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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管理办法

157 2023-06-25 09:11 admin

一、绿色债券管理办法

您好,发绿色债券意味着债务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将所筹集的资金用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领域,这些领域通常包括清洁能源、能源效率、废弃物管理、可持续旅游等,以实现环境与社会发展的双重目标。发绿色债券有以下好处:1. 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产业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融资,促进了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和实现。2. 增加了绿色项目以及环保可持续领域的资金来源,扩大了市场规模,优化对绿色领域的投资。3. 通过绿色债券的发行和管理,提升了债券市场的社会责任和环保履行度,推动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总之,绿色债券是社会责任投资的重要方式,将有助于实现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

二、绿色企业债券指引有哪些

绿色代表大自然,给我们的印象就是环保。“绿色债券”就是指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而绿色项目指的就是那些气候、环境可持续发展项目。

近段时间比较火热的碳中和债,就是绿色债券的一种。碳中和债券将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绿色建筑、碳汇林业等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并由专业第三方机构对碳减排等环境效益进行量化评估测算。

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的最大区别在于其“绿色”属性。为了保证绿色债券确实用于环境保护和减缓气候变化的项目,绿色债券在透明度的要求上比普通债券更高。

三、绿色企业债券是什么意思

我认为属于绿色债券范畴的有:

(1)绿色金融债:金融机构法人依法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为“央行”)核准发行和监管。

(2)绿色企业债: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和存续期监管。

(3)绿色公司债:在交易所发行的,支持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由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证监会”)核准发行,由中国证监会监管。

(4)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支持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产业的债务融资工具。

(5)绿色结构融资类工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项目收益权资产支持计划等。

四、绿色企业债券指引是什么

绿色债券是指利用债券融资工具,将募集资金投资于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项目或资产的直接融资方式。根据发改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规定,现阶段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支持重点行业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开发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

与普通债券相比,发行绿色债券审批实行绿色通道,且发行利率多低于普通债券利率,不受发债指标限制,具有“发行成本低、审批效率快、准入条件低”的特点,成为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的重要直接融资方式。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绿色债券市场更成为政府政策大力支持的企业复工复产的直接融资渠道,绿色债券发行期数和发行规模

投资占比

根据监管要求,绿色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应主要用于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等。发行绿色公司债用于绿色项目的金额应不低于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70%,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等。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与一般债券有不同的规定,绿色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放宽至80%(相关规定对资本金最低限制另有要求的除外),绿色公司债券的规定是原则上不超过100%。

使用和管理

为确保绿色债券募集资金能够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监管机构要求发行人应就绿色项目在公司内部建立完善的绿色项目管理制度,并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人应对绿色产业项目类别评估及遴选管理、绿色项目决策流程、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第三方认证及信息披露建设完善制度并细化管理。发行人应在内部对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清晰界定,建立绿色项目管理机制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保证绿色产业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独立评估

监管机构要求在募集说明书中,对于披露信息,承销机构及中介机构应当出具核查意见。根据中国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提交第三方独立机构出具认证和评估意见。

同时,根据人民银行、证监会颁布的绿色《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评估认证机构开展绿色认证机构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建立了开展绿色债券评估认证业务所必备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收费标准、质量控制、职业责任保险等相关制度;

(2) 具有有权部门授予的评级、认证、鉴证、能源/气候/环境领域执业资质;

(3) 具有相应的会计、审计、金融、能源、气候或环境领域专业人员;

(4) 最近三年或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

信息披露

在信息披露方面,发行人应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真实、准确、充分、及时地对与绿色债券相关信息予以披露。申请发行绿色债券时,募集说明书应当披露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别、项目认定依据或标准、环境效益目标、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内容。

同时,发行人还应当提供募集资金投向绿色产业项目的承诺函。绿色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规定或约定披露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绿色债券所使用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效益信。披露上述内容主要包括定期报告披露、重大事件披露、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披露。

五、绿色债券企业债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ABS)是绿色债券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较于其他绿色债券。

绿色ABS分离了企业的主体评级和资产的信用评级,不以公司作为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主体,因此绿色ABS具有降低绿色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的优势。

从政策面来看,目前国内尚未出台统一的绿色ABS的规范标准或政策指引,2018年8月上交所发布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问答,明确了绿色ABS的定义,并对第三方评估认证事项和信息披露要求等事项进行说明。

2018年绿色ABS发行数量大幅增加,发行规模略有减少。绿色ABS占所有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比重从2016年的3.21%增加至2018年的6.4%,绿色ABS虽然仅占绿色债券市场很小的一部分,但是其增长潜力显著。绿色企业ABS处于绿色ABS市场的主导地位,发行数量占所有绿色ABS的75%,发行规模占比为66.2%。绿色信贷ABS的发行数量较少,2016年以来仅发行了两只绿色信贷ABS。

主体方面,2016年以来共有15个省或直辖市参与发行了绿色ABS,其中市场发展较快的区域是江苏省。从行业分布来看,绿色ABS的发行主体所处行业主要集中在电力、水务和新能源发电等板块。从主体性质分析,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绿色ABS市场,绿色ABS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有助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绿色企业的健康发展。

绿色ABS募集资金的用途涵盖各种绿色领域,如可再生能源、低碳建筑、水管理和低碳运输、新能源公交车、风力发电等。从基础资产来看,涉及的基础资产种类繁多。

展望未来,绿色ABS的发展具有四大方向,分别是绿色ABS规范的统一化、绿色ABS产品的创新化、发行主体向中小企业延伸以及推出绿色ABS配套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