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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

164 2023-12-24 05:28 admin

一、贵州省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

统筹教育资源。适应城镇化发展,继续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优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和学科专业,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效益。

扩大教育公平。大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关注弱势群体,让人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聚焦教育质量。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人才标准,

二、湖南省公租房实施细则?

湖南省公租房实施细节如下1.加强我省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公租房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强制化、程序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公租房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的公共租赁房屋专项资金和省财政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及相关财政性资金。

3.公租房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为,已纳入省内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房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不包括廉租住房项目。

4.公租房补助资金按照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分配给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市州,县市区,专项用于补助政府组织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含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的开支,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支出,不得用于管理部门的经济开支。

5.各市州,县市区应当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跟踪问效的原则,加强公租房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6.公租房补助资金按照各市州,县区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套数,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分配。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套数以公共租赁住房是否开工建设或签订收购租赁协议为准。

三、湖南省职工医保实施办法?

1.尚未印发实施。

2.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10月24日发布《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

3.这个实施办法,很快就会印发实施。

四、山东省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提高学前教育实施水平,充分发挥乡镇驻地学校(含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下同)的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决定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及乡村教育发展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提高乡镇驻地学校教育质量为重点,辐射带动乡村教育水平整体提升,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纾解城区就学压力,强化乡镇教育服务在新型城镇化中的引领和吸附作用,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重点突破:各县(市、区)乡、镇(不含街道)驻地中小学、幼儿园。

  (二)全域提升:由乡镇驻地学校辐射带动其他中小学、幼儿园,提升域内整体办学质量水平。

  三、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整体推进、梯次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半数以上的乡镇实现下列目标:

  (一)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稳定在省定办学标准之上,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生活服务设施、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不低于城区(县驻地区域)学校(幼儿园)。

  (二)教育教学质量较高。学校无违规办学行为,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明显。中小学德育、劳动教育深入实施,音体美课程开设齐全,社团活动丰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普遍掌握一门以上艺术特长,学生学业水平与城区优质学校差异率低于0.15。幼儿园保教质量水平较高,游戏化特色明显,安全管理规范优质。

  (三)育人环境特色突出。注重校园文化、环境打造,环境优美温馨,文化氛围浓郁,品质特色鲜明,师生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较强。

  (四)师资结构较为合理。专任教师足额配备,补充、培养、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县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比例、中小学本科学历以上教师比例、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教师比例不低于城区。教师关爱激励制度健全。

  (五)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域内实行学区化管理,乡镇驻地学校对域内其他学校有效开展联动帮扶,机制健全、成效明显,镇域教育教学水平显著提升。

  (六)家长、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健全,家长教育、家庭教育、家校沟通工作扎实,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较高,家长、学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七)生源稳定率稳步提升。域内户籍儿童学前、小学和初中生源在当地学校就读的比例逐年提升。

  四、实施路径

  (一)改善提升办学条件。对照省定办学(办园)条件标准,查找各乡镇驻地学校不足,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资金来源、工作时限、责任措施,补足办学条件短板,鼓励小学加强午餐、校车运行保障,初中加强寄宿条件建设,扩大招生辐射范围。争取中央、省财政中小学、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各地提升办学条件予以奖补支持。

  (二)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强化教研指导帮扶,建立省市县三级骨干教师、教研员联系帮扶学校制度,实行联合教研和县级教研室包保责任制度,指导乡镇驻地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改革和课程研发等,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高度重视艺体和劳动教育,指导学校、幼儿园通过特色课程、特色活动、特色社团、特色项目等培养学生(幼儿)兴趣、砥砺学生(幼儿)品质。

  (三)建强校(园)长和教师队伍。配强驻地学校校(园)长队伍,鼓励将省市县各级名校长配备到乡镇驻地学校。配齐配强学科教师,2022年之前乡镇驻地学校所有学科教师按要求补充到位,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加大乡镇驻地学校学科骨干教师、本科学历以上(中小学)教师、专科学历以上(幼儿园)教师配备力度,实现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所占比例逐步达到或超过城区水平。通过交流挂职、(跨省市)高端研修、设立专项培训项目、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等方式加强乡镇驻地校(园)长、优秀教师培养、培育、培训。鼓励各地通过职称倾斜、设立校(园)特级岗位等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乡镇驻地学校任教。健全完善教师关爱制度,积极帮助教师解决切实困难问题,增强教师的归属感、幸福感。

  (四)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加强乡镇驻地学校信息化建设,按照省定要求补足配齐信息化设备。建设省市县三级、覆盖全学科、全章节的优秀课程免费共享资源库,向城乡教师开放。加强以同步课堂应用模式为基础,融合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模式应用。强化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

  (五)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打破镇域学校管理体制,组织县域内优质学校通过托管、办集团分校、结对等方式帮扶乡镇驻地学校,通过交流任职、联合教研、经验输出、文化帮扶等措施,实质性参与、推进乡镇驻地学校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管理改革、文化建设、质量评价等工作。探索推进镇域一体的学区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优质教育资源镇域内无障碍交流共享。进一步加大创新探索,给予乡村学校更大办学自主权。

  (六)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鼓励支持学校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在遵循学科教学基本要求基础上,自主开展课程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扩大学校人事自主权限,加大学校自主选聘行政领导人员和教师力度;对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放权由其自主按规定组织公开招聘,并按要求备案。完善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要构建完善的教师激励体系,鼓励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德才兼顾的教师考评办法,充分激发广大教师的教育情怀和工作热情。

  (七)加强质量评价指导。制定面向乡村驻地学校的质量评价办法,组织国内先进评价机构、评价团队,开展教学、教研和管理评估诊断及过程监管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教育强镇筑基工作实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路径措施及责任分工,形成领导、实施和保障有力的推进体系。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上级实施方案要求,用足用好各级政策,增强工作的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激发内生动力。4月1日前,制定印发省级实施方案,并确定2021年度省级试点乡镇,推动市县开展试点。5月1日前,各市制定本级实施方案;6月1日前,各县(市、区)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每个乡镇的教育发展支持举措。

  (二)强化倾斜支持。对于省级教育强镇筑基试点乡镇(首批名单附后),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省级将予以资金支持,重点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培养及课程教研建设。各市、县(市、区)也要加大资金、师资投入倾斜,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教育管理治理水平。

  (三)科学进行考评。激发学校发展内生动力。各地要结合乡镇驻地学校质量评价,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对乡镇驻地学校开展个性化评价考核。要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将其作为评价县域教育质量、学校办学水平、校长职级制考核和职称比例分配、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各地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予以宣传推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放思路,创设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改革的良好环境。省级将选择优秀案例通过现场观摩、媒体展播等予以宣传推广。

五、湖南省职工医疗保险,实施时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下发以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会同财政、卫健部门抓紧进行调研、测算,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计划分三个阶段来推进门诊共济保障工作,不设过渡期,实现一步到位。

第一阶段,在5月-7月,全面梳理各市州职工医保特殊门诊、个人账户划拨、管理情况,对全省门诊医疗服务利用情况进行摸底、测算。

第二阶段,在8月-9月,会同财政、卫健部门研究制定实施办法,争取在10月底前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办法》。

第三阶段,指导各市州在12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确保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六、湖南省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障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七、2020湖南省实施道交法办法?

本题所称的2020湖南省实施道交法办法,应该是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这个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而制定的。

八、湖南省判后答疑实施细则?

为了促使法官更好行使释明权,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裁判,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从源头上治理涉诉涉访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结服率,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判后答疑,是指诉讼案件在裁判文书宣告时及宣告后的六个月内,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对裁判内容、案件执行情况等提出疑问、异议或申诉、申请再审的, 由答疑人员依一定程序给予必要的释明,消除当事人的疑惑和不解,促使其服判息诉的一项活动。

本规定所称答疑人员包括案件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院长等。

  第二条 判后答疑采取即时答疑和预约答疑两种形式,适用于本院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执行案件。

  第三条 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在法院宣判或送达裁判文书时,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在执行现场, 针对裁判内容或执行措施等当场口头提出疑问、异议的,案件承办法官及其他合议庭成员应针对这些疑问、异议即时进行答疑,做好释法析理工作。

即时答疑情况由书记员制作笔录,附入案卷。

  第四条 诉讼案件当事人在裁判文书宣告后的六个月内,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初次到本院信访部门申诉、申请再审或提出异议、疑问的,信访部门受理后,对符合判后答疑条件的,安排预约答疑。

  第五条 安排预约答疑的案件,信访部门负责制作《答疑接访登记表》并建立相关档案。

信访部门应当在当事人来访后2个工作日内将《答疑接访登记表》与来访材料一并转交来访案件承办业务庭。

九、湖南省田长制实施方案?

明确了推行田长制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明晰了省田长制责任单位的工作职责,标志着湖南正式全面推行田长制。预计在9月底前将实现田长制全省全覆盖。

湖南田长制的组织体系可以概括为“5+1”的六级田长制。“5”即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1”即由村“两委”成员、小组长担任的网格田长。

省级田长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田长由省委负责农业农村工作,省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省领导担任;21个省田长制责任单位协同推进落实;省田长制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

市、县级田长对本地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粮食生产等负总责。乡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村级田长主要负责及时发现、制止、报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开展劝耕促耕行动。

田长有六项主要任务。具体包括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把保护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纳入耕地保护“一张图”管控;扎实提升耕地质量,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要确保耕地总量平衡;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耕地抛荒监管,全面清理并重新核定粮食补助面积,完善耕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严肃查处违法乱占耕地行为;全面实行线上线下耕地“云保护”,实现全程监测监管。

十、湖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乡村建设行动方案

实施县域城乡交通一体化行动。优化路网结构,加强质量监管和公路养护,推动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农村物流服务便捷化。

2022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具备条件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十四五”时期完成4万公里农村公路、约400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任务,新增乡镇运输服务站300个以上。

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交通网络、客货运输网络,争取行政村最多一次换乘到达县城比例达到100%。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供水建管市场化、饮用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强农村供水运行、水质管理,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供水服务标准化。

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县域城乡供水管护一体化,力争完成60个县(市、区)水源置换工作,县域内地表水源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