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工资时以月计薪天数为准,两者区别如下:
一:计算方法不同: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月计薪天数计算方法:
(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运用范围不同
月工作日(20.83天)大多运用于医疗期的计算;月计薪天数(21.75天)用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例如病假、事假、加班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元旦加班工资计算举例:
2017年1月1日,是法定假日,所以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的加班费为日工资的三倍,即当月应得工资÷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300%;1月1日加班,收入除了300%的加班工资,还应当有基本工资。
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2日,为公休日调休,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的加班费为日工资的两倍,即当月应得工资÷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200%。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1月2日两天是加班,只有加班工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