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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论文2000字

298 2023-07-14 06:45 admin

一、教育法学论文2000字

很好

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律人才——法学(非师范,招收文史类考生)法学专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品德端正,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部门法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具备法律实际工作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本专业教师队伍主要由具有法学博士、硕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组成,他们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本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较好,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一直保持较高的合格率。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除课堂教学外,还组织学生进行法律见习、法律实习,围绕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从法学角度撰写学年论文、毕业论文。

就业方向: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工作和公务员工作,也可在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管理、教学、研究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教育法学参考文献

中国法学出版文献最多的是2016年

三、教育法学论文选题方向

1、新《慈善法》背景下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究

2、论代议机关专职代表制

3、论网贷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4、中消协公益诉讼第一案的分析与思考

5、论电子竞技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制

6、论网络游戏发行的政府监管

四、教育法学的论文

对于原创法学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入手:(一)搜集材料

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

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著、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

(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

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

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

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

五、教育法律法规论文

回答如下:在毕业论文中引用法律条文时,应该注明该法律条文的出处和相关解释。具体注释的方法可以参考以下格式:

1. 引用法律条文:

(1)文中直接引用法律条文的,应该在引用处注明该法律条文的名称、编号和出处,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信用证、支票、汇票或者其他虚假的票证,欺骗他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如果引用的法律条文较长,可以采用类似于脚注的方式进行注释,例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履行义务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或者根据约定的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由需要履行的当事人根据交易目的、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确定。”

2. 注释法律条文:

(1)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可以采用类似于脚注的方式进行注释,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二条:“监视居住的人员,违反规定,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注:监视居住是指被法院判处监视居住的罪犯在指定的居住地点接受监视。

(2)对于法律条文相关的案例或者研究成果,可以采用类似于脚注的方式进行注释,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解除的条件成就时,合同自行解除;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解释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具体可参考XXX等人的研究成果。

六、教育法学论文800字

如下:

1《你的权利从哪里来?》 

2《法的门前》  

3《政法笔记(增订版)》  

4《法学论文写作》

5《谁来守护公正: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

6《批评官员的尺度——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

7《看得见的正义(第二版)》

8《刑法的私塾》

9《别在异乡哭泣(一个律师的成长手记)》

10《刑法格言的展开(第三版)》

七、教育法学论文选题

选贵州警察学院

法律系由原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一系、法律二系合并而成,以前的法律一系、法律二系由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法理教研室、民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和贵州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理论部法学教研室合并而设立,其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本院设立之时。从法律系的历史考察,其招收学生的历史一直处于持续状态,为全国二十八个省、自治区(以贵州省为主)培养了大量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相当一部分学员已经成长为各级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法律系主要招收本科法学专业和监狱学专业的学生。

法律系现内设宪法法理学教研室、民法商法教研室、行政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法律文书教研室。

法律系现有专兼职教师77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31人,讲师1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人,硕士学位65人。近30名教师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双师双能型”教师。2名教师分别系贵州省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全系教师主要承担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知识产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文书、国际法、监狱学、矫正教育学、警察法等课程。

贵州省宪法法理学研究会、贵州省刑法学研究会均挂靠在贵州警察学院,两个研究会的秘书机构均设置在法律系。法律系有多名教师在两个研究会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职务。另外,法律系的教师还在贵州省的其他法律专业研究会中担任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职务。

法律系教师积极开展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法学教育的研究,近年来,法律系教师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出版专著10余部,参编教材10部,其中主编4人,副主编10人。在各类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000余篇,其中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同时,多项科研课题获得立项和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