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拔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1998年至2017年每年选拔的人数大体控制在100人左右,具体人数由省人才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确定。
2、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由省政府颁发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3、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发给4000元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