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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学做菜演讲稿?

139 2023-12-29 09:41 admin

一、怎样学做菜演讲稿?

首先,那是自己喜欢吃的这道菜,而且不会做那么怎么办呢,就学习呗,上网查资料,这道菜的具体做法就得学才会做才会吃

二、教师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

三、学霸语录搞笑演讲稿?

万水千山总是情,来点掌声行不行!(掌声)大家好,我是……我有一个爸爸和一个妈妈。

(众人疑虑,后大笑)怎么,难道我不该有吗?谈到学习很多人总是很反感或者说很没耐性,今天送给大家一句话!

不要轻易地说爱,因为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也不要轻易地说不爱,或许一瞬间你就把幸福关在门外!所以,各位同学,不要轻易地下结论,一定要去实践以后拿出效果再来评判!

不管我们现在是高中还是大学,也不管我们成绩好与不好,有一点我们是一样的,那就是我们都会长大,都要走向社会!

我听说,学历代表过去,能力代表现在,学习力代表未来!所以我们可以过去很差,现在不好,但是我们的未来一定要辉煌,我们的生活一定要富足,所以能不能具有强有力的学习力、学习方法将会影响到我们的未来!

四、学英雄,做英雄,演讲稿?

学抗震英雄做自强少年

演讲稿

在汶川特大地震灾难发生之后,灾区广大少年儿童面对巨大的伤痛和磨难,表现出超常的勇气和力量,涌现出一大批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勇于救人的少年英雄。当教学楼摇摇欲坠的时候,当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这些英雄少年,有的连续四五个小时徒手刨开废墟,抢救同学;有的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推开在即将倒塌的围墙前的同学,自己却被砸倒;有的带领同学在黑暗中唱歌,战胜恐惧……他们展现了当代中小学生的精神风貌.

我们感动于灾区少年的坚强和英勇。在这场灾害中,灾区的少年儿童经受了巨大的伤痛和磨难,同时他们也表现出了超常的勇气和力量。女学生高莹双腿都断了,双手也被砸伤,不仅一直没哭,还一边微笑,对大家说“要勇敢”。灾害来临之际,中学生雷楚年在2分钟内,两次返回教室,带领7名同学脱险。12岁的女生廖桐,本可以自己迅速逃生,但看到班里惊慌的女生,就果断地叫大家跟她跑,安全带出十余名女生。

我们感动于灾区少年的智慧和乐观。很多幸存的人,在自救和互救上表现了惊人的智慧,在等待救援和获救后表现出罕见的乐观。他们知道保持清醒,用歌声驱赶恐怖、伤痛和困倦;他们懂得保持体力,用团结、友爱和鼓励支撑生命。小女孩邓清清被救出时,还在废墟里打着手电筒看书。

我们感动于灾区少年的仁爱和感恩。女生马小凤和男生薛枭被困在一个狭小的空间,营救人员发现薛枭受伤严重些,但薛枭坚持说“先救她”,而马小凤则说“不,先救他,他的伤势比较重”。这种仁爱之心让救援人员为之动容。3岁的小男孩郎铮被救出后,艰难地举起还能动弹的右手,朝救出他的武警官兵敬礼。一些逃过劫难的孩子,在路边向前来救援的人们致谢,有的甚至加入志愿者队伍,积极贡献出他们微薄的力量。

英雄少年,时代骄子。让我们向这些少年英雄致敬,并伸出我们热情有力的双手,共同托举起祖国明天的太阳!

五、学模范颂模范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播撒现代文明 构建和谐社会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素来是一个温文尔雅,落落大方,见义勇为,谦恭礼让的文明礼仪之邦。华夏儿女的举手投足、音容笑貌,无不体现一个人的气质与素养。荀子云:“不学礼无以立,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 文明礼仪是我们学习、生活的根基,是我们健康成长的臂膀。  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有一句名言:“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说的就是教师首先要教育学生要做一个真诚的人,而学生的学习也应该首先学做人,学做文明之人,学做社会中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无不遗憾的发现,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我国公民的文明素质却出现了一些问题。新华社10月7日报道了一则新闻:“十一”黄金周的第二天,新疆乌鲁木齐市南山旅游景区出现80多名韩国游客集体捡垃圾的场面,其中包括30多名儿童。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在游览途中看到景区垃圾遍地,便自发地组织起来清理垃圾,短短20分钟,方圆近1公里的垃圾被清理得干干净净。在驱车将5个装满垃圾的纸箱送至垃圾站后,韩国游客才安心继续游玩。参加集体捡垃圾的韩国游客柳仁圭说:“野外应该是一片净土,但令人惊讶的是,这么漂亮的地方却有很多垃圾。”  外国人到我们这儿来捡垃圾的事儿并非头一遭:在咱们的城市街头、园林景区以及长城上,都留下过外国人捡拾垃圾的身影。他们或是一人或是数人乃至数十人,为我们的环境保护充当“义工”。 而我们国人乱扔垃圾,却成了自然,因此即便到外地旅游,也照样与陋习一路同行。前不久香港迪士尼乐园开幕,在迎客首日,内地游客在乐园的非吸烟区肆无忌惮吸烟,横躺座椅、胡乱吐痰、随意插队,种种陋习给迪士尼乐园留下了一曲不和谐的音符。再比如到国外旅游,中国游客大声喧哗,不排队,不遵守公共秩序,没有良好卫生习惯等在国内已见怪不怪的陋习,在外国背景的反差下更凸现得淋漓尽致。  作为中国人,我们在对外宾捡垃圾的行为表达敬意的同时,也更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中国有让我们引以为骄傲的秀丽风光,更有“礼仪之邦”的美称。然而秀丽风光今天仍在,美好礼仪却被一些国人丢得差不多了。  再来看看我们的孩子们吧。在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下生长起来的独生子女,在文明礼仪方面也存在着诸多的不文明的言行:在家庭中,长辈们重智力学习轻德育教育,认为孩子只要学习好就行了,忽略了对孩子文明礼仪的教育,导致了他们对家人冷漠自私,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不与父母沟通,不理解家长的辛苦,不珍惜家长的钱财,不分担家庭的劳动,一味索取不知奉献;在学校里,不听从老师的教诲,说一些时髦的脏话,穿一些奇特的衣服,留着时尚的发型;不知道认真学习,在校园内大声喧哗,乱扔垃圾。这些行为直接影响同学们的健康成长,也影响了学校的形象。孔子云“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文明礼仪时刻提醒我们周围还有别人的存在,我们的行为会相互影响,人与人之间应该建立一种现代化的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  其实,要想成为一名“讲文明,树新风”的时代青年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只要我们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就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还记得中央电视台的一个公益广告吗?一个晨练的青年,一边跑步锻炼身体,一边帮孩子拿下了不小心扔到了树上的篮球,还把路边的垃圾扔到了垃圾箱,还还帮助一位费力上坡的三轮车老人推车,早晨跑了一路,好事做了一路,快乐了别人也满意了自己。  还有,10月25日,由新华网等单位举办的首届“中国十大民间环保杰出人物”评选结果揭晓。当选者中有一个很特别的女孩。说她“特别”是因为她是当选者中年龄最小的一位,今年只有15岁;说她“特别”是因为她是一个只有两个手指的女孩;说她特别是因为她用仅有的两个小手指,从10岁到15岁的5年时间里,利用业余时间捡了6000多枚废旧电池。她就是潘娜威,营口的一个中学生,是她以自己真诚的环保行为为辽宁争得了惟一的“十杰”称号。  还有美国汽车公司的巨头——福特公司,它的总裁福特大学毕业后,去一家汽车公司应聘。和他一同应聘的三四个人都比他学历高,当前几个人面试之后,他觉得自己没希望了。但既来之,则安之。他敲门走进了董事长办公室,一进门,他发现地上有一张废纸,便弯腰捡了起来,并顺手扔进了纸篓里。然后才走到董事长的办公桌前,说:“我是来应聘的福特。”董事长说:“很好,很好!福特先生,你已被我们录用了。”福特惊讶地说:“董事长,我觉得前几位都比我好,你怎么把我录用了?”董事长说:“福特先生,前面三位的确学历比你高,且仪表堂堂,但是他们眼睛只能“看见”大事,而看不见小事。你的眼睛不仅看见了小事,而且你的文明行为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福特就这样进了这家公司,并成为了总裁,而且使美国汽车产业在世界占居鳌头。  所以,同学们清除陋习需要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讲文明语言,做文明学生,平时不讲粗话、脏话;遵守校规校纪,不旷课、不迟到早退、不打架斗殴、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吐口香糖、不乱扔垃圾;仪表整洁大方,在校期间不化浓妆、不配戴首饰、不穿奇装异服;尊敬师长,见了老师主动问好;团结同学,互帮互助;爱护花草树木、公共设施,不在桌椅上乱涂乱画;不进网吧,提倡文明上网,科学上网;不看不健康的书籍和录像;生活俭朴,不比吃穿,不浪费粮食。在家尊敬长辈,孝敬父母,体谅父母工作辛苦,生活节俭。  社会的全面进步不仅体现在物质的充足、技术的先进上,更需要陶冶完美的精神、高尚的人格。促进全社会成员健康人格的构建,需要重建礼仪,让人们心灵相通,友好相处,在和谐的社会生活中获得精神上的愉悦、心灵上的满足。这就需要我们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礼仪基础上,重建新的、体现时代要求的文明礼仪,让中国在成为经济强国的同时,也成为新世纪的“礼仪之邦”!  同学们,让我们全校上下,携起手来,让文明礼仪之花开满校园的每个角落,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流的现代化名校而不懈努力吧!

六、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七、2021教师法修订?

《新教师法》有三大变化备受人们关注:

变化一:取消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的“职称竞聘制度”

修订稿第四章第22条内容有“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规定晋升”的表述,这意味着今后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竞聘制度被取消,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评选不再需要通过“竞聘”方式,主要通过“履职年限和相关要求”进行晋升。意思就是只要达到一些基本要求之后,所有教师都可以根据工作时间自然晋升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取消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的竞聘制度后,教师们就会腾出更多时间用于教书育人、辅导学生。这对老师和学生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

变化二: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门槛”普遍提升为本科

修订稿第三章第16条内容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一律需要“本科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或者其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而老版《教师法》规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只需“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小学教师资格只需“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初中教师资格只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只有高中教师需要“本科学历”。教师资格的“学历门槛”提高为本科之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会得到快速提升,具有十分积极的战略意义。

变化三:在教师住房保障工作上支持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

在教师住房保障方面,新版《教师法》修订稿首次提到了“建设教师周转房”。第六章第41条内容表述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住房保障政策中应当对当地教师予以倾斜。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给予一定支持,并根据需要建设教师周转宿舍。”而老版《教师法》的内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农村教师如果能够住上“周转房”,将为他们减低巨大的住房压力,同时能够吸引更多年轻教师到农村基层去积累工作经验。

以上“三大变化”有两个都是针对教师的“惠民措施”,只有“本科学历门槛”这个变化对教师提出来更高要求。这一方面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会因此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养和能力。

八、2021新定教师法?

2021年教师法修订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九、为了学厨加油的演讲稿?

努力学习厨艺 增强自己的能力 !

十、教师法修正的过程?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于1993年修订,1994年起施行,迄今已25年。25年间,我国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教师队伍的状况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教师法》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修订《教师法》迫在眉睫,需要加快推进。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其中第26条提到,要研究修订《教师法》。2018年8月,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教育部在推动《教师法》法律修订,尽快完成。此次《教师法》修订调研座谈会则探讨了《教师法》修订的目标指向、重点内容、路线计划等。

会议强调,《教师法》修订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系统的调研,切实摸清制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最深层的、最要害的、最突出的问题;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及推进教师工作改革中取得的成熟经验、经过实践检验的做法,上升为法律条文;此外,要体现分类施策,针对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等不同类别的教师队伍,提出有针对性的内容,体现精准治理。

会议认为本次《教师法》修订的 重点内容应包括:

一是明方向,体现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二是准定位,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定位;

三是确权利,进一步明确教师在教书育人、提高进修、参与管理、修养休假等方面的权利;

四是提门槛,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提高教师职业入职学历和能力标准;

五是促发展,完善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进修的支持服务体系,支持教师终身学习;

六是促改革,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事权人权财权的统一;

七是搭阶梯,改革完善教师职级晋升体系,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八是保待遇,完善教师工作待遇保障机制,确保教师热心从教、安心从教;

九是授荣誉,完善教师国家荣誉表彰体系,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