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

164 2024-07-12 01:21 admin

一、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

园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有不少,上中下游企业均有。中芯国际,长江存倾,合肥一家企业,上海微电子,,,,,

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为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二、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三、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企业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上述优惠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四、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主体企业应符合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条件,且能够对该项目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五、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六、2017年12月31日前设立但未获利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七、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范围和条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第二条执行;财税〔2016〕4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中“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调整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第(三)项中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的比例由“不低于5%”调整为“不低于2%”,同时企业应持续加强研发活动,不断提高研发能力。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管理问题,按照财税〔2016〕49号文件和税务总局关于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的相关规定执行。九、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是什么性质企业?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是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设立的。

基金由国开金融、中国烟草、亦庄国投、中国移动、上海国盛、中国电科、紫光通信、华芯投资等企业发起。

基金重点投资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业,兼顾芯片设计、封装测试、设备和材料等产业,实施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1]

四、企业所得税国家和地方留成比例?

60%中央40%地方,目前税法是这么规定的,但是这个比例以后肯定是要调整的,中央比例会不断加大:)

五、企业所得税和利润关系?

企业所得税=利润*所得税税率。有利润就交所得税,没有就不交所得税。

六、普通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要交吗?

对于合伙企业本身来说,它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按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税目缴纳。对于合伙人中的法人企业,它在取得合伙企业的所得后按企业所得税缴纳。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企业年报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企业所得税年报是一回事吗?

基本上就是一回事。

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4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查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多缴),减少少缴税的风险(偷税)。

二、汇算清缴是纳税调整,不需要作会计处理的,通过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只是减少了可供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

三、清缴中应该把握的几个方向: 1、收入方面:主要是核查该入帐的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

2、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

3、费用方面:主要是计提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多提情况存在(特别是与工资有关的项目);列支渠道是否正确(特别是与福利费项目有关的);按实扣除项目是否计算正确(特别是招待费、广告费项目); 4、缴税方面:除主税种要核查外,还有其他的小税种是否都已按规定缴纳,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等。

八、国家粮食储备库免不免企业所得税?

现行税收政策是不免(2009年1月1日之前免征)。

对承担国家及地方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国税总局最近几年一般都是两年重新下发单行文件,明确该类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承担储备商品而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在09年之前是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以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国税总局于2009年12月份下发财税(2009)151号文件,重新明确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办法,其中删除了2006年以及200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因此,在总局2011年没有下发新的文件之前暂按2009年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个体所得税有什么区别?

区别:

一、具体的征税对象与范围不同:

1、企税征税对象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收益或利润所得。

2、个税对象则是居民和非居民的个人所得。企税应税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其他收入等9个税目。

3、个税应税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等偶然所得等11个税目。

二、概念不同:

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都是对其收益或利润的所得所缴纳的税,都是调节在所得领域国家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

2、个体所得税,就是说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应交的税,这种个体企业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与个人所得税差不多。

3、但是它们之间在征税对象、税目、税率、优惠政策、税前扣除、征缴方式等方面有很大区别。

三、税率不同:

企税适用25%的比例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和1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个税有超额累进税率(从5%到45%),比例税率(20%)。

四、减免的优惠政策不同:

企税收入总额中有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从事农、林、牧、渔等5种情况免征或减征,以及加计扣除、减计收入、加速折旧、税额抵免、专项优惠等多种形式的优惠。

五、税前列支扣除和所得额的计算不同:

企税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年度利润总额在12%以内部分准予扣除等方法予以扣除。

个税扣除包括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部分以及附加减除费用等扣除。

六、在征缴方式上不同:

企税采取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税在征收形式上有代扣代缴、个人申报,其他各种形式的监控与征收。

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享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一)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二)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集成电路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3、投资额超过8 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 5 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按鼓励外商对能源、交通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4、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软件企业的有关税收政策。  (三)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的认定  1、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认定且通过税务部门会签后方可享受。  2、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企业不得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