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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什么?

108 2023-08-23 23:36 admin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什么?

一、执行时间

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额度和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每年执行12个月。

二、执行范围

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及离(退)休职工。

三、绩效工资总额的组成

1、年终一次性奖金。

2、节假日补贴。

3、现行的生活补贴。

4、2009年1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

5、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

四、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的现行生活补贴发放渠道不变,即由单位自筹;离退休人员新增生活补贴由财政全额发放;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的50%由财政补助,其余部分自筹解决。

2、标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新增绩效工资标准单位:元/月

3、职级标准管理岗位副局585 正处550 副处430 正科355 副科265 科员255 办事员235 试用期150 专业技术岗位教授600副教授430讲师265助教255技术员235 工人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355技师265 高级工255中级工235 初级工195 普工195 学徒期150.

五、实行新的岗位聘任等级发放标准:

1、管理岗位

五级(正处)30000元/年

六级 26000元/年

七级 23800元/年

八级 19600元/年

九级 15800元/年

十级 11400元/年

2、专业技术岗位

五级 34000元/年副高(中高、副教授)

六级 32000元/年

七级 30000元/年

八级 26000元/年中级(讲师、中一、小高)

九级 24800元/年

十级 23800元/年

十一级19600元/年

初级

十二级15800元/年

十三级11400元/年

3、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表勤技能岗位

技术工一级 26000元/年

二级 24800元/年

三级 23800元/年

四级 19600元/年

五级 15800元/年

普通工11400元/年

二、我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到底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还是“职务等级工资制”?

教材写的才对,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公务员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事业单位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工资制度是一样的,而公务员现在已经不实行专业技术序列的工资了。

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规定

一、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制度,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四部份组成。

二、国务院决定,我国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分三步实施: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四、2017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包括哪些,绩效工资考核制度

1、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 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2.津贴补贴:

(1)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主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

重庆市现经国务院批准的艰苦地区是:一类地区有黔江县、武隆县、巫山县、云阳县;二类地区有城口县、巫溪县、奉节县、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 对艰苦边远地区根据发展变化情况,每5年评估调整一次。

(2)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对在苦、脏、累、险及其它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订特殊岗位津贴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尚未制定) 其它工资

(3)保留奖金:在1993年工改前,国家规定机关执行的奖金额度为:

3个月工资,事业单位为3个半月工资,工改后该奖金项目取消,但保留了事业单位多出的半月工资。

该保留奖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职工才有,执行当时的标准(每个人不一样),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没有。

(4)老粮贴:1965年开始执行的因粮食价格提高而发放的补贴。补贴数额不同地区、职工有差异。1979年1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再发该补贴。1993年工改对职工原有的该项补贴予以保留。

(5)保留津补贴:原执行的69元保留津贴。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起草制定,于2011年8月出台。《公务员实施地区附加津补贴方案》也将进入起草制定阶段,为下一步公务员工资改革作准备。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涉及到的主要是那些在分类改革中得以保留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务院2011年3月发布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实施指导意见》;

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被细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在公益性事业单位中,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

该保留奖金只有93年工改前的老职工才有,执行当时的标准(每个人不一样),之后进入事业单位的职工没有。

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也就是说,以后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工资将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参考资料-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