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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管理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67 2024-09-03 18:24 回车巷人才网

一、人事行政管理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具体来说,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

1.主体不同。行政管理主体更多的是政府、事业单位这类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则是企业(非公有制)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2.内容不同。行政管理是对制定政策、执行法律,维护治安等公共事务以及自身部门进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处理企业人员招募、培训及开发、薪酬及福利管理、绩效考核、员工关系、企业文化等人事相关事务进行管理。

3.手段不同。行政管理主要通过政治权力辅以其他手段来达到管理目的。人力资源管理主要通过经济手段辅以非经济手段(如弹性工作时间等)来达到管理目的。

4.目的不同。行政管理主要目的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行。人力资源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人力资源进行管理以支撑企业战略的实现。

二、差额事业单位与全额事业单位的区别

差额事业单位与全额事业单位的区别

在中国的事业单位中,有两种主要的经费拨款方式,分别是差额拨款和全额拨款。这两种方式在财务管理和运作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本文将介绍差额事业单位与全额事业单位的主要区别。

差额事业单位

差额事业单位是指其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但政府拨款的金额只能覆盖部分经费开支,剩余的经费需要靠自身的收入和其他经费补充。差额事业单位的运作方式比较自主,拥有一定的财务自主权。

差额事业单位通常会制定自己的经费使用计划,并从政府获得相应的拨款。然而,政府拨款的金额往往不能满足其全部经费需求。这意味着差额事业单位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筹措资金,例如收费服务、合作项目、捐赠等。差额事业单位在经营和财务管理方面需要更加注重自身的收入来源,以保证正常的运作。

作为差额事业单位,他们需要进行严格的财务管理,确保拨款和其他收入的合理使用。他们需要制定详细的预算方案,并进行审计和监控,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同时,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商业意识和经营能力,通过提供有效的服务和项目来获取更多的收入。

全额事业单位

相比之下,全额事业单位的经费拨款方式更加简单直接。全额事业单位是指其经费来源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足以覆盖其全部经费需求。全额事业单位相对于差额事业单位来说,财务状况更加稳定,不需要过多地考虑收入来源和筹措经费的问题。

全额事业单位一般无需自己创收,所有的经费都来自于政府拨款。这些拨款通常会在年初或者财政年度通过财政预算决算程序确定,并且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给全额事业单位。因此,全额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方面相对简单,只需要按照预算支出计划进行开支即可。

差额事业单位与全额事业单位在管理体制上也存在一些差异。差额事业单位一般相对独立,有一定的财务自主权,可以自主决策。而全额事业单位一般属于政府机构的一部分,管理较为集中,决策权限相对较低。

总结

差额事业单位与全额事业单位在经费拨款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差额事业单位需要通过政府拨款和其他收入来筹措经费,财务状况相对较为复杂,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财务管理和商业运作;而全额事业单位只需依靠政府拨款,财务状况相对较为简单稳定。对于事业单位来说,了解差额事业单位与全额事业单位的区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其运作模式和财务管理方式。

三、民办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民办事业单位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民办事业单位的特征是民间性、非营利性、社会性、独立性和实体性。成立民办事业单位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2、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需要提前审批的,应当提交前置审批的文件;3、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4、具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资质的从业人员;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开办资金;6、有必要的场所。

1、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民营企业是民间私人投资、民间私人经营、民间私人享受投资收益、民间私人承担经营风险的法人经济实体。

2、事业单位绝大部分由国家出资建立,大多为行政单位的下属机构,也有一部分由民间建立,或由企业集团建立;民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民营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实体。

四、事业单位联考与事业单位招聘区别?

1:事业单位联考和事业单位招聘有一些区别。事业单位联考是指多个单位共同组织的考试,而事业单位招聘则是单个单位自行组织的招聘过程。具体区别在以下方面:1. 组织形式:事业单位联考是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科目和内容由各个单位根据需求确定。而事业单位招聘是由单个单位自行组织的招聘过程,一般包括考试、面试和体检环节。2. 报名方式:事业单位联考的报名一般统一由招聘机构或组织启动,考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而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则是由每个单位自行启动,考生可以根据各单位的招聘公告进行报名。3. 参与单位:事业单位联考一次考试可以涵盖多个单位的招聘需求,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的单位。而事业单位招聘是每个单位独立进行的,考生需要选择具体单位进行报考。4. 招聘范围:事业单位联考的范围一般较广,可以包括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招聘需求。而事业单位招聘范围相对单一,一般只考虑单个单位的招聘需求。总的来说,事业单位联考更加综合,涵盖范围更广,但也更加竞争激烈;而事业单位招聘则更加专注于单个单位的需求,相对来说竞争压力可能相对较小。

五、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在中国的组织结构中,有两类重要的单位,分别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虽然它们在某些方面相似,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本文将介绍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

1.定义

行政单位是指由政府设立或授权设立,负责管理和执行政府职责的组织。它们通常由政府委任的人员领导,并按照政府的指导方针运作。行政单位的目的是实施政府政策,提供服务和管理资源。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设立或授权设立的,为满足公众利益而提供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社会福利等社会公益事务的组织。事业单位通常以非营利性为目标,其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而非追求经济利益。

2.性质与目标

行政单位的性质是行政性的,其主要目标是管理和执行政府的职能。行政单位通过实施政策、管理资源、监督和执法等方式来发挥作用。其职责是为政府提供支持和执行政策。

事业单位的性质可以是行政性的,也可以是经营性的,但主要是以非营利性为目标。事业单位的目标是为公众利益服务,通过提供教育、医疗、文化、社会福利等服务来满足社会需求,而不是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

3.组织结构

行政单位的组织结构通常较为复杂,分层明确。它们通常按照政府的职能和任务划分为不同的部门和机构,每个部门都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力。行政单位的决策通常需要经过多级审批。

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通常分为不同的部门和科室,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和权力,但不如行政单位分层明确。事业单位的决策相对较快,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比较紧密。

4.薪酬与待遇

行政单位的薪酬通常由政府统一规定,与职位、级别和工作年限挂钩。行政单位在福利待遇、工资水平和升迁机制方面相对稳定,但相应地,晋升的机会也比较有限。

事业单位的薪酬和待遇较为灵活,通常具有一定的经营性质。事业单位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可以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调整,晋升的机会相对较多。

5.责任与义务

行政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是履行政府的职能,执行政策和法律。行政单位必须遵守政府的指导原则,履行职责并对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在权力运行中需要保持廉洁和公正。

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是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事业单位需要以公益为出发点,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6.管理方式

行政单位的管理方式通常是由政府领导和监督,有一定的政治色彩。行政单位在决策、资源分配和执行中需要遵循政府的指导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相对灵活,一般由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管理人员负责。事业单位在管理中注重效益、质量和服务,可以运用更多的市场化手段和管理方法。

7.例子

行政单位的例子包括政府部门、政府机构、行政机关等。例如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局、人民法院等。

事业单位的例子包括医院、学校、科研院所、博物馆等。例如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

结论

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各自在组织结构、性质与目标、薪酬与待遇、责任与义务以及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更好地理解中国组织结构中不同类型单位的作用和职责。

无论是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在实践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利益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张军,刘强.[中国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财务的区别与思考](s/ftSp9DTxaPG8KNBMXmjSuc)

2. 李芬芬,王小龙.[论我国行政与事业单位效能区别及提升方式](Article/CJFDTotal-ZGGG201806014.htm)

六、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的区别

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的区别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是在我国公共管理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两种组织形式。虽然它们都是为了服务社会和公众利益而存在的,但在其性质、职能和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1. 性质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的,以提供某种公共产品或公益服务为目的的组织。事业单位通常由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却不以营利为目标。事业单位的收入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自身经营收益。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是指在政府行政机关的领导下,直接从事公共事务执行的组织。行政单位往往是政府的附属机构,由政府直接出资成立,并承担政府的行政职能。行政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政府的决策和管理,以推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 职能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事业单位的服务范围广泛,涵盖教育、医疗、科研、文化、体育等多个领域。例如,学校、医院、图书馆等都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通常注重社会效益和公共利益,在公共服务方面具有较强的使命感。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的职能主要涵盖行政管理、政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行政单位负责具体的行政事务处理和管理工作,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行政单位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工作,处理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等事务。

3. 管理体制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相对独立,具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会设立一个独立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单位的运作。该机构通常由单位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决策、规划、资源调配等管理工作。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的管理体制相对集中,归属于政府行政机关的领导下。行政单位的各项决策都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和指导,行政机关对行政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行政单位的领导通常由政府官员担任,层级较为明确,职权有明确的划分。

4. 薪酬和福利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相对较高,通常比行政单位更具吸引力。事业单位一般会根据员工等级、工作表现和工作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薪酬和奖励政策。此外,事业单位的福利待遇也相对较好,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相对较低,通常不如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的薪酬体系通常较为简单,员工薪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行政单位的福利待遇相对较少,主要包括基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5. 职业发展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一般提供较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事业单位通常会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资历,提供晋升和升职的机会。事业单位也为员工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以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行政单位:行政单位的职业发展机会相对较少。行政单位的晋升机制相对较为严格,往往需要通过竞争才能晋升。在行政单位中,晋升的机会主要与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单位内部的人事安排有关。

总结

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在我国公共管理中都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事业单位主要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为目标,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行政单位主要承担行政管理和执行政府决策的职能,处于政府的领导下。两者在性质、职能、管理体制、薪酬福利和职业发展等方面存在不同,各自发挥着在社会服务和公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七、国企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国企与事业单位的区别

国企和事业单位是在中国经济体制中占据重要地位的两种类型的组织。虽然它们都属于公有制单位,但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本文将对国企与事业单位的区别进行详细阐述。

定义

国企: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持有股份或控制的企业。国企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服务国家的利益,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国家经济发展目标。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主要从事公益性活动,为社会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事业单位通常包括学校、医院、科研机构、文化艺术机构等。

所有权

国企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由国家掌握决策权。国家通过管理层直接参与国企的经营与管理。

事业单位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比较分散,往往由政府部门监管和管理。

经营目标

国企的经营目标通常是获取利润和实现国家发展战略。国企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既要追求经济效益,又要为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事业单位的经营目标主要是为社会提供特定的公共服务,满足公众的需求。事业单位的运营几乎完全依赖政府资金,不以盈利为目标。

用工机制

国企的用工机制相对较为灵活,具有市场化的特点。国企拥有相对较大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进行招聘、晋升和薪酬安排。

事业单位的用工机制相对较为僵化,一般按照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编制管理和公务员制度来执行。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受政府政策的较多限制。

财务状况

国企的财务状况一般与市场经济形势紧密相关,经营状况好的国企通常盈利丰厚,而经营不善的国企则可能出现亏损。

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主要依赖于政府的拨款和财政支持,与市场经济形势关联较小。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一般相对稳定。

监管和管理

国企的监管和管理由政府直接参与,国家经济相关部门负责制定政策,对国企进行监管。

事业单位的监管和管理主要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的管理相对独立,但也受到政策的约束。

社会形象

国企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优秀的国企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也有一部分国企因为管理问题而受到诟病。

事业单位在社会中享有较高的信誉和威望。事业单位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

结论

国企和事业单位在所有权、经营目标、用工机制、财务状况、监管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国企更注重经济效益和国家利益,而事业单位更注重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了解和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评价国企和事业单位的作用和贡献。

八、企业、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的区别?

企业分央企、国企、地方国企、集体企业,私人企业。事业单位一般学校、医院等非营利单位。机关是政府各部门包括公检法,当然机关很多人是事业编制,公务员要考。区别主要是福利待遇和工作压力,机关最好,事业单位和央企第二,私企靠能力,最差你们思考哈。

九、2021事业单位人事改革?

2021年全国省市县要求全面完成的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涉及到职能划转的事业单位,这主要是和政府机构改革相关,是随着政府行政机关职能划转,而随之改变。

改革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也有近10年的时间了,到目前为止,2017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基本确定,大原则和方向也确定了,大多数地区完成了各地辖区内事业单位分类基础工作,除一些因职能划分不清而暂不分类的单位之外,其它事业单位是归行政类、生产经营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十、事业单位人事考试条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