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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

209 2024-08-31 08:47 回车巷人才网

一、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

各位读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话题。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背景和定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事业单位的改革也日益受到关注。传统的编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事业单位的发展空间和灵活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应运而生。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简而言之,就是事业单位可以通过聘用合同的方式,聘用非编制内的人员来担任岗位。这种制度灵活性强,能够更好地适应事业单位的运行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优势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相比传统编制制度有许多优势:

  • 灵活性:编制外聘用制的灵活性使得事业单位能够根据实际需要灵活调整和配置人力资源,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工作需求。
  • 效率提升:聘用非编制内人员可以更好地引入外部专业人才,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效率。同时,编制外人员可以为事业单位注入新鲜血液和新思路,激发创新和活力。
  • 成本控制:相比编制内人员,聘用非编制内人员可以更加灵活地调整工资和福利待遇,帮助事业单位更好地控制成本。
  • 培养人才:通过编制外聘用制,事业单位有机会培养和选拔未来的优秀干部和领导者,为机构的发展和延续提供持续的人才支持。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实施方法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度建设:事业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编制外聘用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2. 合同管理:事业单位应该与编制外人员签订明确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聘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3. 激励机制: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编制外人员,事业单位需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薪酬激励、晋升机制等。
  4. 评估考核:对于编制外人员,事业单位应该建立定期的评估考核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
  5. 人才培养:事业单位应该积极培养和发展编制外人员,为他们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发展。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的应用领域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在许多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如:

  • 教育领域:学校可以通过编制外聘用制,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担任讲师、指导教师等职位,提高教学质量。
  • 科研机构:科研机构可以聘用编制外人员参与科研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 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可以聘用编制外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和技术支持。
  • 文化艺术:文化艺术单位可以聘请编制外人员来组织和策划活动,提供专业指导。

总之,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作为一种灵活的人事管理制度,对于提高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激发创新和活力,培养和选拔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施过程中,事业单位需要合理规划、积极探索,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希望各位读者朋友们通过阅读这篇博文,对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此话题还有更多疑问或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让我们一起探讨交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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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事业单位聘用制学习

监管和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工勤人员岗位,按岗聘用,竞争上岗。

三、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关注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现象。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指的是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不被编制为公务员的一种现象。近年来,这一现象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聘用制与编制的区别

为了更好地理解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聘用制与编制的区别。

聘用制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一种制度安排,员工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被聘用为事业单位的职工,其工资福利由单位直接支付和提供。

编制则是指将职工录用为公务员的行政管理行为,公务员享有相应的编制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保障等。公务员编制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属于行政编制范畴。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现象即是指聘用制工作人员不具备公务员身份,无法享受公务员编制的各种待遇。

聘用制不入编的原因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出现是由多种原因所导致的。

首先,聘用制不入编可以更好地适应事业单位的灵活性需要。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需要更加灵活、多样的人才。聘用制可以更便利地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专职研究人员等,以满足不同岗位的需求。

其次,聘用制不入编能够提高事业单位的竞争力。编制公务员需要经过一系列选拔程序,时间和人力成本较高。而聘用制可以简化招聘流程,提高招聘的效率和灵活性,使得事业单位更具竞争力,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

此外,聘用制不入编也能够降低事业单位的负担。编制的公务员待遇相对较高,包括较高的工资、福利和保障,这对于一些财政状况不太好的事业单位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而采用聘用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确定职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减轻单位的经济压力。

聘用制不入编的影响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所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首先,聘用制不入编可能存在职业发展和安全感方面的问题。聘用制员工不能享受到编制公务员的长期稳定性和相应的晋升机会,可能会对其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缺乏编制身份也会影响员工的安全感,对于一些追求稳定的人来说可能不太满意。

其次,聘用制不入编可能导致待遇差距的存在。公务员编制享受着相对较高的工资、福利和保障待遇,而聘用制员工的待遇较为灵活,差异较大。这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公平的感觉,影响单位内部的和谐与稳定。

另外,聘用制不入编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难题。聘用制员工相对较多,来自不同的专业背景和岗位需求,其管理难度较高。在人员选拔、薪酬待遇、晋升评定等方面需要更加精细和细致的管理措施。

解决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问题

为了解决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

首先,建立更加灵活的人员管理制度。在聘用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员管理流程,增加员工的晋升机会,提高员工职业发展的空间和安全感。

其次,加强薪酬和福利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和福利保障机制,减少编制和聘用制之间的待遇差距,确保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此外,也可以通过加强管理能力和规范人事运作来解决聘用制不入编所带来的管理难题。加强人事管理队伍的培训和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和流程。

结语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入编是一个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问题,需要政府、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努力来解决。通过改革和创新,可以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和管理人才,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同时,个人也要适应聘用制的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为自己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事业单位聘用制有编制吗

事业单位聘用制有编制吗

在中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一直备受关注。很多人都想知道,事业单位聘用制是否有编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对那些希望在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来说。

什么是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组织主管部门设立,以公益为宗旨,为社会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的特点是非营利性、公益性和行政性。

聘用制与编制的区别

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之间签订聘用合同的制度。而编制是指聘用人员经过一系列考核和审批程序,最终获得固定的工作岗位和人事关系的制度。简单来说,编制意味着聘用人员在单位内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权益保障,而聘用制则更加灵活。

事业单位的编制情况

事业单位内是否有编制,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因为事业单位的设置和管理由各级主管部门负责,不同单位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些事业单位内是存在编制的,他们会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来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一旦通过考试和审批,就可以获得事业单位的编制。在这些单位工作,聘用人员享有相对较高的稳定性和待遇保障。

然而,也有一些事业单位没有编制。他们采取的是聘用制度,每次招聘都是临时性的,聘用合同的期限通常是一年或者更短。在这种情况下,聘用人员的稳定性和权益保障相对较低。

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优势

尽管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不确定性,但也有其一些优势。

  • 多样性: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度通常涵盖全职、兼职、临时等各种形式的工作,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才需求。
  • 公平性:通过公开招聘和考试,聘用制度能够确保选人公平、公正,避免人际关系和背景对工作机会的影响。
  • 激励机制:聘用制度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通过绩效评估和晋升机会来提高工作积极性。
  • 适应性:聘用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事业单位的变化和发展需求,调整人员结构和配置。

如何选择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对于希望在事业单位就业的人来说,在选择工作时需要仔细考虑聘用制度的情况。

如果您注重稳定性和权益保障,建议选择有编制的事业单位。虽然编制聘用较为严格,但一旦通过考试和审批,就能够获得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并享受相对较好的待遇。

如果您对工作弹性和自由度要求较高,可以考虑选择聘用制度。聘用制度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招聘,并且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当然,对于不同的职业和个人情况,适合的选择也会有所不同。重要的是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目标,进行理性的选择。

总结

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是否有编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不同事业单位之间存在差异,有些有编制,有些没有。在选择事业单位工作时,需要根据个人需求和目标,仔细了解聘用制度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就业方式。

无论是选择有编制的事业单位,还是选择聘用制度,最重要的是通过不断努力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五、什么是事业单位聘用制?

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的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六、事业单位聘用制需要考试吗?

事业单位聘用制不需要考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的是岗位聘用制度,对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人员按照个人符合的条件以及单位设岗情况进行直接聘用,其中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人员是按照个人考取的专业资格证书进行聘任的。

七、事业单位聘用制值得考吗?

值得考试。在机构改革中,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随职能进行安置。但是承担生产经营职能,使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或者自定自筹类事业编制的合同制管理人员,随生产经营职能改企,重新就业或者自主择业。

从另一方面来说,事业单位改革,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和编制,首当其冲就是解决这些编外人员。接下来还不会招聘编外人员也是需要考虑的事情,更何况,联系今年的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录人数增长的消息,可以看出,对于编内人员的需求大了,编外人员肯定会清退的,所以还是直接准备参加选拔正式事业单位的考试才最为重要。

八、事业单位聘用制是真的吗?

事业单位聘用制现在都在执行。你入职事业单位以后,首先是试用期,试用期满就跟你签订聘用合同。一般情况下,聘用合同是一签三年,三年结束以后再继续签。如果没什么特殊问题,不违法不违纪,工作积极主动,政治思想品德好,团结同志,得到领导认可,工作也是稳定的。

九、事业单位聘用制会被解聘吗?

这种情况是有的。

事业性单位聘用人员不属于正式编制人员。他们也是签合同的合同制人员。他们的合同一般是三年或五年签一次的。如果单位不需继续要人做下去了,或者是改制人多出来了。那么它就可以不和聘用人员再签合同,或者是按工年补偿金辞退人员。这也就是事业单位双轨制的情况。

十、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安置方案?

1、事业单位转制人员编制怎么办

就是啊 到企业了 就没有编制了

但是你可以放在原来的单位 只要单位接收你

2、事业单位改革后,聘用制人员如何调整?

无论是绩效工资还是事业单位改革人员身份置换,都是针对在岗在册(在编)人员。由于你没有纳入编制内,所以事业单位改革为公益二类,仍然只能维持原有身份。只有经过招考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且在纳入编制管理的公开招考工作人人员才是编制内人员。

3、事业单位改制,会对在编人员怎样安置(我们是地质队)

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地质队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制之后地质队将会独立,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的编制,员工也拥有事业编制。但是事业单位将会实行部分企业制度,如实行工资奖金激励制度,成立董事会、理事会等。

以江西省为例:省煤田地质局机关、地勘院划分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195地质队、223地质队、224地质队、226地质队、227地质队、普查综合大队、测绘大队7个地勘单位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类别待定。全国地质队改制与江西省基本一致。

(3)事业编转制人员处理扩展资料: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场管理等。

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领域中,主要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有的虽然也从事某些物质产品的生产,但多数不属于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7.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4.明确改革目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15.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9.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20.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21.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七、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22.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

23.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需求。

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事业单位,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

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和发展志愿服务。

2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6.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4、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改革 工勤编制人员如何处理

你首先要确定的是你是不是在编人员。如果是在编人员,参考其他现行改革的回地方转行答政的可能性大,就是转行政由于你的身份是工人,所以也只能是行政单位的工勤人员。如果不在编的话,你就不具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这个就很麻烦,有可能被改掉。因为你说的03年进的县国土资源局,自收自支,工人,这个有可能是单位未解决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弄的编外人员

5、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原在编人员社保政策怎么处理

你好,每个省市地区的具体政策目前还不完全统一。你可以登录中国社会保障网回进入社保政策法规栏目进行查答阅符合当地的政策法规:http://www.shebao5.com/fagui/ 。最新社保政策法规,我平时都在上面看的,包括社保新闻、社保知识等。

6、事业单位改制在编人员要怎么安置?

这个改制复前都有说法的,制比如过渡期是多长时间,5年还是10年保留事业身份。还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适用于改制单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编人员。

以前是事业编制的有统一进财政的可能性。这个要看单位改制的具体文件,肯定会给你们先开大会的。

保留的编制就是保留事业编制。

与企业保持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职工,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照该职工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补偿,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支付补偿金;如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

与企业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但外借到其它单位工作的职工 企业有权根据自身改制的实际需要,与这部分职工变更劳动合同关系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转企单位或撤并单位人员会怎样安置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有两个方向,一是保留公益性质,二是改制为企业。

改制后人员去向有:

1、保留公益事业单位属性的,其人员保持原状不变。

2、改制为企业的,其人员流向有三:A、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这是指有正式身份的系统编制人员,包含办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等。

B、提早退休,交由社保局部包管。工龄满二十五年以上的事业单位人员,在改制过程中可恳求提早退休;或许得了严重大年夜疾病的人员,其疾病类型在法则的病休范围内的,可以恳求提早病休。其它当然不符合前提,但距离退休年事较近的人员,异常也能够破格恳求。

C、自立择业。主要对单位内的合同工、临时工、人事代办代理等临时用工,在改制过程中,辨别不合状况,给与照顾补助,由其自立择业。事业单位系统编制人员也能够根据本身恳求选择自立择业。

(7)事业编转制人员处理扩展资料:

一、事业单位改制手续办理:

1、改制企业应当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内为职工集中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事宜。

2、改制企业在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手续的同时,将一次性向职工付清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及其它各项应当清偿的债务,职工拖欠改制企业的债务将相应扣除。

3、凡在规定时间之前与改制企业办理完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手续的职工,改制企业可每人另行给予一定的奖励。

4、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职工,在规定的时间结束后改制企业将停止一切待遇,同时,改制企业将单方面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停缴各种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并将职工的档案等资料交职工本人户籍所在区、县劳动行政部门。

日后对本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待本人愿意办理手续时,改制企业自应计补偿中扣除。

二、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推进转企改制。周密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

转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逐步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2、完善过渡政策。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

在离退休待遇方面,转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8、关于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人员去留问题

晕了,如果是事业单位的话根本就不用交社保啊.

真是晕,看来你应该是事版业单位的合同工,不占权正式编制.

有正式编制的是不用交保险的.

看来招你的事业单位只是出了个名,实际上你进的是企业.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是没有权利要求回上级单位的.

9、行政机关的事业编制人员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如何处理

1、如果是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被取消行政职能收归机关或整合到其它行政机构,不再参公。其人员除极少部分随职能划转过渡为公务员外,其余人员将保留参公待遇,分流到事业单位安置,直至退休。本轮机构改革,地方行政机构和编制实行限额管理,没有多余的编制用于置换事业人员,因此大部分事业编制人员(包括参公身份)都将保持编制现状不变,无法置换行政编制转公务员。这是大环境,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

2、如果是执法类机构,保持现状。本轮机构改革,从中央到地方已经非常明确,除执法机构外,其它事业单位都不在参公。执法机构的改革,具体要等中央出台文件,在按照政策执行。目前现状,执法类机构如果没有转行政的,基本上保持参公现状不变,其人员参照执行。

3、如果是公益类事业单位,一类保持现状,二类视情况而定:效益不好的,剥离收费或经营职能,改为公益一类;效益一般,可以维持自负盈亏,不需要财政加大投入的,维持现状;效益好的,主体职能是经营或收费的,直接改企。其人员除少部分随职能划转分流到其它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全部取消编制,改为企业人员。

(9)事业编转制人员处理扩展资料:

行政机关要求编制和岗位相互对应。混岗混编是违规行为,行政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和极少部分供工勤人员使用的工勤编制。

由于行政编制少,大部分行政机关编制不够用,尤其是县区一级。为了弥补工作力量的不足,部分机关使用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代替,或者是超编使用工作人员,这些虽然合情,但不全理,是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为。

解决的原则:首先是严禁超编调人,调整人员的时候,先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控编卡”,如果有空缺编制,才能采用招考、遴选、调任等方式,为单位调整加强工作力量。

其次,不能混编混岗。行政机关只能使用行政编制或者工勤编制,不管是下属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还是在机构改革中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都不能供机关人员使用。调整使用的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要严格按照个人工作安排文件和信函,在相应的机构使用相应的编制,即使因工作借调,也不能超过6个月。

10、事业单位改革后工作人员该怎么办?

事业单位的工资,实行的是岗位对应制度,在什么岗位,拿的就是什么工资。比如在管理岗位就是管理人员工资,如果是在专业技术岗位,拿的就是职称工资制度,在工勤岗位,拿的就是工勤人员工资。如果原来是参公事业单位,拿的工资、福利、补贴和公务员没有什么两样。

如果改革后或者调动到公益类事业单位,那么拿的就是事业人员工资,以往的参公身份,也只是一种工作经历而已。同样的,如果是原来的事业单位承担的是生产经营类职能,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被改制为企业,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在新改制的企业就职,那么就是实行的企业工资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效益好,个人业绩好,工资就高,如果企业效益不好,或者个人能力不强,赚取的工资收入就少。

不仅工资如此,社保执行的标准,也是按事业单位改革后的性质,执行不同的标准。目前,我国实行的还是双轨制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五险一金”等社保标准不同,缴纳的比率不一样,享受的标准也不一样。如果改革后还是事业机构性质不变,职工执行的就是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如果改革后成了企业,或者改革后编制精简,成为了编外人员,执行的就是企业养老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改革,对个人影响最大的,一个是机构性质随职能发生转变,比如原来的参公单位成为了事业单位,个人的参公身份没有了对应的单位和岗位,到底是保留身份直至自然减员,还是随单位性质发生转变,目前还没有确定的政策,还有待国家正式文件出台。

就目前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但为了维持社会稳定,和维护个人既得利益,会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补偿,比如对因参公影响了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将参公年限认定为职称年限,继续参与职称评定,对一些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直接认定更高一级的职称。对于省考、军转、群团、选调生等参公人员,也可以保留参公身份,在公务员岗位自由转任。

第二个影响最大的,是机构整合后,管理岗位减少,原来有职务的管理人员,因机构整合,失去了管理岗位,只能享受已经取得的职级待遇,等待空缺职位出现后按条件递补。无职务人员的大量存在,同样对新进人员的晋升造成极大的影响。管理职位的减少,和因改革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短时期内,会造成事业人员晋升发生困难,也会使省考事业人员名额大大减少。由于事业单位改革还没有完成,今年的事业人员招考下降还不是十分明确,但公务员招考减少40%的现象,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明年事业单位改革结束后,两三年内事业人员招考名额下降,几乎是肯定的。

第三个影响,就是因事业单位改革,参公身份的失去,或者生产经营类改企,事业人员转变身份成为企业人员,这两种情况对原事业人员的工资收入都会造成影响。参公人员改事业,工资肯定会下降,一般在20%以上。如果是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影响就不会太大,甚至工资收入更高。同样,事业人员转企后,个人工作的稳定性会变差,工资收入也会受企业、个人能力、业绩等方面的影响更大,收入也会变得不太稳定。

第四个影响,是事业单位改革后,编制管理规范,除国家规定的编制外,不允许地方政府自行设立和使用自收自支、自定、自筹类编制。精简编制的首要对象,就是这三类地方自定编制。中编办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将这三类编制回收撤销,今后不再使用。各地改革有前有后,有些地方的自定、自筹编制早已经取消,但绝大多数地方的自收自支编制还存在,数量有多有少,能否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内完成任务,还存在未知数,但随着生产经营类改企,和机关事业性收费的取消,这个趋势不会改变。

改革是百年大计,势必有阵痛,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事业单位改革,对全国140多万事业单位、4000多万事业人员造成极大影响,尤其是其中1000多万的自收自支人员、编外人员造成的冲击更大。改革方案规定,为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面,可以采取提前退休、分流安置等方式,妥善安置涉改人员,相信各地政府都会采取积极的人员转隶方式,促进涉改人员的平衡过渡,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