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产生并购行为最基本的动机是什么?
企业产生并购,最基本的动机是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费用,同时扩大企业规模,能形成良好的规模效应。因为这种效应能够带来良好的经济收益,并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比如能够资源最大化利用。整合各方面的生产成本,以达到最优利益。
二、企业并购的含义?
企业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情况下,合并组成一家企业。
并购的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企业并购的起源?
横向并购为特征的第一次并购浪潮
19世纪下半叶,科学技术取得巨大进步,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以铁路,冶金,石化,机械等为代表的行业大规模并购创造了条件,各个行业中的许多企业通过资本集中组成了规模巨大的垄断公司。
在1899年美国并购高峰时期,公司并购达到1208起,是1896年的46倍,并购的资产额达到22.6亿美元。
1895年到1904年的并购高潮中,美国有75%的公司因并购而消失。
在工业革命发源地英国,并购活动也大幅增长,在1880-1981年间, 有665家中小型企业通过兼并组成了74家大型企业,垄断着主要的工业部门。
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德国的工业革命完成比较晚,但企业并购重组的发展也很快,1875年,德国出现第一个卡特尔,通过大规模的并购活动,1911年就增加到550-600个,控制了德国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
在这股并购浪潮中,大企业在各行各业的市场份额迅速提高,形成了比较大规模的垄断。
以纵向并购为特征的第二次并购浪潮
20世纪20年代(1925-1930)发生的第二次并购浪潮那些在第一次并购浪潮中形成的大型企业继续进行并购,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扩展对市场的垄断地位,这一时期的并购的典型特征是纵向并购为主,即把一个部门的各个生产环节统一在一个企业联合体内,形成纵向托拉斯组织,行业结构从咯昂断转向寡头垄断。
第二次并购浪潮中有85%的企业并购属于纵向并购。
通过这些并购,主要工业国家普遍形成了主要经济部门的市场被一家或几家企业垄断的局面。
以混合并购为特征的第三次并购浪潮
20世纪50年代中期,各主要工业国出现了第三次并购浪潮。
战后,各国经济经过40年代后起和50年代的逐步恢复,在60年代迎来了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主要发达国家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
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兴起,一系列新的科技成就得到广泛应用,社会生产力实现迅猛发展。
在这一时期,以混合并购为特征的第三次并购浪潮来临,其规模,速度均超过了前两次并购浪潮。
金融杠杆并购为特征的第四次并购浪潮
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第四次并购浪潮的显著特点是以融资并购为主,规模巨大,数量繁多。
1980-1988年间企业并购总数达到20000起,1985年达到顶峰。
多元化的相关产品间的“战略驱动”并购取代了“混合并购”,不再像第三次并购浪潮那样进行单纯的无相关产品的并购。
此次并购的特征是:企业并购以融资并购为主,交易规模空前;并购企业范围扩展到国外企业;出现了小企业并购大企业的现象;金融界为并购提供了方便。
第五次全球跨国并购浪潮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发展日益深入。
在此背景下,跨国并购作为对外直接投资(FDI)的方式之一逐渐替代跨国创建而成为跨国直接投资的主导方式。
从统计数据看,1987年全球跨国并购仅有745亿美元,1990年就达到1510亿美元,1995年,美国企业并购价值达到4500亿美元,1996年上半年这一数字就达到2798亿美元。
2000年全球跨国并购额达到11438亿美元。
但是从2001年开始,由于受欧美等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停滞和下降以及“9.11”事件的影响,全球跨国并购浪潮出现了减缓的迹象,但从中长期的发展趋势来看,跨国并购还将得到继续发展。
四、如何并购企业?
公司并购的步骤有四个,即:
1.前期的准备。 企业按自身发展战略的要求定出并购计划,基本拟定并购的目标企业,定出对目标企业的预期标准;
2.设计并购计划。 基于前期准备得到的资料,设计出针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模式和融资、支付等方面的安排;
3.谈判及签约;
4.交割和整合。
五、企业并购准则?
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整合过程中,在涉及所有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其他物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以及购销、租赁、承包、借贷、运输、委托、雇佣、技术和保险等债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时,都要依法行事。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才能避免各种来自地方、部门和他人的法律风险。
2、实效原则
整合要以收到实际效果为基本准则,即在资产、财务和人员等要素整合的过程中要坚持效益最大化目标,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和手段,都应该保证能获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实际效果,而这些实际效果可以表现为整合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稳定、企业形象的完善和各类要素的充分利用等。这里应避免整合中的华而不实、急功近利的做法。
3、优势互补性原则
企业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经济实体,构成的各种相关要素是一种动态平衡,这种动态平衡是要素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的存在状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平衡和最佳组合是针对不同企业而言的,甲企业的优势未必就是乙企业的优势,甲企业的劣势未必就是乙企业的劣势,最佳组合应该是适应环境的优势互补。因此,在整合过程中,一定要从整合的整体优势出发,善于取舍。通过优势互补实现新环境、新条件下的理想组合。
4、可操作性原则
并购整合所涉及的程序和步骤应当是在现实条件下可操作的,或者操作所需要的条件或设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创造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法律和事实障碍。整合的方式、内容和结果应该便于股东知晓、理解并能控制。
5、系统性原则
并购整合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各种要素的整合,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可能带来整个并购的失败。系统的整合内容应包括:
(1)战略整合。这是并购后企业战略方向的重新定位,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的方针和策略;
(2)组织与制度整合。这是建立新的组织结构,把企业各项活动重新部门化、制度化,确定各部门明确的责权利关系;
(3)财务整合。保证各方在财务上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统一性,使并购后的企业尽快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形象;
(4)人力资源整合。企业要重新调整、分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进行员工的重组和调整,以使企业能正常有效地运营;
(5)文化整合。包括并购双方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精神、领导风格和行为方式的相互融合和吸纳,构筑双方能够接受的企业文化,为各种协调活动提高共同的心理前提;
(6)品牌整合。无论对目标公司还是并购公司而言,品牌资产都是其发展和经营的重点,品牌整合的构建都是不可或缺的战略措施,决定着整合工作所带来的协同作用能否实现。
针对企业并购的原则有哪些的问题,我们对此做出了答案,企业并购原则共有五项,分别是依法原则、实效原则、优势互补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在企业并购中要根据以上的五项原则,才能让企业并购重组的成功性大大提高。
六、并购产生的法律风险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并购来扩大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然而,并购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各种法律风险,这些风险需要企业认真评估和应对。本文将探讨并购产生的法律风险,并提供一些建议来降低这些风险。
1. 股权和资产评估的风险
在并购中,股权和资产评估是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交易价格的公正合理和合同的成立。然而,评估工作存在着一系列的风险。
- 不准确的财务信息:在一些情况下,被并购方可能通过操纵财务数据来夸大自身价值,从而使得交易估值产生偏差。
- 资产隐瞒或不披露:被并购方有可能对一些关键资产故意隐瞒或不披露,以获取更高的交易价值。
- 评估师的不专业行为:评估师可能存在不专业的行为或利益冲突,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
针对这些风险,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例如与可信赖的第三方合作进行独立评估,加强对财务信息的核实,确保评估师的专业水平等。
2. 合规风险
并购过程中,合规问题是需要高度关注的风险之一。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违规行为,如果未能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审查,可能会给并购方带来巨大风险。
例如,被并购方可能存在违反环保法规、商标侵权、劳动法规定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巨额罚款、损害赔偿甚至业务被迫停产等风险。
为了降低合规风险,企业在并购前应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特别是针对涉及的法律及监管领域进行深入了解,并从法律和合规专家那里获取专业建议。
3. 劳动法律风险
并购往往伴随着组织架构的变动,可能导致劳动法律风险的增加。企业需要特别关注以下方面的风险:
- 雇佣合同的转移:并购后,被并购方的员工与新的企业之间雇佣关系的转移涉及到许多法律和劳动权益的问题。
- 裁员和人事调整:并购后,企业可能需要进行裁员或人事调整,这涉及到劳动法所规定的一系列程序和要求。
- 员工福利待遇:并购后,企业需要对员工的福利待遇进行平等对待,避免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降低劳动法律风险,企业应提前制定详细的人事安排,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积极遵守劳动法规定,并咨询劳动法专业人士的意见。
4. 反垄断和竞争法律风险
在并购中,反垄断和竞争法律风险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合并和垄断行为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
如果一个并购交易被认定为垄断或造成了市场过于集中,相关主管部门可能会采取强制性措施,例如强制减少市场份额、罚款等。
为了规避这些风险,企业在并购前应该进行全面的法律尽职调查,评估该交易是否涉及反垄断和竞争法律的适用。
5. 合同风险
在并购交易中,合同起着桥梁的作用,阐述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风险可能包括:
- 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合同条款:合同中的条款如果不完整或不准确,可能导致交易中的争议和风险。
- 违反合同约定:交易双方在并购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中的约定,可能导致违约风险。
- 合同漏洞:合同可能存在一些法律、金融或商业漏洞,给交易带来合同执行困难或争议。
为了降低合同风险,企业应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对合同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准确、完整和可执行性。
总之,并购过程中存在着各种法律风险,企业在进行并购时应充分认识和评估这些风险,并积极采取措施来降低风险的发生。只有合理应对并购产生的法律风险,企业才能更好地实现并购的战略目标。
七、企业理性并购的原则?
企业理性并购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企业并购需要按照我国设立的规定来进行并购活动,企业在对其它的公司进行并购前需要先了解我国对于并购原则,并且需要遵循国家规定的并购原则来进行并购。
企业并购的原则:
1、依法和依规原则
企业并购引起的直接结果是目标企业法人地位的消失或控制权的改变,因而需要对目标企业的各种要素进行重新安排,以体现并购方的并购意图、经营思想和战略目标。但这一切不能仅从理想愿望出发,因为企业行为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并购整合的操作也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在整合过程中,在涉及所有权、经营权、抵押权、质权和其他物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以及购销、租赁、承包、借贷、运输、委托、雇佣、技术和保险等债权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时,都要依法行事。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才能避免各种来自地方、部门和他人的法律风险。
2、实效原则
整合要以收到实际效果为基本准则,即在资产、财务和人员等要素整合的过程中要坚持效益最大化目标,不论采取什么方式和手段,都应该保证能获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实际效果,而这些实际效果可以表现为整合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内部员工的稳定、企业形象的完善和各类要素的充分利用等。这里应避免整合中的华而不实、急功近利的做法。
3、优势互补性原则
企业是由各种要素组成的经济实体,构成的各种相关要素是一种动态平衡,这种动态平衡是要素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的存在状态。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平衡和最佳组合是针对不同企业而言的,甲企业的优势未必就是乙企业的优势,甲企业的劣势未必就是乙企业的劣势,最佳组合应该是适应环境的优势互补。因此,在整合过程中,一定要从整合的整体优势出发,善于取舍。通过优势互补实现新环境、新条件下的理想组合。
4、可操作性原则
并购整合所涉及的程序和步骤应当是在现实条件下可操作的,或者操作所需要的条件或设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创造或以其他方式获得,不存在不可逾越的法律和事实障碍。整合的方式、内容和结果应该便于股东知晓、理解并能控制。
5、系统性原则
并购整合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各种要素的整合,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可能带来整个并购的失败。系统的整合内容应包括:
(1)战略整合。这是并购后企业战略方向的重新定位,关系到企业长远发展的方针和策略;
(2)组织与制度整合。这是建立新的组织结构,把企业各项活动重新部门化、制度化,确定各部门明确的责权利关系;
(3)财务整合。保证各方在财务上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统一性,使并购后的企业尽快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形象;
(4)人力资源整合。企业要重新调整、分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进行员工的重组和调整,以使企业能正常有效地运营;
(5)文化整合。包括并购双方企业的价值观、企业精神、领导风格和行为方式的相互融合和吸纳,构筑双方能够接受的企业文化,为各种协调活动提高共同的心理前提;
(6)品牌整合。无论对目标公司还是并购公司而言,品牌资产都是其发展和经营的重点,品牌整合的构建都是不可或缺的战略措施,决定着整合工作所带来的协同作用能否实现。
八、企业并购操作流程?
基本流程为:明确并购动机与目的→制定并购战略→成立并购小组→选择并购顾问→寻找和确定并购目标→聘请法律和税务顾问→与目标公司股东接洽→签订意向书→制定并购后对目标公司的业务整合计划→开展尽职调查→谈判和起草并购协议→签约、成交。
九、企业并购风险给其他企业的启示?
01 融资风险
企业并购通常需要大量资金,如果筹资不当,就会对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财务杠杆产生不利影响,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只有及时足额的筹集到资金才能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
按筹资的方式不同,可分两种情况:
①债务性融资风险,多数企业通过负债筹资的方式一般为长期借款,但是银行信贷资金主要是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的不足,没有进行企业并购的信贷项目,因此,难以得到商业银行支持。另一种负债筹资的方式是发行企业债券,虽然资金成本较低,但筹资时间长,筹资额有限。
②权益性融资风险,发行普通股是企业筹集大量资金的一种基本方式,而且没有固定利息负担,筹资风险小。但是,股利要从净利润中支付,资金成本高,而且无法享受纳税利益。
02 目标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不实风险
由于并购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企业看好的被并购方的资产,在并购完成后有可能存在严重高估,甚至一文不值,从而给企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并购过程中人的主观性对并购影响很大,并购并不能按市场价值规律来实施。并购本身是一种商品的交换关系,所以需要建立服务于并购的中介组织,降低并购双方的信息成本且对并购行为提供指导和监督。
03 反收购风险
如果企业并购演化成敌意收购,被并购方就会不惜代价设置障碍,从而增加公司收购成本,甚至有可能会导致收购失败。
04 营运风险和安置被收购企业员工风险
企业在完成并购后,可能并不会产生协同效应,并购双方资源难以实现共享互补,甚至会出现规模不经济,整个公司反而可能会被拖累。而且并购方往往会被要求安置被收购企业员工或者支付相关成本,如果公司处理不当,往往会因此而背上沉重的包袱,增加其管理成本和经营成本。
十、企业并购的成本有哪些?
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并购方直接支付给目标企业的收购成本,即收购价格,它由目标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和会计确认的并购商誉组成,该商誉又由目标企业的自创商誉和分配给目标企业的合创商誉组成。收购价格是并购成本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因此收购价格是否合适,关系到并购是否成功。此外,直接成本的支付方式也关系到并购的获利与否,这个成本可以用现金、债券、股票或其他形式等多种方式支付。
间接成本是指不直接支付给并购企业,但需要在并购过程中支付的费用。具体来说又包括如下几种成本:一是信息成本——获取目标企业及并购企业自身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环境状况等信息所花费的成本。二是中介机构(如资产评估机构)费用及专家费用(如法律咨询、财务咨询等费用)。三是沟通成本——并购过程中与目标企业以及政府等各种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的成本。四是谈判成本——并购企业就并购价格、并购责任等一系列问题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的成本。五是整合成本——并购企业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后对目标企业进行整合的成本。六是整合后的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