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

284 2024-08-10 19:43 回车巷人才网

一、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

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

社区教育中心的重要性

社区教育中心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社区教育中心成为了满足居民多样需求的重要平台。

社区教育中心不仅仅是一个教育机构,更是一个聚集了多种教育资源的综合服务中心。它提供各类教育培训,包括学科辅导、艺术培训、体育锻炼等,同时还开设各类兴趣班和社团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广泛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的重要性

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是宣传推广的重要工具,它能够直接传达社区教育中心的特点和优势,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其中。一个好的宣传标语能够激发人们的兴趣和好奇心,让他们愿意了解和体验社区教育中心所提供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应具备简洁明了、有吸引力和独特性的特点。它需要突出社区教育中心的特色,同时传达出一种温暖、融洽和亲切的氛围,让居民感受到社区教育中心带来的正能量。

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示例

  • 教育点亮人生,社区教育中心陪伴成长。
  • 发现潜能,实现梦想,社区教育中心与您共同努力。
  • 多彩生活从社区教育中心开始。
  • 给孩子一个成长的舞台,社区教育中心是您的选择。
  • 追求知识,共享快乐,社区教育中心与您同行。

如何设计一个好的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

设计一个好的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简洁明了:宣传标语要言简意赅,能够一目了然地传达出社区教育中心的特点和优势。
  2. 有吸引力:标语应该具备吸引人的特点,让人们产生浓厚的兴趣,有愿意前来了解的欲望。
  3. 独特性:标语要与其他宣传标语有所区别,突出社区教育中心的独特之处。
  4. 体现温暖和亲切:社区教育中心是一个让人们感到温暖和亲切的地方,宣传标语要能够传达这种氛围。

总之,一个好的社区教育中心宣传标语能够让人们对社区教育中心产生兴趣,并愿意亲身体验其中的教育资源和服务。它是社区教育中心推广的利器,也是向居民传递正能量的重要途径。

二、江苏社区团购有哪些?

1、十荟团。成立时间比较早的一个平台,里面的功能非常齐全,商品品种多。

2、兴盛优选。知名度非常高的一个社区团购平台,日活人数很多,目前发展速度很快。

3、同程生活。可以为周围的社区居民提供商品自提服务,有自己的供应链,降低了运输成本,所以价格也比较实惠。

4、食享会。总部在武汉,是一个会员制社区团购电商平台,品类非常齐全,包括生鲜水果、厨房用品、家居生活、美妆日化等。

5、考拉精选。考拉精选在所有的商品中,生鲜产品要占到60%的比例,有物流优势,送货速度也比较快。

6、千鲜汇。以生鲜为主的线上社区团购平台,公司总部在广州,成立时间比较久了,采用次日达的模式满足居民的生活所需。

7、美团优选。比较新的一个团购平台,利用美团本身的品牌效应和强大的用户群体,现在正在快速发展中,服务范围内的社区居民可以通过手机APP下单选购食材。

8、美家买菜。这个平台主要是生鲜为主,当天下单,第二天可以顺路去附近把菜提回去,整体的效率和品质都比较好,适合家庭采购食材。

9、多多买菜。拼多多也开始进军社区团购领域,商品主要是水果蔬菜、柴米油盐为主,打开拼多多就可以直接购物,非常的方便。

10、橙心优选。滴滴推出的社区电商平台,主要特点是秒杀产品,每天不定期会上线一些特惠商品,消费者当日下单,次日可拿到产品。

三、社区干部入编的文件?

社区工作者(包含社区干部)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一般没有编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选拔程序被各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录用的,并在以自然居住小区为基本服务区域,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

目前我们所说的社区工作者一般指的就是居委干部。

扩展资料:

社区工作者属于街镇社区工作者服务站聘用的工作人员,不属于公务员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

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市人大代表、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宋贵伦昨日透露,今年开始,政府每年将出资“购买”至少200个公益性的社区工作岗位,招聘高校本专科毕业生,以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据透露,本市将为全市上千座商务楼宇,配备从高校选聘的社区工作者,力争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完成为所有商务楼宇配备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目标。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将承担所在楼宇的党团建设、楼宇维护等工作。

四、雅居乐社区教育中心是做什么的?

雅居乐社区教育业务作为教育集团非体制教育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立足雅居乐社区,并放眼城市,打造社区一站式优质的补充教育服务平台。对社区内不同的年龄人群开展不同的教育系列,致力于社区文化建设以及社区教育生态系统的完善。

五、江苏大学周边社区大揭秘:这个社区离江苏大学最近

作为江苏省内一所知名高校,江苏大学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学校周边社区众多,那么哪个社区离江苏大学最近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揭秘江苏大学周边社区中,离学校最近的社区。

望江公馆

望江公馆是镇江市区域内一处优质住宅社区,地处学府路与西津渡路之间,距离江苏大学主校区仅需步行约10分钟即可抵达。在这个社区居住,不仅能够享受到便利的交通、完善的配套设施,还可以亲临江苏大学周边的各种文化活动。

西津渡国际社区

西津渡国际社区地处学府路以南,紧邻江苏大学主校区,步行距离约为15分钟左右。社区内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居住条件较为舒适。而且,靠近学校的便利交通条件,也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便捷的校园生活。

南山路社区

南山路社区位于江苏大学主校区东南方向,距离学校约20分钟步行距离。社区周边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齐全,是不少希望就近就读江苏大学的学生和家长们的选择。

综上所述,望江公馆、西津渡国际社区和南山路社区都是距离江苏大学较近的社区,为学校周边的居民提供了便利的校园生活条件。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江苏大学周边社区的情况。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以上信息对您寻找理想的社区住所有所帮助。

六、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

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利用智慧教育文件来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创造更加宜居的校园社区,成为了各个教育机构和社区管理者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的定义

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指的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为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教育管理服务和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的手段,实现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信息共享和互动沟通,从而促进教育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的特点

  • 1. 数据化管理:将学生的课程表、成绩单、考勤记录等信息数字化存储,方便快捷地查阅和管理。
  • 2. 个性化定制: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学习需求,定制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教学方案。
  • 3. 互动交流:搭建互动交流平台,方便师生之间、家校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互动。
  • 4. 教学资源共享:将教学资源数字化存储与共享,让优质课程和教学资源得到最大化的利用。
  • 5. 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信息安全。

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的意义

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的建设不仅仅是追求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手段,更是为了提升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家校社区合作、构建和谐校园环境。这对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的应用案例

以某某学校为例,该校利用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系统,实现了课程表在线查询、家长实时关注学生上课情况、学生成绩随时掌握等功能。通过这一系统的应用,学校教师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业情况,及时介入帮助,提高了教学质量和效率;家长可以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形成了家校合作良好的局面;学生也逐渐形成了自觉学习的习惯,全面发展自身。

结语

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的建设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只有不断地创新和完善,才能更好地满足学生、家长、教职员工的需求,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希望各个教育机构和社区管理者能够充分重视智慧学生社区教育文件的建设,共同努力构建更加智慧、和谐的校园社区。

七、江苏延迟退休文件内容?

1月30日,江苏人社厅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到,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参保人员可推迟退休,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

八、江苏1号文件全文?

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一)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政策措施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

(三)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四)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免费诊断、高端化改造升级、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和融合应用创新等项目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平台,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安排9.5亿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产业体系,采取定额补助和拨改投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对

九、江苏93号文件详解?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后,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行为。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应当遵循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五条  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前在拥有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农业义务的成员中产生,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优先权。具体办法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商定后提出,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后,报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市、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财政、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  根据土地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类地区(见附表),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情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二章  征地补偿

  第九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土地区位条件制定征地补偿区片价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区片价格确定征地补偿费用。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的0.5倍计算。

  第十一条  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面积计算。

  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第十二条  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对其住房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宅基地的,按照与被征收住房面积相当的原则安排住房,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涉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够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  征收土地涉及前条规定以外的农田水利、交通运输、电力、通讯基础设施等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支付迁移费、改建费或者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第十四条  全省四类地区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最低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市、县(市)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标准应当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后,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高于省人民政府的,执行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采煤塌陷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

  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第十七条  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第十八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协调、裁决争议的具体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第十九条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界限,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

  (一)16周岁以下(未成年年龄段);

  (二)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劳动年龄段);

  (三)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被征地农民每个年龄段人员比例,应当与被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各该年龄段人员比例基本相同。

  第二十条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当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第二十一条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在企业就业的,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或者自由择业(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养老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次月起,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按月领取养老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被征地前已经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第二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主要包括安置补助费及其增值收益和市、县(市)人民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不足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最低标准按照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倍乘以139计算。具体标准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市、县(市)人民政府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不留缺口的原则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从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当设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保障资金专户),管理、核算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

  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并建立个人分账户。

  第二十五条  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中的资金本息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被征地农民死亡的,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中的资金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十六条  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第二十七条  被征地农民按照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后,享受相关待遇。

  第二十八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创造就业条件,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征地报批前,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安排的社会保障费用存入市 、县(市)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以下简称预存款账户)。征地报批时,市、县(市)财政部门应当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相关凭证。

  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征地的,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市、县(市)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第三十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预存款账户中将土地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者。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经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

  第三十一条  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经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从预存款账户中将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足额支付给本人,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将养老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月发放养老补助金;

  (二)将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入其在保障资金专户中的个人分账户,用于逐期代缴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

  第三十二条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参照社会保障基金有关规定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

  第三十三条  依法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土地补偿费,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和公益性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在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有关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未能及时足额到位的;

  (二)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的虚假凭证的;

  (三)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供虚假审核意见的;

  (四)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

  第三十五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弄虚作假,冒领、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新征收土地不再执行《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已经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仍然按照《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继续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衔接。

十、江苏省最新退休文件?

1.2022江苏退休年龄最新规定

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满55周岁利用申请退休。

2.2022江苏特殊清零退休年龄规定

女工人: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或者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累计满5年且45周岁后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按照女干部退休年龄执行。

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和女失业人员:曾为原固定工的,或者原在国有企业工人岗位上工作且在原劳动保障部劳社部发〔2001〕20号文件下发之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或者50周岁时其曾在用人单位工人岗位上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合计满15年的,按照女工人退休年龄执行。

3.2022江苏特殊工种退休年龄规定

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且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经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可在本项规定的退休年龄与上一项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选择退休时间。

4.2022江苏伤残人员退休年龄规定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2022江苏延迟退休最短多少年?

推迟退休的时间最短不少于一年。也就是说若你是2022年5月1日退休,而在填写延迟退休时间的时候,最短是到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