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
指省(部)级别所属局、厅、市级政府颁发的荣誉。是教师等评职称用的证书。包括省教育厅、教育工委、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教育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特级教师是属于某一学科、某一领域中的专业荣誉。评选特级教师亦即评选专业人才。既然是评选专业人才,就应该注重评比教师的专业实绩、表现与发展。专业能力强、专业实绩优、专业表现佳的教师,理所当然地应该有机会顺利地参加评选,才容易榜上有名,获得应有的专业荣誉,享受应有的相关待遇。
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
信访:
通讯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109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信访室
邮政编码:100031
电子信箱:xfs@jw.beijing.gov.cn
查询电话:66074902
(每周二、四上午9:00至11:00为查询时间)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
接待地点:北京市前门西大街109号北门(西松树胡同)信访室
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招聘
通常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可能包括以下几点:
1. 教育背景:通常需要持有幼儿教育或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或具有幼儿教育专业证书。部分幼儿园可能要求教师具备更高的学历,如学前教育硕士或博士学位。
2. 教师资格证:大多数幼儿园要求教师持有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此证书表明教师具备相应的教育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3. 教育经验:对于新入职的教师,可能需要具备一定的教育经验。对于有经验的教师,通常要求具备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经验。
4. 技能和特长:某些幼儿园可能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特长和技能,如音乐、绘画、体育等。这些技能有助于激发孩子的兴趣,丰富幼儿园教育活动。
5. 沟通能力和耐心: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家长和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幼儿园教师需要有耐心,能够关爱和照顾每一个孩子。
6. 个人品质:幼儿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爱心,能够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为孩子营造一个温馨、安全的成长环境。
要了解北京蓝天幼儿园的具体招聘条件,您可以访问该幼儿园的官方网站、关注其官方社交媒体平台或联系幼儿园以获取最新的招聘信息。
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书记
是党在地方行政机关中的政治工作部门,类似于军队中各级机关里的政治部(处)的作用。
教育工委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本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的指示、决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2、负责对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
3、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党的建设工作。
4、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本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5、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
6、统筹管理本市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协助市委负责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协助中央及有关部委负责双管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所属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
7、负责北京地区教育系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综合协调处理不安定事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保密工作。
9、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直属直管单位离退休工作。
10、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
现在只有市教委这一个机构,也就是原来的教育局。
六、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奖有含金量吗
“曹灿杯”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充实活动内容,特别开设的朗诵艺术考级、朗诵教师培训等项目,不仅为青少年儿童搭建交流展示平台,也为千千万万指导教师提供了学习提升的空间。
同时通过专业的展示平台,锻炼和提升选手们的朗诵水平,通过朗诵养成青少年儿童自主阅读的好习惯。
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北京市教育局
不同的大学归不同部门管理,比如大部分985、211高校都是归教育部直接管理的,而其他学校大多归省教育厅或者教育局管理;市属高校和省属高校一般都由由地方上管理,投资建设主要也由地方出资建设,只是不是教育部直属管理建设的。
有些部级院校,如清华大学属于教育部管理,如南京理工与南航属于国防科工委管理,省级院校属于教育厅管理,如南京工程学院,市级教育局管理的很少高校归市属还是省属不是以教育局为依据的,而是由高校划拨经费、拨款筹建的部门决定的:市属是由地市级政府拨款筹建,省属财政由各省等地方行政行政部门划拨经费。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一般组织机构:省、自治区教育厅,直辖市教育局。在厅、局下,一般设有主管高等教育、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工农教育、计划财务、体育卫生、人事、机关行政等工作的处、室。
参考资料来源:。
八、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电话号码
北京市教委官网公布2021—2022学年度北京市各级各类学校校历。按照校历,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开学;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结束;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至2月20日(星期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
第二学期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开学;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三)放暑假,共6周零6天。
具体安排如下:
一、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第一学期: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开学;
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0周零3天;
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至2月20日(星期日)放寒假,共4周零2天。
第二学期:
2022年2月21日(星期一)开学;
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结束本学期工作,共20周零4天;
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至8月31日(星期三)放暑假,共6周零6天。
二、北京市校外教育机构
第一学期: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至2022年1月23日(星期日)活动20周零5天;
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至2022年2月22日(星期二)放寒假,共4周零2天;
第二学期: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至6月12日(星期日)活动15周零5天;
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至7月12日(星期二)放假4周零2天。
2022年7月13日(星期三)至8月16日(星期二)活动5周;
2022年8月17日(星期三)至8月30日(星期二)放假2周。
市教委表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调整校历,报市委市政府、教育部批准后及时发布。
如遇市政府应急办发布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及其他极端天气红色预警,各区教委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有关要求,根据区域实际污染情况采取相应应对措施,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相关工作。
九、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
教育司是教育部下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