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文明守纪十不准、十做到?
不准奇装异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抄袭作业,等
二、教师十要十不准十严禁?
答:教师十要、十不准、十严禁的主要内容:
1.十要:
一要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二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三要忠诚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要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五要关爱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六要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七要严谨治学,认真备课上课,细心批改作业,精心辅导学生,保证教学质量;
八要尊重家长,定期家访,促进家校沟通和谐;
九要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不良行为;
十要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2.十不准:
一、不准有与党和国家法坦政策纪律不一致的言行;
二、不准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三、不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旷课,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
五、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办私事等,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七、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八、不准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退学;
九、不准在考核、评优、晋级、提升中,舞弊作假、拉选贿选,欺骗组织;
十、不准从狭隘利益出发,发牢骚、泄私愤,拉帮结派,闹不团结。
3.十严禁:
一、严禁言论失范。严禁教师在学生中散布、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或宣扬封建迷信思想、歪理邪说和低级庸俗文化。
二、严禁违规补课。在职在岗教师不得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不得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或托管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严禁以教谋私。教师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金礼品、微信红包等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图书报刊或其它商品获取回扣。
四、严禁弄虚作假。教师不得在招生考试、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以各种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五、严禁违规收费。教师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取组考费、试卷费、作业批改费、辅导费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搭餐或指定消费。
六、严禁买卖生源。教师不得在学生升学填报志愿时,强迫、诱导、替代学生填报志愿或故意屏蔽阳光招生信息,向招生学校收取、索要与招生相关的费用,变相为招生学校介绍生源,造成买卖生源事实。
七、严禁破坏师生关系。严禁教师与学生发生超越师生关系的行为。
八、严禁随意评价学生。教师不得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或按照名次安排座位。
九、严禁将本职工作交由家长代为完成。教师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打印作业、学习素材或将家长检查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十、严禁参与其它一切违法违纪活动。教师不得参与赌博、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吸食毒品;不得酒驾、醉驾;不得参加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活动。
三、教师行为十不准?
一是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是不准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三是不准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
四是不准训斥家长,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五是不准强迫学生购买资料或其他物品,随意加重学生负担;
六是不准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七是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和对工作敷衍、搪塞;
八是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九是不准参与赌博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十是不准上课时抽烟或使用移动电话。
四、教师十不准内容?
1.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3.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转学和退学;
4.不准向学校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
5.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借钱借物;
6.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
7.不准让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之外的复习资料、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
8.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9.不准动辄让学生家长到校并训斥家长;
10.不准有偿为自己所教学生补课。
五、教师如何做到廉洁自律?
教师做到廉洁自律,首先要树立廉荣贪耻的理念,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从事教书育人的工作,廉洁本心非常重要;
其次,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不违规,不越线;
第三,从点滴小事做起,不收学生一针一线,培养优良品格。
六、教师十不准是哪几条?
1、不准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及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上无备之课、擅自停课、缺课、调课和不批改学生作业,严禁上课迟到、早退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
3、不准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酒后上课或找学生谈话,严禁在校内打麻将、打扑克、上不健康网站及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不准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及为个人提供服务。
6、不准举办以收费为目的的补习班、辅导班,坚决杜绝有偿家教。
7、不准强行推销、统一代办学生保险和农村中小学生自费统一着装以及音像制品、教辅材料、学习用具、生活用品。
8、不准私自向学生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9、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0、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
七、教师十不准谁知道?
1、不准有违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言行及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上无备之课、擅自停课、缺课、调课和不批改学生作业,严禁上课迟到、早退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
3、不准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不准酒后上课或找学生谈话,严禁在校内打麻将、打扑克、上不健康网站及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不准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及为个人提供服务。
6、不准举办以收费为目的的补习班、辅导班,坚决杜绝有偿家教。
7、不准强行推销、统一代办学生保险和农村中小学生自费统一着装以及音像制品、教辅材料、学习用具、生活用品。
8、不准私自向学生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9、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0、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
八、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内容?
1.十要:
一要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二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三要忠诚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四要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五要关爱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六要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七要严谨治学,认真备课上课,细心批改作业,精心辅导学生,保证教学质量;
八要尊重家长,定期家访,促进家校沟通和谐;
九要廉洁从教,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损于教师形象的不良行为;
十要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2.十不准:
一、不准有与党和国家法坦政策纪律不一致的言行;
二、不准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
三、不准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四、不准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旷课,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
五、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办私事等,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七、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
八、不准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退学;
九、不准在考核、评优、晋级、提升中,舞弊作假、拉选贿选,欺骗组织;
十、不准从狭隘利益出发,发牢骚、泄私愤,拉帮结派,闹不团结。
九、幼儿教师八不能十不准?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二、自觉爱国守法。三、传播优秀文化。四、潜心教书育人。五、关心爱护学生。六、加强安全防范。七、坚持言行雅正。八、秉持公平诚信。九、坚守廉洁自律。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一、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四、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五、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六、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七、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八、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九、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十、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十不准?
教育部高校师德师风十不准 一、高校教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1
四、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教育部高校师德师风十不准
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呑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不得在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