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委聘用人员规定?
一、聘用条件
(一)选拔聘用村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处事公正、全心全意为人民办事、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优秀人才;
2、文化程度一般在高中以上,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适应现代化办公要求;
3、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要坚持“四个过硬”:
1、政治素质过硬。有规矩意识和责任担当,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治理能力过硬。有带富能力和管理办法,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
3、服务本领过硬。有奉献精神和公益热心,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较强服务能力,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
4、品行作风过硬。有公道之心和群众口碑,为人正派,廉洁自律,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强的凝聚力。
二、聘用程序
(一)村级申请并推荐
从严控制村干部的聘用人数,因职位空缺确需聘用村干部的,必须经村支两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与会议记录一同报送镇组织科。
推荐的对象为户口在本村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二)党委批准并组织考察
经镇党委批准后,由组织科与包村领导组成考察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三)党委审批
根据考察情况,由镇党委研究审批。
(四)上岗试用
经镇党委研究批准后,上岗试用。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聘用的村干部,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聘用,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胜任现职的,不再聘用。
(二)建立村干部聘用文书档案。各村将各环节形成的资料,归档立卷备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聘用村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未报告镇党委而擅自聘用村干部的,责令解聘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党员、干部、群众对村干部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镇纪委举报、申诉。
二、工地聘用60岁以上人员规定?
工地用人超过60岁的,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高危行业是不允许的,需要用人单位经过健康检查的证明,核验期为一年,体力劳工最好不要用岁数太大的,尤其是超过60岁的,由于年龄太大,体力不支,反应速度下降,会很不利于安全的,各个地区对建筑工地雇佣60岁以上的处理制服也不相同,总之是不要违背常理,也不要违背用工制度。
但是建筑工地是允许雇佣60岁以上的技术人员,至于重体力劳动,高空作业,特繁工作等等是禁止用超龄人员的。
三、国有企业聘用人员有哪些规定?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程序规范严格,一是必须要有空缺岗位才能开展招聘,二是国企招聘需要履行内部决策流程,同意后才能开展招聘工作。
三是招聘信息要对外发布,择优录取,招聘程序符合规定。
四是国企招聘需要确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条件。
四、民法典关于聘用人员的规定?
民法典中规定,聘用人员必须签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养老保障金
五、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规定?
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规定到一定年限后,将公示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终止。而通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获取的专业技能资格证的,在短缺行业中,仍可聘用,如执业医师、执业药师等。
六、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聘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莞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聘人员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因工作需要,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保证正常运作,用于临时性、补充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应予终止合同的人员。
各部门临时性、补充性工作岗位需要用人,应尽量通过改善劳动组织、充分挖掘劳动潜力,从现有职工中调剂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方可使用临聘人员。
七、人社局对于聘用人员产假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3、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八、国务院清理聘用临时人员规定?
根据国务院《聘用临时工管理规定》,聘用临时人员是指以有限期限、非固定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
(一)为用人单位提供非全日制的工作,其工作时间不超过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的70% ;
(二)为用人单位应对生产经营任务变更、临时性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提供临时性劳动服务 ;
(三)由用人单位与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派遣协议,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聘用临时人员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及其它劳动条件。在用工单位解除聘用临时人员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告知各保险、基金、户口、社会保障等有关单位,帮助聘用临时人员转移就业或享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九、临时聘用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区别?
临时工一般是短期聘用制的。很多时候都是指兼职的。劳动单位并不与其签订合同。而长期工劳动单位必须与签订合同,并且为其缴纳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发放工资方面,其实大部分都是一样的。但某些单位长期工可能会由于工龄或者职位的原因会比临时工所发的工资会略多一些。
十、事业单位聘用退休人员的有关规定?
事业单位聘用退休人员规定,不允许反聘工人退休的所有人员,只能聘用专技人员或必用的干部身份管理人员。
反聘工资各单位根据财力和聘用人员岗位,决定不同工资。反聘也分坐班和不坐班,不坐班的稍微低一些,坐班的责任重大又很忙的工资就高一点,有的一般以该市最低人均工资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