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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技教育教师考核制度?

201 2023-12-22 22:08 admin

一、劳技教育教师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出勤情况 2.劳动态度 3.掌握知识状况 4.技能状况

  二、四项考核内容占分比例:

  1.出勤占15% 2.劳动态度占15% 3.掌握知识状况30% 4.技能状况占40% 满分为100分。

  三、等第评定:

  分合格、不合格两等。

  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59分以下)。

  四、劳动技术课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劳技课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劳技课成绩作为操行评定和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教师考核评语?

xx老师一贯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并联系切身实际不断反思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

她热爱阅读,经常捧着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着作如饥似渴地学习吸收。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她不但认真钻研教材,精心备课,还走近耳聋学生,向他们学习手语,以便和聋生顺畅沟通,确保自己的教学落到实处。

为了发挥耳聋学生视觉捕捉力强的特点,她力求课课为聋生搭建从形象到抽象过渡的阶梯,引导他们顺利完成知识的构建。

因此,她的工作也和她的为人一样,不张扬,不浮躁,扎扎实实。

三、教师为什么要学习小学教育心理学?

对学生的f教育不只是知识更重要的是怎样做人,在教育过程中不仅要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更要注重心理素质,因此老师要学习教育心理学,时刻关注每个学生的心理变化,并及时掌握学生的心理状态,进行教育,疏导,和救助。

只有发展学生的身心健康,才能培育出合格的对社会在用的人,使学生正确树立科学世界观,从而具备适应时代发展的一代新人。

四、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怎么考?(教师证)?

报名参加相应的自考,与教育局人事科和政工科电话联系即可。

申请人经认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并由个人保管。获得普通话等级测试相应的证书和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即可。

若《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在学历学习过程中修过,且获得合格成绩,则可不考;或者参加相应的自考。这类考试申报时间的公布距离申报时间都很近,所以要密切与教育局人事科和政工科电话联系。

五、教育机构对教师的考核内容有哪些?

教育机构的教师考核分为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

首先,我觉得应当从德方面去考核,有师德,爱孩子负责任才能教好学生;当然个人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也是必须的,特别是培训机构面临着家长和学生的选择,业务能力高的才会被选择,才会出得了成绩,才会有更好的生源,行程良性循环。

当然,任何考核都离不开勤,出勤工作的时间也是必须考虑的。

六、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的区别?教师招聘考试中的心理学是指的教育心理学吗?

一般情况下是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新课改,教育法律法规之类,有点地方甚至是时事政治什么的具体要看简章的,各地都不一样

七、研习教师考核意见?

在研习期间将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态度极其认真,工作积极、细心、踏实,能虚心接受指导,同时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具有较强地外语沟通能力和沟通技巧,能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还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

八、教师考核的范围?

教师在学校发展和学生身心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对教师的考核将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情况下,对教师的考核分为:业务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

业务考核就是针对教师在本学期或者本年度完成教育教学的任务和质量的考核,主要包括: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情况、课后反思、理论学习情况、学生管理等;

师德考核则是对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方面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等。

九、教师招聘考核流程?

教师招聘一般经过下列程序:

第一步报名要符合基本条件如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达到要求,身体健康、思想品德高尚等,第二参加编制考试,考试有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第三要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就可以办理入职手续。一般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就可以签定协议了。

十、教师评级考核标准?

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动手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破格标准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5.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6. 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鄂教师[1998]02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