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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条例?

283 2024-10-29 23:13 回车巷人才网

一、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条例?

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七日以上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填写居住登记表,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后办理。   

二、济南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为继续做好《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贯彻实施工作,日前,济南发布通知,明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范围,加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完善组织保障体系。该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是指在济南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及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下列人员:具有济南市平阴县、商河县常住户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在济南市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具有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常住户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区,在本市平阴县、商河县居住的人员。上述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并凭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享有公共服务和便利。

通知要求,推进流动人口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享受济南市住房保障政策;加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流动人口享受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以及其他优先、优惠政策。

三、山西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

是一项针对流动人口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流动人口的登记、证件、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原因是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管理难度也大大提高。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制定了这项条例。除了山西省的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全国范围内还有其他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制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等,这些法规和规定都为流动人口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四、2021北京流动人口?

2021年北京有多少流动人口,我没注意过,我猜大概应该有800多万吧!2020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到年中时,由于管控措施的变化,大量流动人口返乡,北京流动人口减少,到2021年春节后,流动人口又有很多人返回北京,回来后,也被要求减少外出和聚集。

五、北京流动人口2021?

2020年11月1日零时,北京常住人口2189.3万人,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1961.2万人,十年增加228.1万人,年均增长22.8万人,年均增长1.1%。比2000年至2010年3.8%的年均增长率低2.7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北京常住人口增长放缓。常住人口中,外省、市来京人口841.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38.5%。与2010年相比,增加137.3万人,增长19.5%,年均增长1.8%,在常住人口中所占比例提高2.6个百分点。

六、事业单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事业单位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依法举办的营利性经营组织,必须实行独立核算,依照国家有关公司、企业等经营组织的法律、法规登记管理。

第三条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

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第五条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分级登记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登记

第六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经费来源证明;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登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情况。

第九条 经登记的事业单位,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刻制印章,申请开立银行帐户。事业单位应当将印章式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 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法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其他行政法规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备案的事项,除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所列事项外,还应当包括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或者设立批准文件。

对备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30日内发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被撤销、解散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

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审批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事业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事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撤销或者解散该事业单位的文件和清算报告;登记管理机关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登记、备案或者变更名称、住所以及注销登记或者注销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公告。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符合其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活动。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前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本条例情况的报告。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建议对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

(三)违反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

事业单位违反法律、其他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实行前已经成立的事业单位,应当自本条例实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山东省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适用本办法。

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范围。

第四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遵循公平对待、便捷服务、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覆盖流动人口的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卫生计生、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应当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健全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和充实流动人口协管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接受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集中为流动人口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教育等公共服务。

第二章居住管理

第八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读以及在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住院、入学或者救助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第九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

八、2017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

2017年代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的开始,为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各种新的挑战和机遇。本条例的实施旨在加强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推动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在这篇博客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一条例的重要内容和对事业单位的影响。

条例概述

《2017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是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的一项重要管理规定。这个条例的实施,将对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人事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条例的目标是规范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主要内容

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人事管理: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进行招聘、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等人事管理活动。
  2. 薪酬福利:事业单位应合理确定薪酬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3. 劳动关系: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的劳动关系。
  4. 绩效管理:事业单位应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激励和奖励。
  5. 职业发展:事业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鼓励员工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对事业单位的影响

《2017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事业单位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 强化管理:条例明确了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事业单位将需要更加注重人事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
  • 提升待遇: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合理确定薪酬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工资待遇。这将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 促进发展:条例为事业单位提供了规范的管理框架,帮助其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这将有助于推动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 维护权益:条例强调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将为劳动者提供更加稳定和有保障的工作环境。
  • 提高素质:条例鼓励事业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员工将有更多机会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提高整体素质。

结论

《2017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的实施,为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和机遇。事业单位应积极适应这一条例的要求,加强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工作条件。同时,事业单位也应充分利用这一条例的机遇,推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这一条例的实施将推动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劳动者的综合素质提高,为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九、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条例

在中国,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作为职业发展的一个选择,事业单位受到了许多人的青睐。然而,在事业单位中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因为人事管理的条例对于员工来说非常重要。

人事管理条例的意义

人事管理条例是事业单位管理中的重要法规,它确保了公正、透明和高效的组织运作。这些条例涵盖了招聘、聘用、晋升、奖惩等方面的规定,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不仅对员工个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对整个事业单位的稳定运营起到了关键作用。它确保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促进了单位内部的竞争机制,并提供了公正选拔优秀人才的机会。

事业单位的特点

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事业单位有着一些独特的特点。首先,事业单位的目标是为了公共利益服务,而不是追求利润。其次,事业单位具有相对稳定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并且享受相对较高的社会地位。

事业单位还具有相对较长的工作时间和较低的工作强度。相对于私营企业或者其他形式的组织,事业单位提供了相对安稳和舒适的工作环境。此外,事业单位通常具有一定的行政职权,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和独立性。

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人事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确保了事业单位在运营过程中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首先,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了招聘程序和条件,确保了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它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确保所有应聘者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其次,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了晋升和职务评定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了优秀员工的合理晋升,并促进了内部人才的合理流动。

此外,人事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奖惩制度,确保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通过建立公正的奖惩机制,充分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如何有效实施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要想有效地实施人事管理条例,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 建立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确保条例的有效执行。
  • 加强对人事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 加强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提高管理效率。
  • 积极推动人事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为员工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 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规章意识。

人事管理条例对员工的影响

人事管理条例对员工有着深远的影响。首先,条例的执行确保了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了任意性的管理决策。

其次,条例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平台,使员工有更多的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此外,条例规定了福利待遇和奖惩制度,激励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员工可以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能力,实现个人的事业目标。

结语

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人事管理条例作为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法规,确保了事业单位的规范运作。

每个事业单位都应当充分认识到人事管理条例的重要性,积极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只有做好人事管理工作,才能更好地发挥事业单位的优势,为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共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该博文主题是关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条例的重要性和对员工的影响。文章介绍了事业单位的特点,解释了人事管理条例如何促进事业单位的稳定运作,并提供了有效实施人事管理条例的建议。文章强调了人事管理条例对员工权益保护、公正竞争机会和激励的积极意义。事业单位应认识到人事管理条例的重要性,积极落实并完善相关制度,以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员工的个人职业目标实现。

十、北京流动人口2020总数?

北京市2020年全市总人口规模1800万人左右,其中户籍人口1350万人左右,居住半年以上外来人口将占到450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