方面是不合规的。
八、社保缴纳基数怎么是实发数?
一、社保缴费基数是按应发工资算的.
二、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
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三、针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形式的多种化,职工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单位从职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调税等,应纳入缴费基数.
2、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过节费以及支付高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津贴,应纳入缴费基数.
3、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办法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应纳入缴费基数.
4、实行底薪制的职工,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取得的收入,应纳入缴费基数.
5、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职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应纳入缴费基数.
九、缴纳社保的基数是按照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计算的呢?
社保基数按照税前工资计算。社保扣除是税前列支的。但是基数的确定,譬如上海的话,如果你是刚到新公司,按你第二个月(也就是足额发放月份)为基数,如果你在此公司已经工作超过一年,基数调整时候按你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此处讲的工资都是税前工资)
十、工资薪金扣除是按照计提数还是实发数?
问:我单位为工效挂钩企业,在2001年提出当年的年终奖部分,计提数比实发数大,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国税发[1998]86号规定: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其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可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按批准的工效挂钩办法提取的工资额超过实际发放的工资额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用于建立工资储备基金,在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