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如何通过设备融资?
利用企业现有设备融资,也就是“售后回租”,可以用来快速盘活企业现有资产,满足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承做设备融资业务,需要找到相关的融资租赁公司操作
售后回租的业务流程有:
企业融资申请,提交企业相关材料→资方尽职调查→合同的谈判→出售账上设备、签订租赁合同→融资成功
二、企业如何通过基金融资?
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基金组织:假股暗贷,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 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 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 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
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 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 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 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 起码能够贴现80%。 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 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
直存款:直接存款指的是投资方将资金直接存进项目方的公司账户中,这种方法是最便宜也是最危险的。
三、如何通过增资扩股进行融资,增加企业资本?
利用增资扩股融资的优势
(一)融资成本较低
相比传统的银行贷款、民间借贷等融资方式,增资扩股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而且不像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一样需要定期还本付息,是资金压力较大的公司融资的一个很好选择。
以下通过一个简单的例子来比较银行贷款和增资扩股的融资成本。
甲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于需要扩大生产规模,需要资金500万元,如果采用房产抵押的方式取得银行贷款,其综合融资成本(可能包括银行上浮利率、担保公司保费、反担保措施、保证金、评估费、公证费、各种税费等)将可能超过10%,即甲公司为了获得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将会支付50万以上的融资费用。
而如果甲公司采用增资扩股的方式融资(为便于说明,假定有乙公司愿意购买该部分增资,且甲公司的其他股东一致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500万元,增加的500万股权由乙公司以500万元的对价购买(这种方式为平价购买,此外还有折价购买及溢价购买)。乙公司向甲公司注入500万元的资金,并成为甲公司的股东。甲公司并不需要向乙公司定期还本付息,既减少了资金压力,也节约了融资成本,而乙公司将通过分红或股权增值来获取利益,实现双方共赢。
(二)优化公司股东结构
公司和股东可以借助增资扩股来调整持股比例,实现优化股东结构的目的。公司的发展需要与时俱进,适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外部形势的变化,通过增资扩股在为公司融资的同时优化股东结构,以实现增强或削弱部分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能力。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现代公司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之间能够实现权力分散和权力制约,最终让公司走上科学治理的轨道。增资扩股通过调整股东的持股比例,能够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避免公司出现一股独大的缺陷,形成股东之间的制约机制。
此外,如果通过外源增资扩股的话将会引入外部股东或战略投资者,可以为公司提升竞争力引入新动力。他们在给公司发展带来资金的同时,还可能给公司带来先进的技术、产品、管理经验和购销网络等,从而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提高公司股本规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模往往意味着竞争优势,规模越大,竞争优势越大,信用越强。而增资扩股可以直接扩大公司的股本规模,提高公司实力及影响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信誉度。另外,注册资本达到一定数额标准也是获得某些资质的法定条件,如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注册资本达不到标准的公司,要想获得相应的资质,必须进行增资扩股。
四、企业上市后可通过哪些方式再融资?
定向增发,配股,发股转债还可以抵押股份
五、小微企业的融资是否可以通过发行企业债权来缓解融资的压力呢?
小微企业融资渠道较少,一般只能是银行的抵押贷款。若你的企业商品或项目前景较好,可以寻找合作伙伴,以股权置换的方式融资。至于债券融资,小微企业没有发行债券的资格,所以无法融资。若属于持有其他有价证券,通过评估后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
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实现?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注重积累控制负债。一个企业要保持旺盛的发展活力和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不能靠高负债筑起自己的金字塔,要靠不断的自我积累使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
二、根据需求选择融资方式。目前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发行股票、债券、向银行借贷、票据融资、贸易融资等多种形式,以上几种融资形式有着不同的特点,企业可以根据不同需求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不同的融资形式有着不同的融资成本,这种成本有的表现在利率上,有的表现在费用上,企业可以量体裁衣,在满足融资的同时,尽量选择合适自己的方式,进行低成本融资。
三、合理贷款,节约成本。把贷款时间适当拉开,分成短期、中期、长期几个不同的时间段,把存款压缩在基本保证生产经营资金的额度内,有钱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就可以大大减少成本,如果企业生产经营波动性大,可以通过临时调整贷款增减额的方式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
七、贵州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超 15 亿元,如何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2022年,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聚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重点任务,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激励政策,着力破解银行“不愿贷”“不敢贷”、企业“不懂贷”等突出问题,广泛调动银行质押融资积极性,推动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完善激励政策,着力解决银行“不愿贷”问题。为破解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积极性不高难题,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会同金融、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措施,修订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新增鼓励措施。与贵州银保监局联合召开质押融资推进会,向省内16家主要银行机构解读质押融资激励政策。今年以来,已有20多家银行分支机构通过发放质押贷款,获得65.33万元资助激励。
推送优质资源,着力解决银行“不敢贷”问题。为消除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顾虑,贵州省知识产权局收集整理了200余家拥有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商标品牌的优质“白名单”企业,并及时向银行机构推送。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活动20余次,帮助200多家银行机构与700多家知识产权优质企业建立直接沟通渠道,逐步消除银行机构“不敢贷”的顾虑。
加强宣传培训,着力解决企业“不懂贷”问题。为有效解决企业“不懂贷”问题,贵州省知识产权局赴9个市(州)20多个县市开展知识产权面对面服务活动,广泛宣传质押融资贴息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推动质押融资入园区、进企业。开通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绿色通道,畅通电话咨询和网上办理渠道,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审查周期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帮助企业及时办理质押登记事务,推动质押融资高效办理。
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5日 13:45:00 访问量:5165次 字体: 小 中 大
索引号 | 000014349/2022-2575867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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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知识产权资助资金(以下简称资助资金)是指从省级财政安排的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专项资金中,统筹用于支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资金,资助资金管理按照《贵州省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及运用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 资助资金的使用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效益优先、注重质量、重点支持、兼顾公平、事后资助、总量控制”的原则。第四条 资助对象为贵州省行政辖区内登记注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贵州省内的自然人。专项资助对象有特别要求的,由项目申报通知或政府采购文件确定。第五条 申请资助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资助对象知识产权权属清晰、合法有效。2.资助对象无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资助项目审核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栏目中无记录(资助项目审核时记录已修复或移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除外);其中,“行政处罚信息”记录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至资助项目审核时,超过2年尚未移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不再对其资助申请进行限制。(三)知识产权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的,只能由第一顺序权利人提出资助申请。第六条 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知识产权资助申请的受理、审核、公示、资金拨付。第二章 资助类别和范围第七条 资助类别分为一般资助和专项资助。第八条 一般资助包括:1.国内(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发明专利实施。2.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3.高价值发明专利维持。4.国外发明专利授权。5.地理标志注册(批准、登记)。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7.植物新品种授权。8.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第九条 专项资助包括:(一)知识产权运用项目资助。主要用于资助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证券化。(二)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助。主要用于资助专利代理机构(含外省在贵州省设立的分支机构)、商标代理机构、执业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家(人才)、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导航、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三)知识产权发展项目资助。主要用于资助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园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或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国家级知识产权项目;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县域(园区)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以及省委、省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需要支持的项目。(四)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资助。主要用于资助知识产权权利人为维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帮助权利人降低维权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第三章 一般资助标准及办理程序第一节 一般资助标准第十条 一般资助标准如下:(一)国内发明专利实施。发明专利权利人(不包括自然人)将其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包括以受让或被许可方式引进的省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实际运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每件实施的发明专利资助3000元。同一件发明专利,受让实施仅资助一次,资助给最先申请资助的受让实施人;同一件发明专利,被许可实施仅资助一次,资助给最先申请资助的被许可实施人。(二)高价值发明专利授权。新授权的高价值发明专利,尚未实施的,每件资助1500元;已实施的,按照本条第(一)项标准资助。高价值发明专利的范围,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明确的范围为准。(三)高价值发明专利维持。对申请日起满10年的高价值发明专利,自届满10年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资助申请,每件资助3000元。(四)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对国外授权发明专利,一个国家或地区每件资助1.5万元,每件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或地区。(五)地理标志注册(批准、登记)。获得地理标志注册(批准、登记),每件资助2万元,仅资助一个渠道。(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每件资助2000元。(七)植物新品种授权。获得植物新品种授权,每件资助5000元。(八)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对经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每家资助5000元。第二节 一般资助申请材料第十一条 申请一般资助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资助申请表。2.资助对象主体资格材料。(三) 知识产权印证材料。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实施资助的,还需提供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品备案系统备案的备案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产品备案系统未正式上线运行前,可以提供发明专利实施承诺书)。第三节 一般资助办理程序第十二条 申请。资助对象应当自知识产权获得授权、注册、批准或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办理资助事项;以受让方式引进省内外发明专利并实施的,应当自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1年内申请办理资助事项;以被许可方式引进省内外发明专利并实施的,应当自发明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许可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内申请办理资助事项。申请资助可以登陆“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zwfw.guizhou.gov.cn)”选择“省级-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纸质件以邮寄或窗口递交方式报送至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市场监管局服务窗口。第十三条 审核。省知识产权局对申请资料于每年1月、7月进行两次集中审核。第十四条 公示。经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资助名单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http://amr.gui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第十五条 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资助对象应当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并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行号资料办理资金拨付。第四章 专项资助标准及办理程序第一节 专项资助标准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运用项目资助标准:(一)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资助3万元。每家单位仅资助一次。(二)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保费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资助3000元。(三)知识产权权利人向银行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本息还清后,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的20%给予贴息资助,每个资助对象每年最高资助10万元;贴息资助时对知识产权评估中介服务费按实际支出给予不超过2万元资助。提前还本付息的,以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为基数参照上述标准给予资助。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担保、保险机构进行质押,担保、保险机构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保险,知识产权权利人向银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本息还清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资助。(四)银行向我省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放一年期以上专利、商标质押贷款,按照质押贷款额的0.2%给予风险资助,同一银行对同一知识产权权利人发放的专利、商标质押贷款,年度风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年风险资助总额以当年预算资金为限,用完即止。(五)知识产权运营资助:1.专利运营优势单位资助。高校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建立健全专利运营激励机制,积极探索专利转让、许可新模式、新方法,实现专利转让、许可实际到账年收入300万元以上的,资助20万元。每年按专利转让、许可实际到账年收入排序资助不超过20家。2.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资助。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方法,建设并有效运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主营业务年收入300万元以上的,资助20万元。每年按运营交易主营业务收入排序资助不超过5家。(六)知识产权证券化资助。对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公开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融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金额为发行规模的5%,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年按发行规模排序资助不超过3单。参与知识产权证券化企业按照实际融资比例分享资助金额。第十七条 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助标准:(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在贵州设立满3年、拥有2名以上在贵州省备案执业的专利代理师、上年度代理贵州申请人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50件以上的专利代理机构(含外省在贵州省设立的分支机构)资助2万元,不重复资助。(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成立满3年,并且在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中上年度被核准的商标注册 500件以上的商标代理机构,资助2万元,不重复资助。(三)对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进行首次执业备案,并在贵州省内专利代理机构(含外省在贵州省设立的分支机构)执业满1年的专利代理师,资助2000元。(四)对获得知识产权师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受聘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家的自然人,资助2000元。(五)对承担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的贵州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导航、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的承担单位,每个项目资助15万元。(六)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帮助5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制定、战略规划编制、专利技术挖掘、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护、许可转让、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等服务一年以上的,给予30万元资助。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发展项目资助标准:(一)对获得批准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城市(县、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等国家级示范项目,以及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项目、贵州省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化促进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二)对获得批准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县、园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和科研机构、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国家级试点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 (三)对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县域(园区)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以及其他省级知识产权试点或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第十九条 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资助标准。鼓励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维权,对权利人在下列情形中产生的合理维权费用给予部分资助:(一)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行政处理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二)司法诉讼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三)专利、商标无效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四)仲裁程序已终结,维权请求获得支持。(五)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其维权请求获得支持。资助金额按照维权过程中实际支出维权费用的50%给予资助,国内维权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涉外维权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权利人同一权利类型,每年最多资助1件。国内维权每年按申请资助先后顺序资助不超过100件,涉外维权每年按申请资助先后顺序资助不超过10件。第二节 专项资助申请资料第二十条 申请专项资助的资助对象应当按照第十一条规定提交基本材料,同时还应当根据专项资助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第二十一条 申请知识产权运用项目资助应当提交:(一)申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的,应当提交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有效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或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清单(专利代理机构除外)。(二)申请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资助的,应当提交保险合同及购买保险票据复印件。(三)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资助的,应当提交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印证材料;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已偿还银行机构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印证材料;知识产权评估中介服务费用票据复印件。(四)银行申请专利、商标质押贷款风险资助时,应当提交专利、商标质押贷款合同、质押登记通知、贷款发放凭证、质押贷款清单等印证材料。(五)申请知识产权证券化资助的,应当提交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发行相关印证资料,企业实际融资情况印证资料。第二十二条 申请知识产权服务项目资助应当提交:(一)申请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助的,应当提交代理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材料、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印证材料、在贵州省纳税凭证复印件。(二)申请专利代理师资格资助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纳情况印证资料。(三)申请知识产权师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受聘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专家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职称印证材料、国家局认定文件以及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印证材料。第二十三条 申请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资助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理决定书、调解书、判决书、仲裁决定书、司法确认书,以及维权委托合同、费用支付票据等印证材料。第二十四条 申请知识产权运营、县域(园区)经济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导航、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项目资助需要提交的材料,以省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通知为准。申请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贵州省高价值核心专利、地理标志产业化促进、贵州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资助项目时,应当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第三方审计报告。第三节 专项资助办理程序第二十五条 申请。专项资助事项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之日起一年之内,资助对象可于当年1月、7月集中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专项资助申请。逾期申请的,原则上不予资助,特殊情况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同意的除外。申请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专项资助事项的时间,以省知识产权局下发的通知为准。第二十六条 审核。为保证资助项目公平、公正,必要时,省知识产权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或者委托第三方对相关项目进行筛查,对资助项目进行审核。第二十七条 公示和资金拨付参照一般资助的程序执行。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 省知识产权局结合年度资助项目情况,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资助资金预算,保证年度资助工作所需必要的经费预算。如因当年资助政策变化等客观因素造成现有资助资金预算存在不足的,由省知识产权局按程序商请省财政厅按规定统筹调剂现有部门预算予以解决。遇政策调整无预算安排的项目,不再予以资助。不同资助项目之间,按程序审批后可以适当进行调剂使用。第二十九条 资助对象应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须将申请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对提供虚假材料及以不正当行为骗取或套取资助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条 省知识产权局办理资助的工作人员在资助受理、审查、核实资金拨付等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可以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落实知识产权工作部署。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黔知发〔2021〕2号)同时废止。
八、严禁通过什么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严禁通过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一、严禁借贷搭售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或以其他方式向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时,不得违规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客户购买保险、理财、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将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发放时间、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授信条件与是否购买上述产品及购买产品的金额、期限挂钩。
二、严禁转嫁成本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过程中,应切实承担尽职调查、押品评估、抵押登记等相关成本,不得凭借自身优势地位,采取诸如在合同中约定由客户承担相关成本、要求客户先委托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后申请贷款等形式,变相将上述经营成本转嫁给小微企业客户。
九、科创企业如何通过投贷联合模式融资?
投贷联合模式是什么?
投贷联合模式是指银行与投资机构共同向特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模式。银行提供贷款,投资机构提供股权投资,以实现对企业的全面支持。这种模式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更多资金的同时,减轻了银行单方面承担风险的压力。
科创企业如何受益于投贷联合模式?
科创企业通常面临创新成本高、盈利周期长的挑战,传统贷款方式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而投贷联合模式可以为科创企业提供更灵活、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创新发展。
投贷联合模式的优势
通过投贷联合模式,银行和投资机构能够共同参与企业的成长,实现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对于科创企业来说,获得了更多的融资渠道和更大的资金支持,同时避免了单一融资方式带来的风险。这种模式对于推动科创企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投贷联合模式的实施路径
针对科创企业融资需求,可以通过寻求银行和投资机构的合作来实现投贷联合模式。企业可以通过商业计划书和融资方案的准备来展现自身的发展潜力,吸引银行和投资机构的合作意向,并最终达成融资协议。
总结
投贷联合模式为科创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融资选择,同时对银行和投资机构也是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科创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这一模式,通过合作获得更多资金支持,推动自身的创新发展。
感谢您看完这篇文章,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让您更好地理解科创企业如何通过投贷联合模式融资,对您有所帮助。
十、旅游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筹集资金有什么好?
一、融资租赁的优点
从出租人角度看,融资租赁的优点有:
1.以租促销,扩大产品销路和市场占有率;销售对于中小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成功销售,才能实现利润。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扩大租赁而不是一味地通过直接出卖来实现销售。这样做的好处是,大大地降低了购买的门槛,扩大了客户购买力。
2.保障款项的及时回收,便与资金预算编,简化财务核算程序;明确租赁期间的现金流量,利于资金安排。·
3.简化产品销售环节,加速生产企业资金周转。
二、租赁筹资的优点
与其他筹资方式相比,租赁筹资有以下优点:
1.筹资速度快
租赁设备往往比借款购置设备更迅速、更灵活。因为租赁是筹资与设备购置同时进行的,可以缩短设备的购进、安装时间,使企业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企业尽快占领市场,打开销路。
2.限制条款少
企业运用股票、债券、长期借款等方式筹资,都有相当多的限制制约条件,而租赁筹资则没有太多的限制。
3.设备淘汰风险小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很高,利用租赁筹资,企业可以减少这一风险。因为经营租赁期限较短,过期把设备归还出租人,这种风险完全由出租人承担;筹资租赁的期限一般为资产使用年限的75%,也不会像自己购买设备那样整个期间都承担风险;多数租赁协议都规定由出租人承担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
4.到期还本负担轻
租金在整个租期内分摊,不用到期归还大量本金。许多借款都在到期日一次偿还本金,这会给财务基础较弱的企业造成相当大的困难,有时会造成不能偿付的风险。而租赁则把这种风险在整个租期内分摊,可适当减少不能偿付的风险。
5.保存企业的借款能力
利用租赁筹资并不增加企业负债,不会改变企业的资本结构,不会直接影响承租企业的借款能力。有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负债比率过高,不能向外界筹措大量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采用租赁的形式就可使企业在资金不足而又急需设备时,不付出大量资金就能及时得到所需设备。有些企业可能会发现,当它们的信用额度已全部用完,贷款协议又限制它们去进一步举债时,租赁筹资便成为最佳的选择。
6.税收负担轻
租金费用可在税前扣除,具有抵免所得税的效用,使承租企业能享受税收上的优惠。
二、租赁筹资的缺点
通过租赁资产筹集资金,虽有前述的一些优点,但也有其明显的不足。
1.筹资成本高
筹资成本高是租赁筹资的主要缺点,租金总额占设备价值的比例一般要高于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在承租企业经济不景气、财务困难时期,固定的租金也会构成企业一项较为沉重的财务负担。
2.丧失资产残值
租赁期满,若承租企业不能享有设备的残值,也可视为承租企业的一种机会损失。如若企业购买资产,就可享有资产残值。
3.难于改良资产
由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一般归出租人所有,因此承租企业未经出租人同意,往往不得擅自对租赁资产加以改良,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