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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会被清退吗?

80 2023-09-05 17:03 admin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会被清退吗?

如果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没有完成他们的任务或表现不佳,可能会被清退。另外,如果该岗位计划被取消或政策发生变化,也可能导致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被清退。如需准确的答案,请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二、接社区公益性项目需什么条件?

(一)在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或社区(村)居委会;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开展社区慈善服务项目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例如场地、设备、人员等),申请社区发展及问题解决类项目获得所在社区同意的(申请表需村居委或街道盖章),具有优先权;

(五)成立社区慈善基金的申报主体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六)未接受过其他市区各类创投资助的项目。

三、大学生社区助理或社区公益性岗位有前途吗?

每一项工作都是有意义的。做好了都将成为本行业的专家!前途同样不可估量!

社区工作比较贴近生活,贴近现实,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在这种环境下锻炼其实是挺好的!因为这种面对人员的复杂性,多样性,能让一个涉世未深的学生学到很多学校里没有教的难能可贵的东西!可以很好的为融入社会做铺垫,做过渡!

如果爱好,喜欢,长期从事这种服务性的工作也挺好!可以获得心理上的帮助了别人的满足感!为每天服务和解决了别人的问题而自我心里愉悦!时间久了成为专业领域的人,做得好同样得到提拔和重视,甚至可能被选举提拔升迁都是有可能的!

当然,如果心不在这方面,也可以成功实际和过渡一段时间后转行!这样也不至于一片空白,茫然无措的直面,应对社会!总是有所获得,有所积累!

四、公益性质属于事业单位吗?

公益性质的组织可以属于事业单位,也可以属于非营利组织。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机关或者地方机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性事务的法人单位。而非营利组织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性活动的组织,例如慈善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等。因此,公益性质的组织不一定属于事业单位,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组织的性质和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

五、什么是公益性事业单位?

公益事业单位即政府或社会力量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而设立的专门从事公益事业工作的单位。 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

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和调查队系统等。

公益事业单位分类

1、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单位和组织。

2、从事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单位和组织。

3、进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改善的单位。

4、发挥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职能作用的单位和组织。

扩展资料

公益属性内涵着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并非不能有经营活动。筹集从事公益服务所需资金,可以是政府拨款、社会捐赠,还可以是经营收益。将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服务的功能,简单理解为禁止经营活动,政府宏观管理就会落入缘木求鱼的境地。

误区一:误读“强化公益属性”。强化公益属性是一个社会视角,从宏观管理来看,应指结果,而非过程;是指功能,而非要素。

公益属性是事业单位存在的法理基础。事业单位存在的合理性就是基于公益服务的提供。公益属性区别于行政性、市场性,所以公益属性的功能需要与之匹配的组织来实现。

承担行政职能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追逐利润的单位,都应排除在公益事业单位体系外。不应只看其登记的单位性质,而应看其实质。

只有以提供公益服务为目标的单位,才属于公益类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文化机构等可以是事业,即社会化;也可以是产业,即市场化。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能一概而论,一刀切,不能一律都要求强化公益属性。

误区二:坚持公益属性就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国际惯例看,各国都对公益组织进行了一些限制,主要是禁止分配经营活动的盈利。

其含义是:第一,公益组织是非营利的,并不是说公益组织不能从事经营活动,而是其所得盈利必须用于公益。

第二,公益组织也可以盈利,但是它不能将利润在投资者及其成员之间进行分配,而是继续用于公益活动。

第三,对公益组织的营利活动进行限制,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等进行间接限定,以此确保其公益性。也就是说,只要将所得收益用于公益事业且不与营利企业竞争,公益组织就可以从事与其目标相关或无关的经营活动或商业活动。

第四,国外公益组织的收入来源是多元化的,包括政府资助、经营收入、捐赠收入等,而且经营收入是欧美国家的公益组织收入的最大来源,它包括服务收费、商业经营等多种形式。

六、政府聘用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区别?

政府聘用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可以分为盈利性质不同、招聘人员不同和意义不同3个区别:

1、盈利性质

公益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

政府聘用签1-3年的合同,最高拿14万甚至更高的年薪;不是公务员,但像公务员一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后不占政府部门编制。

2、招聘人员不同

公益岗位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

政府聘用是政府机关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从社会上雇用的法律、金融、经贸、城建、规划、信息、外语及高新技术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3、意义不同

公益岗位是社区公益性岗位由政府购买岗位或支持、引导多渠道出资,符合公共利益,适合安置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政府聘用是有利于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服务效率。政府雇员基本不占用编制,压缩了政府人员规模,节约了政府运作成本,符合现代政府从“大政府”向“小政府”、从“传统政府”向“电子政府”转变的趋势,有助于建立起服务型政府模式。

七、社区公益性岗位养老保险交多少?

1、首先要明确一点,社保每月需缴纳多少钱,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确定的。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

2、各地的缴纳基数一般有多种档次,有一个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据实际状况选择基数缴纳。同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按选择的缴费基数然后按不同险种的比例扣缴,方法同上。

八、社区属于事业单位吗?

社区居委会既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城市工作重心下移,各种名堂的“工作”进社区,城市居委会组织原有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已经不断弱化甚至消失,转而成为一个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大量行政性的工作和任务。居委会自治组织目前存在着“法”外运转、错位运转的不正常现象应认真加以研究和依法规范。

九、公益性岗位属于事业单位么?

 不属于事业编制。

公益性岗位是当地为了解决未就业大学生而制定的一个政策,不是事业编制,它的薪资是当地财政拨付的,基本是当地的基本工资水平,一般走的是当地人事代理,给缴纳五险一金,且一般有工作年限(我们这里最多只能干3年,就必须腾出岗位来),中途找到更好工作时,可以随时离开。至于能不能享受到单位福利,就要看单位领导意愿了,不给你也合理,给你是激励!

至于是不是临时工,不知道怎么定义临时工,工作年限内,只要没有大错误,用人单位不会辞退你的。

十、什么是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和事业单位本身不在一个概念范围:公益性岗位是一类岗位名称,一般是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而事业单位是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通俗讲,公益性岗位,包括国家补贴型的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岗位,以及为就业困难的者特殊开辟的岗位;事业单位又分有国家补贴和自主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中有少量的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