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是某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近20年.未签订过劳动合同.请问该单位有权利辞退我?有的话我能请求什么补偿?
你已经和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单位是不能和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要解除,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你每在单位干一年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事业单位受聘人员在哪种情形中,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6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编外合同有下情形“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可以单方面解约不用赔钱,我想问乡镇编制符合这种情形吗
公务员法统一了公务员的性质
从法律上来说部委到乡镇的公务员都是一样的
四、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职工(有编制)离职的问题
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