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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新规定

103 2023-08-04 01:36 admin

一、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新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教师可以办理停薪留职,但是有些地方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也没有一次性买断工龄政策,一般教师办理停薪留职规定如下:

一、申请停薪留职对象:非统招师范类(含函授、电大、成人、师范类捐资生等)大专及以下毕业生。

二、停薪留职期限:自批准之日起计算满3年。3年后可申请复职或办理继续停薪留职的有关手续(表格附后),复职时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过批准期限十五日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停薪留职期间,本人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属个人缴纳的部分,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到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一次性交清。

四、教师停薪留职期间,可予计算工龄,原单位要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等级为“不定等次”,教龄不予计算,调整工资按政策正常办理。 五、停薪留职教师要遵纪守法,服从所在中学、中心小学计生跟踪管理,不服从者按擅自离职处理。

凡违反《教师法》的有关规定者,除依法处理外,不予办理复职手续。

六、停薪留职手续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教育局下文批准并抄送有关科局后,由学校与本人签订协议。

七、停薪留职手续每年集中办理两次,分别于学期开学前十天办理完毕